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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 :财务室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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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承办上报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等规划的初审工作;承办国家、省、州和县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初审)。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与土地证书查验、查询服务等工作。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措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承担报国务院、省、州、县人民政府审批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专项调查,承担辖区内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县内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授权经营、转让工作;建立基准地价、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是目录、草拟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价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县级发证采矿权的出让、登记、转让、变更、注销审批工作;负责国家、省、州发证矿业权的登记、转让、变更、注销审查工作;负责采矿权年检审批和探矿权年检审查工作;负责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储量登记和统计;编制和组织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辖区内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调查辖区内矿业权设置,帮助协调解决地质勘查项目涉及的土地占用、青苗赔偿问题;调处或协调处采矿权属纠纷,组织查处无证勘查、越界勘查、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和非法进入勘查区采矿行为。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根据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拟订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群测群防系统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上和管理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资源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4.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对外合作勘查和开采矿采资源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县测绘的管理工作。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县国土资源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国土资源局的关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以及全省、全州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等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及县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国土资源管理目标任务,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为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

1)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根据《西双版纳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勐海县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109.48万亩,实际落实划定109.49万亩,其中坝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9.338727万亩,坝区耕地划入基本农田的比例为91.76%,满足规划指标调整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已于20176月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县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到乡(镇)、农场12份、到村84份、到组738份,层层落实了县、乡(镇)、村及村民的耕地保护责任。三是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2017年共备案设施农用地22宗,面积5.8062公顷。

2)大力实施土地整治。一是完成了12个中央和省级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其中:6个兴地边项目、5个历史遗留(二期坡改梯)项目和1个土地出让金项目),12个项目共完成建设规模10929.62公顷(163944.3亩),完成总投资30164.75万元。二是在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任务的同时,积极实施补充耕地项目,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2017年共实施补充耕地项目4个,涉及4个乡镇,建设规模759.2124公顷(11388.186亩),预算投资3878.72万元,计划新增耕地428.6097公顷(6430.3605亩)。

3)强化国土资源规划管控。一是完成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勐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方案》已取得省人民政府批复;《勐海县勐海镇等11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已获得州人民政府批复。二是完成《勐海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已通过州级审查,待省国土资源厅批复。三是完成《勐海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已获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四是积极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试点工作,已确定试点村和作业单位,目前已收集完成村级规划编制所需基础资料,正在编制方案。

4)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一是完善矿业权市场准入制度,监理健全矿业权市场体系,严格把控市场准入标准,所投放的矿业权符合国家、省的产业准入条件。二是实施矿业权联联审,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构建矿政管理机制。完成了20家矿山联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定工作。三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利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督促矿权人完成编制并备案土地复垦方案8个,完成编制并备案矿山开发利用方案19个,完成编制并备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10个。

2.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

1)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一是全面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勐海县2012-2016年共批准用地3921.03亩,已供2469.6585亩,未供1451.3715亩,截至目前,供地率62.98%。(点水库项目涉及勐海辖区面积485.886亩(其中淹没区483.7425亩),该项目批复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未分开,列入景洪市,将点水库面积计入后,我县供地率可达到67.07%。)。我县疑似闲置土地24225.5355亩,目前正在逐宗对照、实地核对,按照“一地”的方式逐一梳理核实消除。二是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制定了《勐海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我县共46个非煤矿山纳入转型升级工作,其中达标保留矿业权9个,改造升级矿权21个,整合重组矿权4个,淘汰关闭矿权12个。三是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工作,全县有22家矿山重新编制了储量核实报告。

2落实国土资源稳增长配套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人地挂钩政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用地需求,今年共保留了140人的农村转移人口宅基地使用权。二是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我县已贯彻落实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除商住用地外其余一律免缴政策。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攻势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我现在积极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3)切实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一是全力保障“四个一百”“五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项和民生用地。我县“四个一百”和“五网建设”建设项目涉及桂水库和景打高速公路,目前桂水库项目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局厅审查,景打高速公路用地预审已通过省级审查。我县易地扶贫搬迁点3个,用增减挂钩方式报批,现已取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勐海县西定乡等6个乡(镇)曼皮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规划的批复》(云国土资2017110号)。2017年我县共组织上报4个新增建设用用地项目。涉及总面积133.7993公顷(2006.9895亩)。二是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实施城镇低效开发,积极拓展用地空间。完成了2018年度土地专项债券申报工作。收储完成1宗,位于勐海县嘎海路8号(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于20175月拍卖出让,面积1143.9平方米,出让价785万元。三是有序做好低丘缓坡综合利用开发工作,目前正在组织上报勐海镇项目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曼兴湖片区一期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报件,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现正在补件。

