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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23
监督索引号53282219056501000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委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内社会单位,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总揽全乡工作全局,研究决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乡人大、政府和群众团体,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社会团体、村(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4)领导全乡统一战线和人民武装工作。
(5)制定乡党建计划,指导村党建工作,负责乡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任免工作;负责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
(6)领导基层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基层党组织带领党员、群众积极参加社会、经济建设。
2.人大主席团职能
(1) 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乡人民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乡人民政府的工作。
(3)根据乡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 检查、督促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5)组织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乡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6)联系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7)受理人民群众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派驻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3.人民政府职能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2)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职责。
(3) 管理本辖区内的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强边固防、生态保护、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精神文明、教育卫生、应急管理、文化旅游等行政事务。
(4)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地方道路、水利设施,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执法、人民调解、信访等工作。
(6)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殡葬事务、老龄事业,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
(7)组织开展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做好拥军优属,组织国防教育培训。
(8)承办上级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4.纪委(派出监察室)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纪(监察)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勤政廉政。
(3)按管理权限,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4)受理对党组织、国家机关、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控告和举报,并按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5)完成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调结构稳增长,产业发展质效齐升。牢记“国之大者”,完成耕地流出图斑整改恢复1,514.28亩,超额完成县级下达的年度粮食种植任务,完成率116.98%,粮食安全底线全面守牢。成功引进甜龙竹、雷竹种植,勐海县首家多依良种种植推广示范基地落户我乡。提升改造生态茶园示范基地3.26万亩,实施绿色茶园基地认证2万亩、有机茶园认证4.27万亩,勐海益生农业专业合作社茶园(帕沙)通过欧盟食品原料种植场出口有机认证。蔗糖产业健康发展,坚果、沃柑、黑山羊、胡羊等种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大。茶旅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匠庐·南糯山成为西双版纳州首家被认定的云南第一批半山酒店。市场主体倍增行动深入推进,全年新增市场主体363户,较去年增长10.88%。
2.聚焦抓招商谋项目,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围绕“招商引资主题年”和“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加大外出考察学习和请进来力度。洽谈企业15家,签约落地5家,其中2家企业实现了年内投资入库入统,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172万元。共储备谋划项目45个,投资总额21.667亿元,其中,招商引资项目17个,投资总额17.942亿元。争取上级各类资金3077.81万元,集中开工项目19个,实施完成18个,完成投资2690.37万元。
3.聚焦补短板强基础,乡村振兴更具实效。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政策,常态化做好动态监测,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争取财政衔接资金和沪滇资金550.79万元,水泥517吨,实施项目13个,项目完工率和资金支出率均为全县第一,一批通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卫生室、养老等领域的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补齐。完成小额信贷、“雨露计划”等补贴发放112.75万元,脱贫成果持续巩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年人均纯收入为2.056万元,比上年增长11.46%。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发动群众投工投劳2.7万人次,清理垃圾89吨,完成户厕改造351座、公厕2座,乡村振兴农房改造提升有序推进。10条15.926公里自然村通硬化路竣工并投入使用,2023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完成建设。深入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批有序推进,帕真、南糯山完成成果提交,帕沙、帕宫、苏湖完成质检入库。帕宫村曼丹、贺南中寨,苏湖村大寨、鱼塘寨,帕真村黑龙潭四组、曼科松成功创建为州级绿美村庄。
4.聚焦抓保护严监管,绿水青山成色更足。扎实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秸秆禁烧管理、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扬尘污染治理,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率100%,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全年乡、村两级河长巡河1306次,查处关闭采砂点3座,洗砂点1座,清河行动常态化开展。认真落实林长制,各级林长巡林471次,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完成省级下发森林督查图斑57个,查处行政案件6起,罚款金额2.6万元,案件查处率和问题整改率达100%,完成300年以上古茶树建档23株,党建引领林长制经验做法被学习强国等媒体转载。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率、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达90%、80%。完成全民义务植树4万余株,成功创建“雨林绿美家庭”300户。
5.聚焦办实事增福祉,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发放临时救助83户268人41.5万元,特困人员护理率达100%,开发村级公益岗83个,举办职业技能创业培训7期295人次,发放各项涉农补贴5981户407.0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收缴率分别为83.44%、96.47%。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教学环境不断改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持续巩固,全乡控辍保学工作实现动态清零,7名教师荣获县级教学质量奖、县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县级优秀教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科学精准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完成乡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和南糯山、帕沙两个村卫生室建设,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举办第十一届“黑龙潭杯”篮球比赛、第二届乡村振兴越野摩托车硬耐力挑战赛,承接“七子饼”茶环线越野赛、茶王节马拉松和嘎汤帕节分会场等部分赛事、节庆活动,全民健身月和新时代乡村阅读、趣味运动会暨全民健身活动正常开展。参加第十二届勐海(国际)茶王节,夺得茶王赛4个特别金奖、5个金奖、6个银奖,“生态山谷·茶源之乡”实至名归。在勐海县“雨林英才”首届网络创业直播大赛中,茶源之乡格朗和团队荣获创业组一等奖的好成绩。
