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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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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工作,落实节约集约利用政策。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强化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5)职能转变。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行政审批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进国土空间体系建设,构建国土空间新格局

1)扎实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勐海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成果多轮次征求意见、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听证、县级专家会审查、县规委会审查、州级专家会审查,并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已报请州人民政府待批复。

2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区三线”自启用以来,严格落实空间管控要求,积极开展项目选址工作。完成勐海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成果已上报。是完成工业用地红线划定工作。全县工业用地红线划定总规模为2.78万亩,包含城镇开发边界内的保障线规模1.03万亩(含已建成7400亩,即新增可用2900亩);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拓展线规模1.75万亩。是稳步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于2023329日全面启动,目前均已完成初稿编制,并征求乡镇政府意见后修改完善,待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后进一步细化。

3)加快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85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已全部完成审批,审批率100%,正在抓紧入库工作。

2.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将划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带位置下达乡镇(制作107张分布图下发),压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11个乡镇和黎明农场公司向县委、县政府提交耕地流出问题整改责任状,立下整改“军令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以责任倒逼整改落实。

2)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制度。

保障202314个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完成挂钩耕地数量179.54亩、水田规模93.24亩、粮食产能10.72万公斤。完成“进出平衡”资源分析,编制了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结合耕地流出整改落实补足和进出平衡20265亩。

3)全力推进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工作。

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了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和调度方案,县委县政府主持召开10次会议、县级专班召开调度会8次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县级专班印发整改问题简答和各类通知函件70份,督促乡镇加快推进整改。抽调县直部门6100余人次参与排查举证。县级财政安排824万元保障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督查通报机制,县级专班对整改情况进行日通报,共通报116期;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开展2次专项督查;建立县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县级挂钩督导组进驻乡镇督导。全县完成整改25567亩,整改比例103%

4)扎实推进“3年垦造耕地行动”。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下发疑似新增耕地图斑已通过自然资源部核查实现新增耕地8112亩。州级统筹实施占补平衡项目62593亩,预计新增耕地指标1830 亩、水田指标476亩、粮食产能85万公斤,目前已完成工62033亩,预计20243月前完成入库。县级计划自行实施补充耕地项目92558亩,其中先批实施3个项目471亩,同步抓紧推进其他项目前期工作。

3.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助力重点项目建设

1)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勐海县110个重点建设项目已保障项目87个,保障率79.09%,保障率居全州第一。涉及县域高速“能通全通”项目1个景洪至勐海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已保障。“互联互通”工程建设项目2个,其中孟连至勐海高速项目已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勐海至打洛高速公路项目报件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查;水利水电项目1个,即勐海县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目前正在开展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工作。光伏项目6个,正在开展前期组卷工作;新能源项目3个尚未取得省能源局新能源建设方案批复。编制并上报成片开发方案2个,面积2493亩;农用地征转用报批共上报7个,面积4008亩,获批9件(含上年结转报件),面积5262亩,新增建设用地5210亩,完成审批宅基地报件5件,面积13.68亩。今年共招拍挂出让土地295亩,涉及出让价款16,181.00万元,实际收缴16,083.00万元。

2)抓好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和验收。

历史获批增减挂钩项目加快推进,省内交易10个项目已通过省级验收;已上报待验收3个,正在抓紧推进1个。正在实施增减挂钩项目42060亩,目前已完成土地复垦1413亩,计划12月底全面完工,预计新增耕地1413亩。

4.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维护良好勘查开采秩序

1)抓好矿产资源审批管理。

矿业权审批和出让收益评估制度改革持续见效,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探矿权填报10个,公示10个,采矿权填报26个,公示26个,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填报率和公示率100%。组织上报矿业权审批工作,2023年共受理矿业权报件8件,正在办理4件,完结4件。

2)抓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勐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于2023324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发布实施。规范矿产勘查开采行为。成立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专项行动的通知》,出动巡查人员384人次,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四种情形”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均未发现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5.聚力节约集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积极盘活存量土地。

制发《勐海县2023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勐海县2023年度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5次、工作专班会议6次,发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27份、催动工通知9份、催办理施工许可证8份,逐一约谈企业5次共30家。2023年我县批而未供土地基数1407亩(按30%计算应处置423亩),目前已完成处置844亩,处置率76.76%;闲置土地2209亩(按35%计算应处置774亩),目前已完成闲置土地处置1217亩,处置率55.09%,两项工作均已超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处置率居全州第一。

2)扎实推进省级开发区土地出让和利用。

2023年勐海产业园区批而未供293亩(按25%计算应处置74亩),闲置土地687亩(按30%计算应处置206亩)。截止目前已处置产业园区批而未供75亩,处置率25.56%;已处置闲置土地344亩,处置率50.26%,两项工作均已超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

