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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为格朗乡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

来源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5-16

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为格朗乡

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

 

    511,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到格朗乡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并召开座谈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兆勇军,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周为民,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尹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胡永泰,乡党委书记石钲永,乡党政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各中心所部分负责人参加

    会上,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周为民宣读了《关于建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兆勇军为格朗和乡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授牌。

    会议指出: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基层民主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是在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听取民声、汇聚民意、吸纳民智,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渠道和途径。要充分发挥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优势,做好人大立法工作的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积极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全面收集群众立法建议,为地方立法工作贡献智慧。

    会议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要立足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在推进高质量地方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基层立法联系点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群众,扎根基层,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关注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确保立法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更好地服务大局;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探索创新,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广泛收集民意,及时研判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推动地方立法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格朗和乡人大将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高质量高标准履行联系点职能职责,建立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工作机制,扮演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立法联络员”、“立法信息收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