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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举行勐混镇河道采砂权设置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12-29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举行勐混镇河道采砂权设置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十二条、第十三条和《勐海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勐混镇河道采砂权设置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勐海县勐混镇河道采砂权设置是否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117下午15点在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勐海县勐混镇河道采砂权设置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国土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传真或者到我局报名的方式。传真报名请拨打06915128932,传真电话:0691-5128932;现场报名请到勐海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地质矿产股,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115日。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将于20111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勐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f.gov.cn/canton_model1/default.aspx?departmentid=9106

)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将《勐海县勐混镇河道采砂权设置图》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黄勇13759274111   5128932

附:勐海县勐混镇河道采砂权设置图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

年十二月二十八

附件:

勐海县勐混镇河道采砂权设置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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