3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1)开展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根据中央、省增减挂钩助力扶贫攻坚相关文件精神,截至目前,共测绘636个地块,涉及10个乡镇72个村民委员会,总面积为5266亩。已编制完成增减挂钩七个批次方案,其中第五批次方案已获省国土资源厅批复,该批次节余指标为27.0667公顷(406亩),其中10.8964公顷(163.446亩)指标用分别用于坝新村、打洛曼轰南板、打洛勐板帕亮二队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5388公顷(203亩)已取得预售证书,纳入全省节余指标交易并以每亩25万元价格昆明市签订交易合同。

2)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一是执行土地法律法规和征地政策,严格征地程序,按照相关规范做好征地公告、面积及地上物清点,制定征地补偿表,按照《征地土地公告办法》和“两公告登记”进行公示、核实确认,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并严格执行《云南省十五州(市)征地补偿标准》(2014年修订)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征收工作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按照要求在“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用地批前征地信息、批复文件信息、批后信息,已按要求录入信息2条。二是今年我县已上报农用地征转用报件,涉及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保金3148.1731万元,现已全部缴纳入库2009年以来全县欠缴社保资金10056.8092万元,县人民政府已制定欠缴清偿计划,目前已按计划清欠2095.5835万元。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一是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勐海县人民政府与11个乡(镇)及黎明农场管委会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明确责任人,防治工作目标及任务,编制完成全县的地灾防治方案、防灾减灾预案及突发性防灾预案。二是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全县各乡镇举行监测人员培训,共培训711人次,防灾避险明白卡及《防灾工作明白卡》2354份,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1次,共参加974人次。三是严格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2011-2016年我县共计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35个,投资4373.68万元,现已完工31个项目(其中组织完成验收项目21个,正在竣工决算审计项目5个,完工未送审项目5个),目前正在实施中项目4个。

4)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一是成功于2017315日将勐海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接入国家信息平台。现已接入数据量为3816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756本,不动产权证明1107份,不动产权抵押注销144宗,土地使用权证抵押注销93宗,完成数据整合入库9218宗,接入国家数据库数据量为3547条。二是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已按省上要求进行了提交,已完成60%的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三是制定了《勐海县不动产资料移交工作方案》,共移交电子档案14003条,纸质资料12967袋(盒),16000份。四是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落实“中梗阻”问题。

5)积极开展勐海县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我县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介服务单位,将按照“成熟一宗,发证一宗”的要求开展勐海县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4.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法治建设

1)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一是按要求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涉及国土领域的相关工作。勐海县国土资源局承担了14项具体改革任务,各项工作为稳步推进。二是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简政便民”专项行动,清理录入行政审批事项19项,编写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8项,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办事程。

2)强化执法监管。一是完善执法监察共同机制,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巡查台账。2017年共开展动态巡查806次,出动巡查人员1039人次,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39份,立案64宗,断路、断电66宗。二是强化土地矿产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用地。积极开展土地历史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要求抓好全域督察整改工作,按照全域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针对需整改的4类问题核实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对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对每类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完成了2016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完成省级验收工作。三是落实“打非治违”工作目标和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矿山动态巡查150人次,检查矿山企业36家,共查处无证开采3起,越界开采2起,目前结案2起,处罚金额3.5万元;联合多部门依法取缔非法采砂点22个,没收采砂机器13

3)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设计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规范性文件清理。二是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对用地预审、违法案件查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等重大事项决策均明确应当进行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会审集体决定。三是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认真做好信访和行政诉讼工作。2017年共受理涉土信访12件(包括来信、来访和来电)、2015年遗留信访积案2件、2017年新增积案1件,答复率为100%,信访人对答复内容均表示满意;共受理涉土行政应诉案件5起,都为土地登记案件,目前2起案件胜诉,1起案件一审胜诉,二审未出结果,另2起一审未出结果。四是抓好政务信息公开,推行“阳光行政”,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在政府网站上定期公布相关工作信息,共设置12个栏目,公开238条信息。五是突出重点,抓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联合各相关部门在4.22”、“5.12”、“6.25”、“8.29”、“12.4”等宣传日开展集中宣传,共发放宣传册80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8条;利用国土资源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7条。六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机制,强化保密教育培训和涉密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安排3人参加保密培训,建立密件登记台账。七是完善国土资源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按要求聘用律师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9件,办复率100%

