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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收回勐海镇人民政府532822007032GB00172号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8-03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勐海镇人民政府532822007032GB001722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加强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处置提升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云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拟收回勐海镇人民政府532822007032GB00172532822007032GB00171号等2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收回目的

全面盘活勐海县闲置低效率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符合《土地储备管理》第十五条下列土地可纳入储备范围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收回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2土地均位于勐海县第一中学(具体范围详见示意图)

收回面积4807.4平方米(7.2亩)。(以实测地籍图为

用途:均为科教用地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勐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勐海县征地拆迁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勐海镇人民政府和个人应予积极支配合。本次收回土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建、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收储土地范围内翻()建、装潢、调整经营结构以及抢栽抢建等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6728

 

附件1:勐海镇人民政府块收回示意

附件2:海土储〔2026〕34号勐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勐海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关于发布启动收回勐海镇人民政府532822007032GB00172号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的请示.zip

附件3:海政复〔2026〕225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启动收回勐海镇人民政府532822007032GB00172号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