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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7-28

勐海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云南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西双版纳州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结构特征、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防治总体目标:全面巩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成果,认真加强防范和实施重点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实施基本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格局。

防治总体要求: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一、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概述

勐海县地处东经99°56′~100°41′,北纬21°28′~22°28′之间,位于云南省西南部,属热带、亚热带西南季风气候,复杂的地形、地质条件加上充沛的降雨,全县地质结构受到了严重的破坏,许多山体裂而未垮,坡体松而未滑,地质灾害隐患点呈现点多面广的态势,我县地质灾害以滑坡为主,次之泥石流、崩塌,同时,县域内山地占93.5%,聚集有大量村寨,村民房屋依山而建,建设过程中半挖半填,因此存在大量的不稳定斜坡隐患。

2024年,全县纳入台账管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9个,受威胁人口12445198人、受威胁财产2.9亿元。

2024年新增隐患点5个,为班盆老寨小组滑坡、南海村民小组滑坡、纳碧小组滑坡、三迈中、上寨滑坡、贺外小组滑坡,2025年核销隐患点4个,为章家四队滑坡、曼卡哈尼寨滑坡、伙房三、四组滑坡、黎明农场糖厂滑坡。

2025年初全县开展了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根据2024年汛后核查结果,发现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在2024年汛期出现变形迹象,2025年未发现明显变形加剧情况。经动态管理,2025年全县纳入台账管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共45个,其中滑坡41个、崩塌1处、泥石流3条。涉及10个乡镇25个村委会,威胁人口11194720人、受威胁财产2.5亿元。

二、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应对。一是政策引导,推动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管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综合防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436号)压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合力构筑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综合防御体系。二是深化机制,确保每一项防范措施精准落实到位。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重特大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会商、联合预警,加强分析研判和调度。三是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乡镇按照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安排,整合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水务、教体、交通、文旅、住建等成员单位,落实各部门防灾责任;四是提前谋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拟实施的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系统监测数据以及降雨、洪水、地震等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并发布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分布、危害预测、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一是推动专业设备监测,采用GNSS位移计、裂缝计、倾角计、泥位计等专业监测设备对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专项预警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演变过程,捕捉灾害发生前的特征信息,为正确分析和预报灾情提供科学依据。在全县现有4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有32处已采用“人防+技防”模式开展日常监测工作,通过专业监测设备,实时捕捉雨量、位移、泥位等基础信息,自动将数据汇集到智能预警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分析、预报、预警,通过智能化监测预警体系+群测群防体系,不断提升着地质灾害防范的管理水平和预警能力,旨在更高效地保障隐患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推广人工简易监测,针对还未安装专业监测预警设备及其他未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采用裂缝相对位移监测法、宏观地质调查法等方法,对地质灾害的趋势做出基本判断,应在变化明显地段设立监测点和调查路线,采用专人巡视或动员附近群众监测等方式,及时掌握隐患点各类变化。

(三)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四大工程”2025年已投入1216万元县级以上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稳步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治理搬迁和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一是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不断深入,及时发现隐患和风险,各乡镇动员群众积极上报疑似地质灾害信息,各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排查核查工作,确认的隐患点,对于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行业主管部门需纳入台账管理,督促责任主体消除或降低隐患并加强日常巡排查工作,对于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自然资源部门需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二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持续推进,“人防+技防”的监测预警网络不断完善。加强部门联动,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联动机制、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预报、预警、巡查排查、避险转移等一系列防御手段;三是有序部署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搬迁,有效保护隐患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年内新立大型工程治理项目1个、新立避险搬迁项目1个、开展往年避险搬迁项目1个,涉及3061363人威胁财产6896万元,自然资源、乡镇需积极配合做好治理与搬迁项目的推进,紧扣时间节点尽快起到防治防御效果。未开展治理或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自然资源部门需做好巡排查及日常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各级资金,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建设,基层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力度,将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落实到村、组(队)级责任人以及交通沿线养路工、水利部门河流库区监测员、重大工程安检员和旅游景区安全护卫员等,健全和完善组织严密、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管理规范、监测有效、预警及时、群众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确保宣传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落实地质灾害培训演练工作,不断提升各级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识灾、报灾、避灾能力,力争做到人人了解地质灾害、人人会识别地质灾害前兆、人人懂得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四)强化地质灾害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县(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汛期人员到岗值守制度,采取定期培训和定期考核,不断提高技术支撑效果和能力,确保突发灾(险)情专家队伍能够第一时间派得出、用得上充分发挥技术专家队伍优势,积极与气象部门联动,优化气象预警预报模型、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的技术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排查等工作。

三、2025年全县重点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防治区域

(一)重点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8个)

