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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自然资函〔2022〕358号关于勐海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15

关于勐海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11号建议的答复

 

陶有林代表

提出的关于给予勐阿镇纳京村委会四个小组土地平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自然资源局技术人员核实阿镇纳京村委会三组、组、组、九组土地范围叠加《勐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及相关业务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实务》和《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该地块不符合纳入土地整治项目申报。

二是勐海县农业农村局正在编制《勐海县农田建设工程“十四五”及远景规划》方案,勐阿镇纳京村委会所在区域已经纳入项目规划方案,同时勐海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向上级部门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完成项目建设

感谢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岩罕丙  0691-5199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