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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01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承办上报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等规划的初审工作;承办国家、省、州和县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初审)。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与土地证书查验、查询服务等工作。

(五)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措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承担报国务院、省、州、县人民政府审批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专项调查,承担辖区内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县内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授权经营、转让工作;建立基准地价、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是目录、草拟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价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县级发证采矿权的出让、登记、转让、变更、注销审批工作;负责国家、省、州发证矿业权的登记、转让、变更、注销审查工作;负责采矿权年检审批和探矿权年检审查工作;负责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储量登记和统计;编制和组织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辖区内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调查辖区内矿业权设置,帮助协调解决地质勘查项目涉及的土地占用、青苗赔偿问题;调处或协调处采矿权属纠纷,组织查处无证勘查、越界勘查、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和非法进入勘查区采矿行为。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根据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拟订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群测群防系统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上和管理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资源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对外合作勘查和开采矿采资源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县测绘的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稳妥推进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工作,规范土地市场,合理利用和配置资源,确保了全县重点项目及各业用地

1.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情况:1-11月共组织上报3个新增建设项目用地的报件涉及总面积39.2935公顷(589.4025亩)。其中,批次报件2个,总面积37.8432公顷(567.648亩),分别为勐海县201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面积12.0037公顷(180.0555亩);勐海县201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面积25.8395公顷(387.5925亩);单独选址1个即勐海县勐宋乡曼万河水电站建设项目,面积1.4503公顷(21.7545亩)。

2.供地情况:2015年土地供应11宗面积8.3427公顷(125.1405亩),成交合同额2311.0877万元。9宗为招拍挂出让用地,面积3.0462公顷(45.693亩);1宗为行政划拨用地,面积3.2503公顷(48.7545亩);1宗为协议出让,面积2.0462公顷(30.693亩)。主要涉及勐海县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商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其中,涉及商业用地7宗,面积2.1765公顷(32.6475亩);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宗,面积0.8697公顷(13.0455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宗,面积5.2965公顷(79.4475亩)。

——扎实做好土地收储和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1.土地收储工作

土地储备工作力度不断加强,截至目前共完成了对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畜牧兽医工作站及勐混镇、打洛镇等乡镇12宗存量建设用地的收储,收储总面积为:5.0289公顷(75.4340亩)。

2.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菩提缘景真避暑山庄”电、水、基础道路三项工程分别于2014年8月12日、9月10日、10月11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完成了招标,确保了“菩提缘景真避暑山庄”项目的顺利实施。道路、水、电三项工程均已开工,其中:①道路工程现已完工正在完善验收资料,待验收;②10kv配电工程已完工,并已验收合格;③自来水厂工程现已完成工程量的50%。

勐海县G214国道强电沟及弱电管建设工程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阶和招投标的前期工作,现工程已完成总量的60%。

——重点落实耕地保护,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1.加快推进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我县全部按省统一部署完成县级基本农田划定省级验收工作任务。按要求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目前正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2013年国家下达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390公顷(1108500亩),我县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为77679.33公顷(1165189.95亩)。

2.加大土地开发整理的工作力度,提高耕地质量,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1)续建的2012年度的“兴地睦边”土地整治项目共4个,其中三个省级投资项目,一个国家投资项目,项目建设总规模4114公顷(6.17万亩),预计可新增耕地面积127公顷(1905亩),项目预算投资总额16794.14万元,涉及勐宋乡、勐阿镇、勐海镇、勐遮镇4个乡镇,现已完工。四个项目共计完成投资13188.45万元,完成土地平整1599.023公顷(2.398万亩);完成灌溉与排水工程388.373公里;完成田间道路工程274.809公里,目前正在进行工程量复核。计划2015年12月底前报请州局初验。

2)在建的2013年度兴地睦边项目共5个,项目建设总规模1904.439公顷(2.85万亩),预计可新增耕地面积723.23公顷(10848.45亩),计划2016年2月底前完成验收。

3)2014年实施补充耕地项目26个,项目涉及布朗山乡、勐宋乡、格朗和乡、勐遮镇、勐混镇5个乡镇,实施面积6万多亩,预算投资16221.92万元,实施完成后可新增耕地4万多亩。26个项目于2014年1月完成招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在缴纳完“三金”后于2月19日签定施工合同,2月21日进场施工,目前已全部完工,勐宋乡7个项目已完成验收,我局正在报请州国土资源局对其余19个项目进行验收。26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144.75万元,完成土地平整3654.18公顷(54812.7亩),完成沟渠支砌144619米,完成田间道路工程309744米。