5.加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

1)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国土资源工作各环节。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及时动员部署,按照学习计划抓好“规定动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制原则。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逐项开展整改,以整改促作风建设。

2)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人用人工作,注重把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党务工作队伍中,关心党务干部成长,把机关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领导干部的重要渠道。共考察任命9名中层干部,干部年龄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二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参加县委党校、州国土资源局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4395人次。参加国土资源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培训11人,参加全县举办各类会议540856人次。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强化“一岗双责”,抓好目标管理,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年初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究和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分解工作任务,完善包干办法。二是完成了全系统2017年两轮“听、谈、查”工作,强化理想信念和纪律教育,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形成干部教育管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加强廉政教育,全系统组织观看《人民的名义》、《知心法官》和《纸飞机》等教育专题片共118人次。参观勐海县委党校警示教育基地和打洛厂村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82人次。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深入查找遗漏或尚未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4个,其他单位0。分别是:

1.勐海县国土资源局

2.勐海县勐海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3.勐海县勐遮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4.勐海县打洛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5.勐海县勐混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6.勐海县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7.勐海县阿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8.勐海县宋乡国土资源管理所

9.勐海县往乡国土资源管理所

10.勐海县西定乡国土资源管理所

11.勐海县格朗和乡国土资源管理所

12.勐海县布朗山乡国土资源管理所

13.勐海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

14.勐海县土地整治发展中心

15.勐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构成情况表

编制情况

实有人员情况

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合计

行政

其中:工勤

事业

其中:参公管理事业

合计

行政

其中:工勤

事业

其中:参公管理事业

合计

车辆编制

实有车辆

82

16

2

66

35

74

13

1

61

31

3

3

3

 

机构设置情况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设5个内设机构。具体如下: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接待、综治和值班保卫等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和审核、重要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各股室的协调及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安全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项统计归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年度国土规划整治、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等所需经费计划,负责国家、省、州、县财政安排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财务监督管理;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工作;承担全县国土资源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对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土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进行财务监督管理。研究制度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组织人事和教育工作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承办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以及县国土资源部门股级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退休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编制人才规划、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策法规股(执法监察大队)

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综合性调研,拟订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推进全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组织国土资源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订有关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受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组织查处较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地籍规划股

组织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指导、审核和报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参与审查种类建设用地的上报申批;拟订地籍管理、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办法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办法;组织实施有关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地籍数据库和测绘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负责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支柱监测,承担土地资源状况评价、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调查,承担土地登记发证和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汇效和对外查询工作;指导乡(镇)土地确权工作,调处较大土地权属纠纷;指导土地利用数据库、城镇地籍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策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组织实施农用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对土地评估机构进行监管;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实施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承办需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审查全县征地补偿标准;指导并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确保耕地占补动态平衡;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监督、检查、考核等有关工作,监督查检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落实情况;承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审查、汇报、报批、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地质环境和矿产资源管理股

承办采矿权、探矿权申请及其转让申请的受理、审查、登记发证、变更、延续(保留)、注销;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监管矿业权市场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负责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和转让登记发证的初审;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参与矿产资源补偿费、有偿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矿产品储量登记、统计和矿产吕综合统计;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矿业权评估工作活宝是;负责全县地质资料汇交、利用及馆藏业务;组织开发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拟订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灾害评估机构进行监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13,318,500.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213,600.48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4,900.00元,占总收入的0.03%

2017年总收入313,318,500.48元,比上年163,042,014.08元增加150,276,486.40元,增长92.17%。其中:财政拨款313,213,600.48元,比上年162,877,114.08元增加150,336,486.40元,增长92.3%;其他收入104,900.00元,比上年164,900.00元减少60,000.00元,下降36.39%

收入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一是财政拨款增加的原因:由于2017年景海高速公路项目开工,财政安排我单位用于景海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金150,000.000.00元(海财预[2017]661号),所以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是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其他收入非固定收入,是上级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委托或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取得的收入。

2017年度收入决算数与上年收入对比情况表

资金性质

上年收入(元)

本年收入(元)

差异额(元)

差异率(%

合计

 

163,042,014.08

313,318,500.48

150,276,486.40

92.17%

财政拨款收入

162,877,114.08

313,213,600.48

150,336,486.40

92.3%

上级补助收入

0

0

0

0.00%

事业收入

0

0

0

0.00%

经营收入

0

0

0

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0

0

0.00%

其他收入

164,900.00

104,900.00

-60,000.00

-36.3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59,029,448.39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0,968.63元,占总支出的8.31%;项目支出145,808,479.76元,占总支出的91.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