3)加快构建资源市场体系。

完成勐混镇、勐阿镇、勐满镇、西定乡、勐宋乡、勐往乡、格朗和哈尼族乡、布朗山布朗族乡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2023127日通过州局专家会的评审,待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审查备案。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外业和内业资料的收集,正在开展编制。

4)全面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

    制定《勐海县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研究确定“标准地”5个控制性指标;4个区域评估已全部完成。拟出让地块前期基础开发所需的“三通一平”已全部完成,并于20231115日已由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预计于1215日成交。

5)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成立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勐海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的批复》,已编制《勐海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和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已完成EPC项目招投标和勘察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勘察设计方案已报州级备案,开工令已下达施工单位。目前,通过辅助修复的9个项目已全部进场施工,已完成复绿、场地平整4.5公顷,林地复绿计划今年年底全部完工。

6.健全产权制度机制,维护资源资产权益

1)深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改革。

《勐海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已于2023622日经通过省级验收,已将成果数据提交至省档案馆备案。

2)扎实做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目前2022年度变更调查(部下发)成果已经下发到县级,已经完成2023年常规监测、日常变更调查和前三季度季度变更调查举证,成果已提交省厅,目前正在开展第四季度变更调查相关准备工作。

3)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

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记1050宗,全省第一批完成成果汇交;实现抵押权首次登记、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等38项业务线上办理,线上业务申请155宗,办结155宗;推行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同步过户服务,完成办理154户;实现“交房即交证”,颁发不动产权证书832本;积极探索“分期(栋)验收”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翡翠金湾、龙港·金沙河畔二期建设项目完成分期(栋)验收,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6本。全年累计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1611份,核发证书7603本。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7宗。完成不动产权分割8宗、不动产权合并7宗、权属范围调整3宗,调查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权属类纠纷件5件。

7.强化法治基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法治宣传工作方案,开展云南省“普法强基法律常识在线答题”活动1次、主题法治宣传活动9次、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及普法强基活动4次,发放宣传册10000余份,悬挂耕地保护宣传标语1050条,营造法治宣传氛围。组织33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32人,合格率达97%。受理行政诉讼3件、民事诉讼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2)抓好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

    勐海县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历史“挂账”图斑561130亩,已整改完成511122.3亩。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违法占耕问题16223亩,已全部完成整改。

3)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查处整改。

全县2019202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图斑共15356417.65亩,截至目前,已整改2953389.27亩。2023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图斑2961011亩(占耕399亩),非农占耕192144亩,已整改42213.16亩,违法占耕面积34.52亩,违法占耕比例7.93%

4)强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

    勐海县需整改的历史存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共37354959亩,已完成整改358646.97亩,整改率9.6%。勐海县需补充摸排图斑共8298宗,截至目前,外业摸排核查8298宗(其中:移交澜沧县16宗),完成率100%;内业审核上报8282宗,审核上报率100%

5)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勐海县2021年耕地卫片监督重点类型图斑39225亩,已整改31140亩。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及看护房和灌溉水塘问题专项排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8.夯实基础管理,持续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1)扎实抓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压实地灾防治责任。

    县、乡、村、组逐级签订了地灾防治责任书;县政府2次召开全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制印《勐海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关于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822日至25日由局领导带队组成6个工作组对全县重点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全面巡查排查工作。全覆盖开展地灾隐患排查巡查。对全县44个地灾隐患点完成汛前排查、汛中巡查,组织防灾责任单位和监测员全力做好汛期动态巡查,联合驻县联乡单位开展专业巡查130390人次、村组干监测员开展巡察4312余人次,对全县重点隐患点全覆盖进行了排查检查;协同应急、教体、交通、住建、水务、文旅等部门联合发文7份,对重点行业领域地灾隐患开展排查和处置。抓实监测预警预报。加强地灾气象会商研判,联合气象、水务等部门及时分析雨情、水情,发布地灾气象风险预报2期、预警短信156条、预警预报49份,《地质灾害预警报和应急处置函告单》93份,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电视广播等新融媒体平台,形式多样将地灾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及时传达至各级防灾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监测员。加强地灾防治宣传培训。县、乡两级分别举办地灾防灾减灾知识和气象预警预报培训班;发放“两卡”790份、宣传材料2418份;对全县2个专业监测点和20个普适型监测点开展监测设备运用管理。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修订印发《勐海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4个隐患点全部制定单点应急预案,县、乡两级组织开展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演练。抓紧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工作。勐宋乡蚌龙村等5处滑坡治理特大型项目(1830万元)、布朗山乡空坎一队等3处滑坡治理特大型项目(1710万元)已获批复。目前,布朗山乡项目已完成勘察和施工设计,勐宋乡项目正在勘察设计,正在抓紧两个项目EPC招投标。