1.布朗山乡曼果老寨滑坡:山体滑坡、不稳定边坡,直接威胁2197人,威胁资产约300万元,重点监测汛期边坡变化情况

2.西定乡曼佤村贺松滑坡:山体滑坡、不稳定边坡,直接威胁728人,威胁资产约100万元,重点监测汛期边坡变化情况

3.勐遮镇坝也新寨滑坡:山体滑坡、不稳定边坡,直接威胁43210人,威胁资产约645万元,正在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完成搬迁前需重点监测。

4.布朗山乡贺外小组滑坡山体滑坡、不稳定边坡,直接威胁3112人,威胁资产约465万元,重点监测汛期边坡变化情况

5.勐宋乡三迈中、上寨滑坡山体滑坡、不稳定边坡,直接威胁1972人,威胁资产约750万元,重点监测汛期边坡变化情况

6.勐混镇南海村民小组滑坡山体滑坡、不稳定边坡,直接威胁98452人,威胁资产约2490万元,正在开展工程治理项目,项目完成前需重点监测

7.勐往乡灰塘村老高寨组滑坡:山体滑坡、不稳定边坡,直接威胁28112人,威胁资产约500万元,正在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完成搬迁前需重点监测。

8.勐往乡灰塘村蚌塘组滑坡:山体滑坡、不稳定边坡,直接威胁48181人,威胁资产约720万元,正在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完成搬迁前需重点监测。

(二)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2个)

根据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结合各区段的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以及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等多种因素,202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及其他重点防范区如下:

1.勐海西定乡政府南弄滑坡泥石流重点防

区内降雨量相对较大,地形地貌复杂,岩体破碎,地质环境脆弱,斜坡天然稳定性差,容易形成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西定乡政府驻地位于该区域区内露天矿山集中,采矿活动强烈,公路建设、农村建房及陡坡垦植等均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灾害,年度内重点预防村寨周边、公路沿线以及矿山流域区范围内的中小型滑坡和泥石流的发生。

2.勐海打洛勐板布朗山章家沿线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

区内山高坡陡,水系发育,河流下切作用较为强烈,古滑坡及古滑坡群较为发育。区内村庄多分布于陡坡地段,村民切坡建房、道路开挖、陡坡耕植现象突出,房前屋后时常引发滑坡灾害,为历年发灾较为集中的区域,年内重点预防村寨周边、支网公路沿线等中小型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发生

其他领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5个)

1.“十四五”规划期间在建及生产的矿山均属于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重点预防石场、金属矿山矿区内及周边人员活动区地质灾害的发生。

2.目前在建、开通试运营的高速公路沿线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段,重点预防公路沿线边坡、隧道洞口、桥梁高边坡及桥墩基础等位置地质灾害的发生。

3.在建以及“十四五”期间拟建的水库电站以及淹没线周边斜坡地段属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重点预防因工程建设诱发或加剧的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4.“十三五”“十四五”期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属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区内人员集中,发生灾害将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点预防因工程建设、切坡建房、陡坡垦植等人为活动诱发的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5.勐海县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中要求重点防范的勐满镇片区(在建孟连至勐海高速公路区)、西定乡政府驻地及周边片区、打洛镇~勐板村片区、勐宋乡(蚌龙、蚌冈、曼吕村委会)片区、格朗和乡政府驻地及周边片区。

(四)202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乡镇

2025年需重点防范的乡镇(农场、街道):西定乡、勐宋乡、打洛镇、布朗山乡、格朗和乡、勐混镇、勐往乡。

(五)202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突发性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规模的扩大多与强降雨关系密切。

1.15月勐海城区降水量为325.1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57.1毫米。季节内降水变化较大,1月和3月偏少,2月、4月、5月偏多。

2.预计68月主汛期全县降水偏多10%左右,其中城区80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约65毫米。各月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主汛期强降水多发,单点性暴雨、大暴雨天气较为突出,易引发局地洪涝、地质灾害。

3.预计912月秋季全县大部地区降水量接近常年同期。

四、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防灾抗灾机制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测群防”的要求,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抓好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成立勐海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余俊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陶明冬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贾超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谭忠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天喜   县水务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员:代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柯雯雯   县公安局副局长

宿俊海   县民政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朱家均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永强   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副局长 

王金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伟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曾海波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罗克林奇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肖文华   县地震局局长

姚红蕾   县商务局副局长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玉南腊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杨建国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沿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永德   县疾病控制中心主任