2017年总支出159,029,448.39元,比上年165,258,069.34元减少6,228,620.95元,下降3.77%。其中:基本支出13,220,968.63元,比上年9,001,267.91元增加4,219,700.72元,增长46.88%;项目支出145,808,479.76元,比上年156,256,801.43元减少10,448,321.67元,下降6.69%

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一是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2017年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所以支出增加;

二是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2017年缴纳批而未供土地耕地占用税较上年减少,所以支出减少。

 

2017年度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支出对比情况表

资金性质

上年支出(元)

本年支出(元)

差异额(元)

差异率(%

合计

 

165,258,069.34

159,029,448.39

-6,228,620.95

-3.77%

基本支出

  9,001,267.91

 13,220,968.63

4,219,700.72

46.88%

项目支出

156,256,801.43

145,808,479.76

-10,448,321.67

-6.69%

上缴上级支出

0

0

0

0.00%

经营支出

0

0

0

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0

0

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20,968.63元。与上年8,986,281.91元对比增加4,234,686.72元,增长47.12%。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所以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2%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支出对比情况表

资金性质

上年支出(元)

本年支出(元)

差异额(元)

差异率(%

合计

 

8,986,281.91

13,220,968.63

4,234,686.72

47.12%

人员经费小计

8,237,540.35

12,187,150.51

3,949,610.16

47.9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106,966.95

10,217,323.44

4,110,356.49

67.3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30,573.40

1,969,827.07

-160,746.33

-7.54%

公用经费小计

 748,741.56

1,033,818.12

285,076.56

38.07%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736,541.56

1,033,818.12

297,276.56

40.36%

其他资本性支出

 12,200.00

0

-12,200.00

-10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国土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808,479.76元。与上年156,256,801.43元对比减少10,448,321.67元,下降6.69%。主要原因分析:中央、省、州三级专项项目经费投入及其他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2017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支出对比情况表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及名称

上年支出(元)

本年支出(元)

差异额(元)

差异率(%

合计

 

156,256,801.43

145,808,479.76

-10,448,321.67

-6.69%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

2,481,180.00

2,481,180.00

100.00%

212城乡社区支出

86,837,097.90

111,075,240.56

24,238,142.66

27.91%

213农林水支出

 5,175,805.68

0

-5,175,805.68

-100.00%

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64,243,897.85

32,252,059.20

-31,991,838.65

-49.80%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根据《西双版纳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勐海县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109.48万亩,实际落实划定109.49万亩,其中坝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9.338727万亩,坝区耕地划入基本农田的比例为91.76%,满足规划指标调整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已于20176月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县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到乡(镇)、农场12份、到村84份、到组738份,层层落实了县、乡(镇)、村及村民的耕地保护责任。三是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2017年共备案设施农用地22宗,面积5.8062公顷。

2)大力实施土地整治。一是完成了12个中央和省级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其中:6个兴地边项目、5个历史遗留(二期坡改梯)项目和1个土地出让金项目),12个项目共完成建设规模10929.62公顷(163944.3亩),完成总投资30164.75万元。二是在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任务的同时,积极实施补充耕地项目,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2017年共实施补充耕地项目4个,涉及4个乡镇,建设规模759.2124公顷(11388.186亩),预算投资3878.72万元,计划新增耕地428.6097公顷(6430.3605亩)。

3)强化国土资源规划管控。一是完成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勐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方案》已取得省人民政府批复;《勐海县勐海镇等11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已获得州人民政府批复。二是完成《勐海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已通过州级审查,待省国土资源厅批复。三是完成《勐海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已获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四是积极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试点工作,已确定试点村和作业单位,目前已收集完成村级规划编制所需基础资料,正在编制方案。

4)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一是完善矿业权市场准入制度,监理健全矿业权市场体系,严格把控市场准入标准,所投放的矿业权符合国家、省的产业准入条件。二是实施矿业权联联审,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构建矿政管理机制。完成了20家矿山联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定工作。三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利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督促矿权人完成编制并备案土地复垦方案8个,完成编制并备案矿山开发利用方案19个,完成编制并备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10个。