2)扎实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印发《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汛期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5次,党组听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4次。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1次,发放宣传材料200份,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安全生产标语25条。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715人次,发现问题284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自然资源管理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修复股、城乡规划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测绘地理信息股。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城关所

2.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遮所

3.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混所

4.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打洛所

5.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阿所

6.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满所

7.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宋所

8.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往所

9.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西定所

10.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布朗山所

11.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格朗和所

12.勐海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3.勐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4.勐海县土地整治发展中心

15.勐海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16.勐海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勐海县征地拆迁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2.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城关所

3.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遮所

4.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混所

5.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打洛所

6.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阿所

7.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满所

8.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宋所

9.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勐往所

10.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西定所

11.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布朗山所

12.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格朗和所

13.勐海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4.勐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5.勐海县土地整治发展中心

16.勐海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纳入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原因要勐海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勐海县征地拆迁办公室),财务独立核算,单独编制决算报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年末其他人员1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0,069,803.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69,803.0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9,850,540.71元,59.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690,540.71元,下降59.8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60,000.00元,下降100.00%

2023年比2022年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比2022年少了以下大额资金项目:海财综字〔20228144宗具体供地项目成本农用地转用勘界及报件专项资金1,657,226.00元;海财综字〔202253号勐海县2021年度第二、三、五批次项目耕地开垦经费9,622,860.00元;海财综字〔20225号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印花税专项资金603,517.80元;海财建字〔2022192020年州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专项资金1,306,680.40元;海财建字〔20221492021年州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专项资金1,218,570.00元;海财综字〔20221号重大项目跨州市补充耕地指标统筹调剂对下专项资金7,796,888.00元;海财预字〔202215号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淹没区项目省级统筹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款专项资金46,000,000.00元;县级下达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投资成本清算专项资金4,700,000.00元;其他收入-勐连至勐海高速公路工作经费160,000.00共计73,065,742.2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0,161,559.02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6,421.76元,占总支出的33.36%;项目支出26,765,137.26元,占总支出的66.64%;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9,667,028.71元,下降59.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97,069.90元,增长8.04%;项目支出减少60,664,098.61元,下降69.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2023年比2022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比2022年少了以下大额资金项目的支出:海财综字〔20228144宗具体供地项目成本农用地转用勘界及报件专项资金1,657,226.00元;海财综字〔202253号勐海县2021年度第二、三、五批次项目耕地开垦经费9,622,860.00元;海财综字〔20225号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印花税专项资金603,517.80元;海财建字〔2022192020年州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专项资金1,306,680.40元;海财建字〔20221492021年州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专项资金1,218,570.00元;海财综字〔20221号重大项目跨州市补充耕地指标统筹调剂对下专项资金7,796,888.00元;海财预字〔202215号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淹没区项目省级统筹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款专项资金46,000,000.00元;县级下达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投资成本清算专项资金4,700,000.00元;其他收入-勐连至勐海高速公路工作经费160,000.00共计73,065,742.2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96,421.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27,368.36元,占基本支出的92.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9,053.40元,占基本支出的7.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765,137.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海财综字〔2023362022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专项经费292,176.00元;

2.海财建字〔2023457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州级专项资金652,700.00元;

3.海财建字〔202352号地质灾害应急体系经费6,448.00元;

4.海财综字〔20239号勐海县110千伏象山输变电工程耕地占用税专项经费90,000.00元;

5.海财建字〔2023457号补助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及应急体系建设经费82,530.00元;

6.海财综字〔202339号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耕地占用税专项资金93,483.00元;

7.海财建字〔2023347Z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经费36,100.00元;

8.海财建字〔2023391号(化解部分财政往来款)化解部分财政往来款园区征地资金经费7,379,570.00元;

9.海财建字〔2023457号勐海县布朗山乡空坎一队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应急处置专项资金631,000.00元;

10.海财综字〔202362022年度第十九批次村庄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专项经费275,688.00元;

11.海财建字〔2023542022年州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专项资金867,100.00元;

12.海财综字〔202358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专项经费95,202.00元;

13.海财建字〔2023455Z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资金80,000.00元;

14.海财综字〔2023382022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专项资金204,120.00元;

15.海财建字〔202353号州级地质灾害项目专项资金37,700.00元;

16.海财建字〔2023391号(化解部分财政往来款)化解部分财政往来款园区征地资金经费4,614,102.00元;

17.海财综字〔2023372022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专项经费509,958.00元;

18.海财综字〔202376号勐海县2023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专项经费5,508.00元;