6.聚焦抓重点强治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8次,在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开展地震、地质灾害、防汛抗旱、防火、防灾减灾等演练5次。争取资金339.6万元,完成南糯山石头老寨、帕沙老寨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组织培训和多平台推送关于散装白酒、自制泡酒、野生菌等食品安全宣传。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级调委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1件,调解成功71件,调解成功率100%。南糯山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全面开展禁毒、堵源截流、缉枪治爆、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0%,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建成1个民族团结文化展示基地,西双版纳首家村级联合工会在我乡挂牌成立。红十字会、退役军人、侨务、妇女儿童、统计、工青妇、双拥、档案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不含本级),分别是:
1.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党群服务中心
2.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财政和统计服务中心
3.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4.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5.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综治中心
6.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7.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综合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2.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党群服务中心
3.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财政和统计服务中心
4.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5.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6.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综治中心
7.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8.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综合执法队
纳入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23,837,539.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26,840.66元,占总收入的95.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0,698.80元,占总收入的4.2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18,606.43元,增长7.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27,907.63元,增长9.22%,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及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如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增加1,542,450.17元;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如帕沙村委会活动场所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93,800.60元;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309,301.20元,下降23.4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沪滇资金收入增加,如帕真茶叶初制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23,841,657.46元。其中:基本支出13,902,478.77元,占总支出的58.31%;项目支出9,939,178.69元,占总支出的41.6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00,090.43元,增长6.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29,425.97元,增长10.57%,主要原因是村组干部调整后人数较上年增加故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70,664.46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如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经费100,000.00元、边境事业建设管理工作经费50,000.00元;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02,478.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92,046.51元,占基本支出的94.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0,432.26元,占基本支出的5.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39,178.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099,195.96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海财建字〔2023〕267号勐海县2021至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经费100,000.00元。
2.海财预字〔2023〕196号边境事业建设管理工作经费50,000.00元。
3.海财行字〔2023〕341号基层党支部工作经费和乡村大舞台建设经费20,000.00元。
4.海财预字〔2023〕314号乡镇两会经费19,800.00元。
5.海财行字〔2023〕144号勐海县格朗和乡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50,000.00元。
6.海财农字〔2023〕99号调整2023年省级衔接格朗和乡连山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补助资金546,015.36元。
7.海财金融字〔2023〕90号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和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0,000.00元。
8.海财整合〔2023〕11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勐海县2023年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县对乡考核奖)资金30,000.00元。
9.海财预字〔2023〕115号格朗和乡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经费228,000.00元。
10.海财农字〔2023〕113号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资金3,200.00元。
11.海财行字〔2023〕102号州人大代表活动专项经费600.00元。
12.海财行字〔2023〕44号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经费1,200.00元。
13.海财农字〔2023〕75号2022年度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五面红旗”创建专项经费10,000.00元。
14.海财预字〔2023〕13号村小组工作经费228,000.00元。
15.海财社字〔2023〕92号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及创业载体创业孵化平台经费3,400.00元。