5)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一是全面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勐海县2012-2016年共批准用地3921.03亩,已供2469.6585亩,未供1451.3715亩,截至目前,供地率62.98%。(点水库项目涉及勐海辖区面积485.886亩(其中淹没区483.7425亩),该项目批复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未分开,列入景洪市,将点水库面积计入后,我县供地率可达到67.07%。)。我县疑似闲置土地24225.5355亩,目前正在逐宗对照、实地核对,按照一地的方式逐一梳理核实消除。二是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制定了《勐海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我县共46个非煤矿山纳入转型升级工作,其中达标保留矿业权9个,改造升级矿权21个,整合重组矿权4个,淘汰关闭矿权12个。三是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工作,全县有22家矿山重新编制了储量核实报告。

6)切实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一是全力保障四个一百”“五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项和民生用地。我县四个一百五网建设建设项目涉及桂水库和景打高速公路,目前桂水库项目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局厅审查,景打高速公路用地预审已通过省级审查。我县易地扶贫搬迁点3个,用增减挂钩方式报批,现已取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勐海县西定乡等6个乡(镇)曼皮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规划的批复》(云国土资2017110号)。2017年我县共组织上报4个新增建设用用地项目。涉及总面积133.7993公顷(2006.9895亩)。二是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实施城镇低效开发,积极拓展用地空间。完成了2018年度土地专项债券申报工作。收储完成1宗,位于勐海县嘎海路8号(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于20175月拍卖出让,面积1143.9平方米,出让价785万元。三是有序做好低丘缓坡综合利用开发工作,目前正在组织上报勐海镇项目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曼兴湖片区一期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报件,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现正在补件。

7)开展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根据中央、省增减挂钩助力扶贫攻坚相关文件精神,截至目前,共测绘636个地块,涉及10个乡镇72个村民委员会,总面积为5266亩。已编制完成增减挂钩七个批次方案,其中第五批次方案已获省国土资源厅批复,该批次节余指标为27.0667公顷(406亩),其中10.8964公顷(163.446亩)指标用分别用于坝新村、打洛曼轰南板、打洛勐板帕亮二队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5388公顷(203亩)已取得预售证书,纳入全省节余指标交易并以每亩25万元价格昆明市签订交易合同。

8)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一是执行土地法律法规和征地政策,严格征地程序,按照相关规范做好征地公告、面积及地上物清点,制定征地补偿表,按照《征地土地公告办法》和两公告登记进行公示、核实确认,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并严格执行《云南省十五州(市)征地补偿标准》(2014年修订)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征收工作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按照要求在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用地批前征地信息、批复文件信息、批后信息,已按要求录入信息2条。二是今年我县已上报农用地征转用报件,涉及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保金3148.1731万元,现已全部缴纳入库。2009年以来全县欠缴社保资金10056.8092万元,县人民政府已制定欠缴清偿计划,目前已按计划清欠2095.5835万元。

9)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一是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勐海县人民政府与11个乡(镇)及黎明农场管委会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明确责任人,防治工作目标及任务,编制完成全县的地灾防治方案、防灾减灾预案及突发性防灾预案。二是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全县各乡镇举行监测人员培训,共培训711人次,防灾避险明白卡及《防灾工作明白卡》2354份,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1次,共参加974人次。三是严格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2011-2016年我县共计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35个,投资4373.68万元,现已完工31个项目(其中组织完成验收项目21个,正在竣工决算审计项目5个,完工未送审项目5个),目前正在实施中项目4个。