3.加强耕地保护,认真履行耕地保护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地方党政年度绩效考核,落实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绩效考核及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州到县、县到乡(镇)、乡(镇)到村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每个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立了耕地保护的指标量化制。州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1份,县人民政府与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11份,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85份,共97份。根据州人民政府与我县人民政府签订了《西双版纳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我县耕地保护任务为:至2015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13.85万亩,并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勐海县耕地保有量为159.16万亩,不低于考核目标;按照州政府下达我县至201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04.85万亩,并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到地块和农户,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勐海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16.47万亩,不低于签订的责任目标。

——夯实地籍管理及规划工作

1.深入推进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为出发点, 2015年共完成勐海县增减挂钩项目两个批次用地,项目已在供地阶段。

我局正在编制增减挂钩三批次实施方案。该项目区由拆旧区和建新区共同组成,拆旧区建设规模39.6958公顷(595.437亩),工程实施后,可新增农用地面积39.6958公顷(其中新增耕地36.4913公顷),新增耕地率为91.93%。建新区总面积为39.3398公顷(590.097亩),建新区包括5个地块,天祥福茶厂、一公里环岛、祥和小区安置房、樟脑厂和打洛小镇。

 2.加快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区建设步伐。

勐海县勐海镇项目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主要包括西片区和曼兴湖片区两个区块,分别位于勐海镇曼真村民委员会和景村民委员会。项目区总规模为440.7568公顷(6611.352亩),项目区开发建设规模为298.7577公顷(4481.3655亩),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296.8447公顷(4452.6705亩)。目前《勐海县勐海镇项目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实施方案》已取得省厅批复,一期备案面积为112.7121公顷(1690.6815亩),接下来将做一期用地报批手续。

3.认真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调整工作,扎实推进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

我县通过开展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我县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扩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应用范围,实现国土资源“以图管地”的精确调查与有效监管,满足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的需要,为国土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结果已通过省级核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云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和《西双版纳州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我县国土范围内多要素、全覆盖地理国情普查,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实施难度大,普查成果已完成,并于2015年11月23日在州国土资源局通过验收。

4.扎实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10月10日,勐海县委编办就不动产登记下发了整合职责文件,明确四个职能部门的登记职责,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推进。10月26日,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勐海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细化了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11月5日,勐海县委编办批复了《关于设立勐海县不动产登记局的批复》(海编办复〔2015〕33号)和《中共勐海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成立勐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乡(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的批复》(海编办复〔2015〕34号),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

2015年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独立宗)34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个人已购)930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120宗,土地他项权利登记275宗,注销抵押登记17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查封登记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解封登记1宗,共计1848宗。

——强化执法手段,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全力推进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

1.真抓实干、讲求实效,扎实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信访及矛盾纠纷处理见成效。

宣传工作是基础,执法工作是关键,以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三下乡”、地质灾害演练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212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8条、资质灾害群策群防漫画册100余本、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04余人次。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勐海国土资源局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勐海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年内,共接待来信来访26件,答复25件,1件正在办理中,建立信访台账1本,接待来访群众65余人次,回复办结率达100%;为进一步畅通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举报渠道, 实行“便民、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共接听“12336”国土资源举报电话2起;在实地核查的基础上完成州支队交办的信访案件3件。

2.加强动态巡查及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建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监管平台。

勐海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加大了动态巡查力度,2015年对全县11个乡镇、农场管委会共开展巡查65次,211人次。共发现违法占地案件52宗,其中: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有17宗,结案有2宗。(紧限于局执法监察大队发现),涉及土地面积1800余亩。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由于我们动态巡查工作扎实的开展,使大部分土地违法行为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

3.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我局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动态巡查21次,出动人员117人次,清查矿山50家,通过检查发现以下7家矿山企业存在问题:1家存在无证开采行为、5家存在越界开采行为、1家存在以采代探行为。立案查处7宗,非立案处理43宗,现已全部结案并整改到位,共收缴罚没款22万元。

联合水务部门对全县采砂进行清理整治,共开展巡查17次,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向37户58个非法采砂点下发《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拟《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采砂管理的意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此项工作。

4.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我县2015年土地卫片执法监测图斑共365个,总面积155.7867公顷(2336.8亩),占耕地92.0667公顷(1381亩)。其中违法图斑15个,共涉及5种土地类型,立案查处8宗,结案7宗,收缴罚款1761841.1元。

我县2015年共有8个疑似违法图斑。经相关工作人员到实地核查后,有6家矿山存在违法采矿(5家越界开采、1家以采代探),合法1家,非立案处理1宗(2013年已立案查处),现已结案6宗,收缴罚没款21万元。

