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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7-05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1 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 号)《2021 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2021 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海随机办发〔2021〕3 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云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生产加工、传输存储、使用保管等方面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抽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张龙副局长为组长、测绘地理信息股和部分中介机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抽查组,负责抽查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
二、抽查范围
县辖区内2021年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申请使用单位、测绘资质单位和测绘成果管理单位。
三、抽查内容
测绘质量检查、巡查;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使用情况;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地理信息设备管理情况;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情况。
四、抽查方式
抽查工作采取自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自然资源抽查组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自查和随机抽查。
五、工作安排
(一)自检自查阶段
2021年6月30日前,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申请使用单位和测绘资质单位按照排查要求和排查目录进行全面自查,填写《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自查表》(见附件),并向各县自然资源抽组报送自查情况报告和《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自查表》。
(二)随机抽查阶段
2021年9月30日前,县抽查组组织开展辖区内的随机抽查工作;抽查单位比例不得少于本辖区自查单位数量10%。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向检查出现问题的单位书面反馈检查意见,内容包括抽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三)问题整改阶段
2021年10月30日前,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申请使用单位和测绘资质单位针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对造成泄密和严重违规的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向县抽查组报送整改报告。
(四)经验总结阶段
2021年12月10日前,县测绘地理信息抽查组要对抽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海随机办报送抽查情况,内容包括自查和抽查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情况、工作建议及自查和抽查单位名单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细致地做好本次保密排查工作。
(二)严格排查,务求实效。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严格进行抽查。要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不留死角、不走形式和过场,以查促管、以查促教、以查促防、以查促改,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限期整改,严肃处理。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认真总结,全面提高。要把抽查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总结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使用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开展多层次多方式的宣传教育,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全面提高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水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