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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举办公益诉讼专题学习大讲堂

来源 :国土资源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18

9月15日上午,国土资源部举办公益诉讼专题学习大讲堂,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张雪樵作专题辅导报告。这次大讲堂是国土资源部党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点安排,也是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重要举措。就此,国土资源部也成为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首家在全系统组织学习公益诉讼制度的国务院部委。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部党组成员赵凤桐,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冯志礼参加学习,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德霖主持大讲堂。

张雪樵在辅导报告中介绍,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受到侵害的问题。其诉讼请求是对行政机关的督促履职,属于“督促之诉”,而不是“追责之诉”。公益诉讼的核心要义是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作为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只有在督促无效后才提起诉讼。试点经验表明,在80%以上的案件中,行政机关都在诉前程序中进行了整改,履职到位,没有进入诉讼阶段。

张雪樵指出,国土资源领域是行政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之一,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违法用地采矿查处、闲置土地、矿权审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等方面面临着较大的公益诉讼风险。对此,他分析了“督促之诉”中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并建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形成协同配合的新型关系,包括建立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构建互报互推机制等。

报告会结束时,张德霖指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性,依法行政,及时回应公众对国土资源领域重大问题的关切,积极支持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共同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法治国土建设水平。

部总规划师李永杰,各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全体机关干部在部主会场参加学习。各省(区、市)、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参加学习。地方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也应邀参加了此次大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