5.以“两违”清理行动助推联合执法。

全县公路沿线共有违法用地303宗。共清理取缔非法179个道口,1768米;取缔挡土墙1处,60米;挖掘水沟93处,2891米。上述违法地块已同时抄告成员单位不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加强矿政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探矿权管理

认真做好探矿权的延续、转让、变更三级联网的收件、报件、审批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下发探矿权过期告知书3份、过期探矿权审查表3份、限期申报延续登记告知书6份(过期前3份、过期后3份)、停止探矿通知书3份。

勐海县2014年度探矿权年检工作,共检查40个探矿权,年检合格率100%。

2.采矿权管理

一是采矿权年检工作我县采矿权有50个,需参加县级年检的有31个,州级年检的18个,不参加年检1个(2015年新出让矿权)截止4月30日止,参加县级发证采矿权年检31个,合格的有26个,合格率83.87%;不合格1个(民政福利机砖厂),4个采矿权根据(云政发〔2015〕49号)文件规定需完善相关手续后在给予年检。

二是采矿权出让。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15〕49号)的通知,对设立的探矿权、采矿权,一律采取招、拍、挂方式竞价出让,严禁私下转让、倒卖矿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目前,我股室2015年组织出让采矿权(石场)报件1个。

3.多渠道开展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培训。

全县11个乡分别举行了监测人员培训,共培训12期240人次。一是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到各村各户。在汛期来临之前,将包括地质灾害基本情况、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地点等内容的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卡和防灾明白卡发放到所有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手中,同时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了警示宣传牌,划定了危险区。在汛期来临之前,各村将两卡明白卡迅速发放到每户群众家中,已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3546份、《防灾工作明白卡》156份。二是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为了增强村民避灾实战能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在全县11个乡(镇)15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共参加3825人次,并按时下发监测员补助312人共计46.8万元。通过演练,让群众知道了受何种地质灾害威胁、地质灾害预警信号,撤离疏散路线和安全地点。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累计投入资金8万元满足基层国土所日常工作开展。严格落实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参加县委党校、州国土资源局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38期共134人次,组织参加国土资源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培训1期1人、全县系统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0期500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14,99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87.1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2%;其他收入11.86万元,占总收入的0.08%。

2015年总收入14,998.96万元,比上年减少2,318.10万元,下降13.39%。其中:财政拨款14,987.10万元,比上年减少2,227.08万元,下降1.29%。其他收入11.86万元,比上年减少91.02万元,下降88.47%。

收入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一是财政拨款减少的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二是其他收入减少原因:其他收入非固定收入,是上级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委托或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取得的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14,28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69万元,占总支出的5.68%;项目支出13,474.43万元,占总支出的94.32%。

2015年总支出14,285.12万元,比上年减少11,368.61万元,下降44.32%。其中:基本支出810.69万元,比上年增加271.54万元,增长50.36%;项目支出13,474.43万元,比上年减少11,640.14万元,下降46.35%。

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015年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所以支出增加;

二是项目支出减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国土资源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5.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4.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5年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所以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国土资源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74.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40.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中央、省、州三级专项项目经费投入及其他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从而提高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自觉性。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建立了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及巡查记录表,严厉打击并坚决制止私挖盗采、无证开采等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7宗,应收缴罚没款220000元,已收缴220000元,均已完成整改,已结案6家,1家正在申请延续采矿权证。

截止至2015年11月,应收缴矿产资源规费522.7014万元,共征收矿产资源规费403.9833万元,其中矿产资源补偿费应收缴503.2314万元,实收缴387.2033 万元;采矿权使用费应收缴5.04万元,实收缴2.35万元;采矿权出让价款14.43万元。

为贯彻落实省国土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云国土资〔2011〕184号)文的通知,我县在年内对辖区内的所有采矿权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及评审备案工作。目前我县在有效期限内的矿山已与拥有资质的作业单位签完了《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协议,现各矿山方案编制工作正由作业单位编制当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1.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01%。与上年对比增加3.916.5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5年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所以支出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基础设施建设减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2015年项目前期费,审计费、印刷费和相关的业务工作经费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抚恤金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8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主要用于回购勐巴拉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回购浩宇大城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00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土地资源储备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土地资源储备的贷款本金、利息支出等。

6.住房保障(类)支出4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退休人员的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5.76万元,完成预算的131.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9万元,完成预算的1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7万元,完成预算的126.17%。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支出中包含上年结余本年度列支出数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1.41万元,下降8.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1万元,下降1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13万元,下降0.02%。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接待人次,节约“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9万元,占51.97%;公务接待费支出7.57万元,占48.03%。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19万元。主要用于动态巡查、执法、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7.57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交流、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勐海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组56个,467人次,主要包括省国土资源厅、州国土资源局、州纪委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