10)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一是成功于2017315日将勐海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接入国家信息平台。现已接入数据量为3816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756本,不动产权证明1107份,不动产权抵押注销144宗,土地使用权证抵押注销93宗,完成数据整合入库9218宗,接入国家数据库数据量为3547条。二是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已按省上要求进行了提交,已完成60%的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三是制定了《勐海县不动产资料移交工作方案》,共移交电子档案14003条,纸质资料12967袋(盒),16000份。四是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落实中梗阻问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13,318.8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77%。与上年86,088,203.34元对比减少18,074,884.51,下降21%。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国土资源事务的土地资源储备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所以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25,13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主要用于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11,6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059,1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9%。主要用于勐海县G214国道强电沟及弱电管建设项目工程款;勐海县工业园区及景龙34组赶摆场项目征地补偿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2,086,065.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业务工作经费、国土整治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及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工作等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1,3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7,592.07元,完成预算的8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062.07元,完成预算的13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530.00元,完成预算的32.55%2017年度“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景打高速公路项目开工,我单位成立征地拆迁办公室,政府借给我单位2辆公务用车,用于该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因景打高速公路项目开工公务用车增加以及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巡查等,导致相应的车辆燃油费、维修保养费及保险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 三定四不准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接待,接待内容主要为省、州局检查、验收调研等工作用餐,属于正常的开支范围,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等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48,526.07元,增长98.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6,376.07元,增长25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50.00元,下降28.6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景打高速公路项目开工,我单位成立征地拆迁办公室,政府借给我单位2辆公务用车,用于该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因景打高速公路项目开工公务用车增加以及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巡查等,导致相应的车辆燃油费、维修保养费及保险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 三定四不准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接待,接待内容主要为省、州局检查、验收调研等工作用餐,属于正常的开支范围,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等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062.07元,占79.99%;公务接待费支出19,530.00元,占20.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宜,故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均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062.0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8,062.0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景打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以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巡查、土地整治项目下乡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5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5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交流、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包括接待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1次、省国土资源厅2次、州国土资源局10次及州储备中心1次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3,818.12元,与上年对比748,741.56元增加285,076.56元,增长38.07%,主要原因:勐海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的办公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2017年公务交通补贴项列入其他交通费用等,都相比上年增加,所以经费支出增加。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勐海县国土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314,352,459.33元,其中,流动资产308,473,368.40元,固定资产5,879,090.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650,419.3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3,580,319.36元,固定资产增加70,1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支出0.00元,在建工程支出0.00元,无形资产支出0.00元,其他资产支出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314,352,459.33

308,473,368.40

5,879,090.93

2,198,810.00

1,188,981.93

0.00

2,491,299.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494,595.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67,595.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5,327,000.00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

1、随着勐海县经济迅速的发展,现勐海县大量的大型酒店及房地产兴起,如:宇大城、国威小区、富比仕商业街及佳园明珠商贸城、佛海之星及财富广场、冠城地产、中央国际等;现有供电线路已经不能承载小区及商业中心供电,以上现有线路的负荷日益增加,使勐海县的供电需要关系紧张,同时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一旦负荷满载甚至超载,线路跳闸,线路设备损坏等)所以以上小区及商业中心供电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以及考虑今后的几年的新增小区及商业中心的用电;为配合电网公司及电信公司新建电缆线路,通过勐海县G214国道强电沟及弱电管建设工程的实施,可以合理分配10kV系统供电能力,完善网架结构。

2、根据勐海电力负荷的迅速增长,预计近几年勐海县10kV环线I线路和10kV环线II线路的负荷将满载,所以现在的10kV线路即将不能满足负荷增长需要。因此,保证10kV线路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满足勐海县新增用电的需要,有必要新建电力线路转移负荷,实施勐海县G214国道强电沟及弱电管建设工程。

二、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树立部门和项目单位绩效评价意识,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监管,建立部门和项目单位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完善部门预算管理,监督项目实施单位的实施效果和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并总结经验,指导项目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参与和依据。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参考《西双版纳州预算绩效管理规范》)

按照《西双版纳州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坚持真实、科学、公正、综合中、定量与定性分析的原则,坚持绩效评价与项目支出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和“听、看、查、访”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益等进行核查评价。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评的方法进行。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

根据《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基础设施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小组,组长由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勐海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负责人及技术骨干组成,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等形式进行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评价自评。各项建设任务完成良好,各项资料完备,全面完成项目各项建设任务,符合项目管理各项要求。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1、项目立项规范、合理、明确

项目立项是通过专家集体决定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材料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能提高我县耕地质量指标,促进群众生产生活,预期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指标的设定具体、细化、清晰、可衡量,与项目年度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

2、项目的效果分析

通过勐海县G214国道强电沟及弱电管项目的修建,解决了勐海县新城区用电负荷,如:宇大城、国威小区、富比仕商业街及佳园明珠商贸城、佛海之星及财富广场、冠城地产、中央国际等;现有供电线路已经不能承载小区及商业中心供电,以上现有线路的负荷日益增加,使勐海县的供电需要关系紧张,同时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一旦负荷满载甚至超载,线路跳闸,线路设备损坏等)所以以上小区及商业中心供电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以及考虑今后的几年的新增小区及商业中心的用电;为配合电网公司及电信公司新建电缆线路,通过勐海县G214国道强电沟及弱电管建设工程的实施,可以合理分配10kV系统供电能力,完善网架结构。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项目实施单位邀请,勐海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查看项目完成情况及质量,查阅档案和问询等,认为能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建设任务完成良好,各项资料完备,全面完成项目各项建设任务,符合项目管理各项要求。依据《西双版纳州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考评要求,同意综合自评分98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2205032401111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181026113302758.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