19.海财建字〔2023455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农作物补栽补种育苗和种子经费598,900.20元;

20.海财预字〔20235号勐混镇3个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新增耕地、水田管护经费2,581,075.00元;

21.海财建字〔2023388Z勐海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经费247,875.00元;

22.海财建字〔2023347Z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专项经费191,600.00元;

23.海财建字〔20234552023年度9月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经费1,245,000.00元;

24.海财建字〔2023347Z2020年、2021年违法用地测绘服务经费86,000.00元;

25.海财预字〔20235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经费530,000.00元;

26.海财建字〔20233号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1,995,186.27元;

27.海财建字〔20231002022年第二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25,800.00元;

28.海财建字〔2023347Z格朗和乡帕真村水河新寨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费的经费60,000.00元;

29.海财建字〔20231092022年度地质灾害监测员县级配套经费22,000.00元;

30.海财预字〔20235号菩提缘景真避暑山庄自来水厂净水厂工程项目中间解除合同结算资金1,451,582.31元;

31.海财建字〔2023250号卫片执法补助经费63,900.00元;

32.海财建字〔2023347Z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专项经费42,000.00元;

33.海财建字〔2023347Z“两违”建筑拆除和垃圾清理土地复垦经费165,300.00元;

34.海财建字〔2023389Z勐海县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经费250,024.48元;

35.海财建字〔2023455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专项经费78,760.00元;

36.海财建字〔20232222023年云南省卫片执法补助经费179,685.00元;

37.海财建字〔2023457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补助经费205,308.00元;

38.海财预字〔20235号拆除“两违”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经费700,000.00元;

39.海财建字〔2022318号孟连至勐海高速公路(勐海段)建设项目工作经费91,75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16,418.0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05%。与上年相比减少53,636,475.84元,下降68.98%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22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因2023减少了具体供地项目成本农用地转用勘界及报件专项资金、勐海县2021年度第二、三、五批次项目耕地开垦经费、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印花税专项资金、重大项目跨州市补充耕地指标统筹调剂对下专项资金、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淹没区项目省级统筹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款专项资金、县级下达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投资成本清算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收入-勐连至勐海高速公路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06.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外单位调入我局的工会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3,06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8,082.20;事业单位离退休3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7,022.5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7,657.7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0,18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42,199.72;事业单位医疗240,281.85;公务员医疗补助376,254.9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445.8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039,04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091,378.78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4,615,283.2元;事业运行3,754,285.58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3,421,983.31元;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7,875.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4,0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住房公积金914,006.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26,61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8%。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526,610.75;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67,9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决算为63,39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32%,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4,5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8%,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9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决算为63,3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4,5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按照《西双版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单位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实行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事前报批,定点维修、保养。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795.65元,增长44.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665.65元,增长4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30.00元,增长88.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耕地流出、地质灾害等工作车辆使用频率高,加之公务用车车辆老化,维修费及燃油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上级部门检查、调研次数增加以及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督导工作接待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2023年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巡查,土地整治、矿产资源管理及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业务工作检查、指导、调研、交流、信访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9,053.40元,比上年增加166,072.19元,增长20.68%,主要原因是2023年行政人员调出3人、调入9人、退休3人;事业人员调出5人,调入4人;净增2人。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42,152,523.93元,其中,流动资产40,688,008.73元,固定资产1,463,726.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9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9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1,55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6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67,93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11,793.4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1,793.4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国土空间规划:指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7.不动产登记: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8.土地整治:土地整治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的,对未合理利用土地的整理,因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修复,以及未利用土地的开发等活动。总的来说,土地整治是指满足人类生产、生活和生态新的功能需要,未未利用、不合理利用、损毁和退化土地进行综合治理的活动。土地整治是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修复的统称。目前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有:提质改造、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后期可能涉及生态修复工程。

9.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10.耕地保护: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

11.耕地占补平衡: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后,占用者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所占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12.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工厂化作物栽培、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13.闲置土地: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

14.标定地价:政府为管理需要确定的,标准宗地在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者政策规定年期下,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权利价格。

15.标准宗地:指在标定区域内,土地条件、土地利用状况等特征具有代表性,且利用状况相对稳定,地价水平能够起示范和比较标准作用的宗地。

16.基准地价:指政府按土地级别、用地类型或区段位置评估确定的平均价格。是政府宏观调控地价和进一步评估标定地价、出让底价的基础,是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地产税的依据,也是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投资的决策参考。

17.矿产资源管理:指对矿产资源的普查勘探、开发利用及保护的监督与控制。

18.测绘地理信息:指地物和环境固有的数量、质量、分布特征、相互联系的数字、文字、图形、图像的总称。

附件: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23103608230.xlsx

监督索引号532822050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