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1-26 格朗和哈尼族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法人注销公示
- 2024-11-26 格朗和哈尼族乡财政和统计服务中心法人注销公示
- 2024-11-08 格朗和乡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报告
- 2024-10-24 勐海县2024年度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绩效报告
- 2024-10-17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4-10-17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综治中心(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应急指挥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4-10-17 格朗和哈尼族乡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4-10-10 格朗和乡2024年10月特困供养资金发放名单
- 2024-10-10 格朗和乡2024年10月城乡低保社会救助保障金发放名单
- 2024-07-12 格朗和乡人居环境改造2024年泸滇资金项目公示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窗口>>公开目录>>农村政策>>
2021年开展农业农村政策规划与改革发展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来源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2-01
2021年开展农业农村政策规划与改革发展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项目属性:新建
项目名称:开展农业农村政策规划与改革发展前期工作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西双版纳州农业局
实施单位负责人及电话:高江泉,2123669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刘亚奇,2143711
项目主管部门:局政策规划与改革发展科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
2021年开展农业农村政策规划与改革
发展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为做好全州“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6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18〕21号)要求,结合科室工作实际,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主要任务、措施,科学反映项目目标、计划、实施、管理及预期绩效,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特编制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施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的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十四五”期间,按照“四个优先”要求各领域持续推进和全面深化,将有力破解农业农村发展中遇到的各类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释放农村改革红利,增强发展活力,建设美丽云南典范。
二、项目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力期,也是农村全面小康后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转变的关键期。在实现全面小康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逐步把“三农”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力激发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构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为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编制依据
(一)《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6号),对全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二)《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西发﹝2019﹞18号),对全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工作蓝图,确定了方向。
(三)《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18﹞21号)对全州划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做了工作部署,对各县市划定任务进行分配。
(三)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制定“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四、编制原则
州级经费预算按照“分级承担、确保州级,合理安排、优保重点”的原则,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和资源,进行预算编制工作。
五、项目工作组
因项目开展需要农业技术技术人员参与,项目工作组成员组成如下:
(一)局政策规划与改革发展科2人。
(二)农业推广研究员3人。
(三)高级农艺师3人。
(四)农艺师2人。
六、实施内容
(一)开展全州“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进度安排,实施开展前期课题研究,收集相关资料工作、召开规划征求意见会、专家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将规划成果内容与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有效衔接。
(二)开展全州“两区”成果划定跟踪工作。按照《云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数据库成果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县(市)为网格单位,继续抓好“两区”划定成果上图入库资料管理跟踪工作。
七、预算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表
明细项目 |
计量单位 |
标准/单价(元) |
数量/任务 |
资金规模(元) |
合计 |
|
|
|
12800 |
会议费 |
人/次 |
100.00 |
30 |
3,000.00 |
工作调研、检查、督导经费 |
人/次 |
400.00 |
12 |
4,800.00 |
租车费(含油费、过路费) |
辆 |
1,000.00 |
5 |
5,000.00 |
八、绩效目标
(一)“两区”划定。确保完成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645万亩。促进我州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版纳州热区生态特色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州粮食产能稳定提升,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稳定提高,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二)“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确保完成《西双版纳州“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相关成果资料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确保规划通过州政府审批印发。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十四五”编制规划工作量大、面广、专业性强,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做到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落实、经费到位,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安全。根据相关文件执行,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三)强化绩效监管。严格执行资金绩效管理,强化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等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及时将有关的文件、方案、记录、测产结果和工作总结等归档立案。
(四)强化宣传引导。根据项目工作的进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项目活动的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