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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朗和哈尼族乡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6-08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终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6月7日,格朗和哈尼族乡举行2016年1月1日以来新任职的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向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在乡政府三楼会议室举行,会场悬挂国徽,庄重严肃。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宣誓人面向国徽宣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专用书,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余宣誓人右手举拳,跟诵誓词。“我宣誓: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终于人民,格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归家努力奋斗。”
根据《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和《勐海县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这是格朗和乡首次举行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通过向宪法宣誓,有利于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