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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专栏

特苗、李光学土地证 房产证作废公告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5-16

特苗、李光学土地证 房产证作废公告

                    编号:YS2023020

特苗、李光学因保管不善,本人将坐落于勐海县勐海镇嘎海路20号14幢202号,土地证,证号:海国用(2016)第000435号,房产证 证号:海房权证勐海镇字第2015SZ514号遗失。现申请办理上述土地证、房产证作废登记,因无法向登记机构缴回上述土地证、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期限:2023516日~20230605)

声明人:特苗、李光学

联系电话:0691-5123953

 

202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