严志超   西双版纳勐海供电局总经理

     中国电信勐海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移动勐海分公司总经理

岩三来   勐海镇人民政府镇长

     打洛镇人民政府镇长

     勐遮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东海   勐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刚刚   勐混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罕勒   勐阿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建宇   格朗和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荣海   勐宋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绍楠   勐往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云飞   西定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继昆   布朗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勐海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贾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徐奎、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岩温丙、县水务局副局长杨勇、县气象局局长赵晓兰兼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工作变动由现任领导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备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自然资源部门必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全力防”“配合救的重要职责强化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谋划和编制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充分发挥行业技术优势组织开展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群测群防、监测预警预报和综合治理切实为基层防灾提供服务保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减灾、避让方案与措施。将重点灾害区的监测任务和防治工作落实到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人为工程与经济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直接责任人,要督促其落实防治措施,严格责任追究。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1.要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及科普知识的系统性宣传培训,针对不同领域特点,扎实推进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群众,全面提升全县地质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意识,有效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识灾、防灾、避灾技能,广泛动员群众力量参与防治,尤其要强化对监测员队伍的专业培训,重点围绕简易观测、灾前预警、紧急避险等关键环节,确保汛期来临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实战化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其科学识灾、精准避灾、高效防灾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风险。

2.要坚持以练代战,强化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与处置实效。对地质灾害隐患突出、威胁人口密集的村寨、学校、旅游景点、矿山及重点项目建设区,必须科学制定单点应急预案。严格遵循监测有手段、报警有信号、撤离有线路、避险有场所的要求,有序组织各乡(镇)隐患点的应急演练,通过实战化模拟,显著增强和提高广大群众的临灾避险反应速度与应急处置能力。

3.完善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预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是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的必要条件,实行分级监测防治、工作责任追究是提高防灾工作效率的重要方法。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是完成地质灾害管理工作的前提,也是有效控制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途径。各乡镇要注重落实地质灾害管理责任,明确职责,实行定岗定员,组织对地质灾害和重点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建立健全辖区地质灾害数据库,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三)夯实调查工作,强化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1.强化隐患巡查排查力度,各级工业和信息化、教育、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年内特别是汛期重点时段,紧盯“两陡”(陡坡、陡崖)及“三沟”(沟口、沟内、沟边)附近居民点、城镇和山区丘陵区学校、旅游景区景点,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公路铁路沿线、江河沿岸、重大工程建设区、集中安置区、地震灾区等重点地区和周边,明确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和重要灾点,加强监督和监测,将监测和预防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村寨,明确具体责任人,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促进防灾工作及时有效并长期运转。加强基础调查,积极开展县内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各乡镇自然资源所调查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分布、类型、规模、危害等情况,制定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深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自然资源部门要继续深化隐患识别工作,充分利用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识别中心成果数据及通过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下发遥感影像数据,积极开展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图斑核查工作及地面核证工作,对核实认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纳入管理,将属于其他职能部门分管或明确责任主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报送相关部门及单位,使防灾关口进一步前移,掌握防灾减灾的主动权。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成果的应用,充分结合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成果优化地质灾害易发分区、风险分区,对评价结论与建议进行认真分析,持续优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手段,科学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推动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按照“非必要不切坡”的原则,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办)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科学选址,坚决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严格防控新增切坡建房隐患。按照《住房城乡建设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4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1号)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无法避免切坡建房的宅基地,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做到“切坡必先治、治后再建房”,避免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产生新的切坡建房隐患风险。

4.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针对近年来我县矿山环境地质问题日趋严重,影响和损失不断扩大的状况,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采矿权人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并加以实施。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异地搬迁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检查。在建公路业主单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止工程切坡、弃土诱发或产生地质灾害,对施工人员及周围村庄、农田造成威胁。要抓紧地质灾害搬迁立项工作,实施已立项的重点地质灾害威胁村寨搬迁工作,尽快发挥防灾减灾效益。

(四)加强监测预警,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1.持续筑牢群测群防网格体系,各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工作,依据每年汛期地质灾害巡排查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格。依托地质灾害驻县联乡技术队伍,加强对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提高群测群防技术水平和监测预警能力。要保障群测群防员补助经费,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员的管理制度,稳定群测群防监测队伍。

2.持续深化气象风险预警,自然资源部门与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进一步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提升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完善汛前、汛中、汛后多期次气象风险会商机制,完善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信息前端发布与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新媒体等多种手段,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发送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

(五)落实主管责任,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我县近几年已建、在建工程项目较多,尤其是公路改扩建、矿山开发、城建及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扩大,诱发地质灾害潜在隐患增多。各级各部门要多方位参与管理,积极配合,共同对社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增强基层技术支撑能力、做好总结评估,谋划好十五五工作。

(六)全面统筹规划,扎实做好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

1.我县2025年将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及避险搬迁工程项目作为重点抓牢抓细,自然资源同发改、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的申报及报送工作,有关乡镇、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巡查排查及后续工程移交管护工作,确保项目安全有序地推进。要合理合规使用地灾资金,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对于已经完成的项目,要及时进行验收和总结,为今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累经验。

2.整顿防治项目问题,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历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回头看”,以项目为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落实整改。要着力解决实施进度滞后、资金执行率低等问题。严禁统筹、挤占、挪用防治项目资金。

各乡镇要按照县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本乡镇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做好防灾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