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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科学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8-16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科学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勐海县委、县政府坚决扛起扛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紧扣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结构和布局。

科学划定“三区三线”

实现发展空间“再扩容”

完成《勐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控“两高”项目落地,倒逼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落实“双碳”任务。结合国土“三调”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成果,统筹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重大交通设施布局、城镇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等因素,框定总量,限定容量,因地制宜划定耕地保有量104.77万亩(占实有耕地的98.92%),永久基本农田78.36万亩(占稳定耕地的90.49%);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56.97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31.91%;划定城镇开发边界3.23万亩,较现状扩展规模7306亩,为现状基数的1.2924倍,实现主城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规划全覆盖的同时,有效遏制城镇无序蔓延,实现区域发展利益最大化。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加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和生态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8类有限人为活动,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有序处理矿业权、村镇、人工商品林等历史遗留矛盾问题,严格和规范6类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用地审批,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牢牢守住256.9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红线监管,实地核查勐海县内的两个生态红线疑似生态破坏图斑,未发现生态破坏问题。

抓好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推进美丽勐海建设

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融合的新路子。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力度,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制度,督促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缴存和“边生产边治理”;遵循“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耕则耕、宜景则景、宜建则建”的原则,加快推进和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对全县36家矿山全面清理,其中28家已按要求编制评审备案。针对全县12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抓实《勐海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编制和招投标工作,确保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稳妥有序推进。

勐海县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之路,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统筹协调,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中,不断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经济、社会和环境协同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筑牢美丽中国建设的勐海生态安全屏障,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