16.海财农字〔2023〕86号勐海县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93,437.00元。
17.海财预字〔2023〕225号格朗和乡帕宫村百姓大舞台提升扩建项目资金70,000.00元。
18.海财预字〔2023〕13号结转结余2022年度格朗和哈尼族乡帕沙村茶叶初制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4,000.00元。
19.海财行字〔2023〕39号两项收入大样本轮换工作资金26,620.00元。
20.海财农字〔2023〕99号调整2023年省级衔接格朗和乡连山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补助资金34,600.00元。
21.海财整合〔2023〕3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补助资金22,340.00元。
22.海财综字〔2023〕80号格朗和哈尼族乡帕沙村委会活动场所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93,800.60元。
23.海财预字〔2023〕236号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经费30,000.00元。
24.海财农字〔2023〕63号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工作经费8,000.00元。
25.海财建字〔2023〕457号2023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5,200.00元。
26.海财整合〔2023〕23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监测对象乡村公益岗开发项目)补助资金84,000.00元。
27.海财农字〔2023〕297号2023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230,000.00元。
28.海财行字〔2023〕141号州人大代表活动专项资金1,000.00元。
29.海财预字〔2023〕13号村两委工作经费250,000.00元。
30.海财预字〔2023〕355号格朗和乡卫生院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及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资金780,033,00元。
31.海财预字〔2023〕13号甘蔗榨季入榨产量补助资金85.00元。
32.海财整合〔2023〕44号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格朗和乡帕宫村甜龙竹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590,000.00元。
33.海财行字〔2023〕60号县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6,000.00元。
34.海财综字〔2023〕67号2023年职工住房补贴项目经费31,950.00元。
35.海财行字〔2023〕296号格朗和哈尼族乡人大主席团基层立法联系点补助经费10,000.00元。
36.海财社字〔2023〕207号疫情防控项目缺口资金100,000.00元。
37.海财整合〔2023〕38号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2023年村庄规划项目(一期))补助资金工作经费100,000.00元。
38.海财整合〔2023〕40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2023年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县对乡考核项目)资金170,000.00元。
39.海财预字〔2023〕13号勐海县化解部分财政往来款(云麻收购资金)资金330,000.00元。
40.海财社字〔2023〕154号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000.00元。
41.海财整合〔2023〕4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农业实用技术项目)补助资金18,720.00元。
42.海财农字〔2023〕304号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格朗和乡小巴拉寨村内道路建设补助项目)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50,000.00元。
43.海财农字〔2023〕100号勐海县2021年度“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南糯山村特色茶旅改造项目专项经费200,000.00元。
44.海财预字〔2023〕148号登革热防控经费15,000.00元。
45.海财行字〔2023〕43号统计抽样调查及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调查经费36,800.00元。
46.海财预字〔2023〕316号边境事业建设管理经费20,000.00元。
47.海财整合〔2023〕12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项目)补助项目资金496,000.00元。
48.海财预字〔2023〕16号勐海县改制企业下岗困难人员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400.00元。
49.海财整合〔2023〕5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助增收项目)补助资金233,000.00元。
50.海财预字〔2023〕13号格朗和乡黑龙潭湖民族生态旅游建设专项经费500,000.00元。
51.海财预字〔2023〕127号勐海县2021年至2023年甘蔗榨季入榨产量补助资金138,098.80元。
52.海财教字〔2023〕197号社区运动会经费30,000.00元。
53.海财建字〔2023〕186号2021至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经费100,000.00元。
54.海财建字〔2023〕457号2022年补助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及应急体系建设经费3,000.00元。
55.海财预字〔2023〕226号改制企业退休及困难人员中秋节慰问费专项资金400.00元。
56.海财整合〔2023〕24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2023年第一批乡村建设补短板项目)补助专项资金135,000.00元。
57.海财行字〔2023〕128号农村困难党员关爱专项资金8,640.00元。
58.海财建字〔2023〕298号2021至2022年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机械翻耕经费100,000.00元。
59.海财社字〔2023〕401号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000.00元。
60.海财预字〔2023〕177号中国婚育状况统计调查项目经费2,600.00元。
61.海财预字〔2023〕82号乡镇工作经费99,903.33元。
62.海财农字〔2023〕88号2023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00,000.00元。
63.海财建字〔2023〕455号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资金82,370.00元。
64.海财社字〔2023〕310号格朗和乡重阳节高龄老人慰问州级补助经费4,400.00元。
65.海财预字〔2023〕317号格朗和乡苏湖村半坡寨村容村貌建设资金50,000.00元。
66.海财整合〔2023〕7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奖补项目)补助资金1,049,000.00元。
67.海财整合〔2023〕9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2023年第一批乡村建设补短板项目)补助资金517,3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85,640.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9%。与上年相比增加1,706,902.62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及项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如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增加1,542,450.17元、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如帕沙村委会活动场所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93,800.6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02,347.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7%。主要用于政府、党委、纪检支付工资及日常开支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武装部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41,25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4,21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乡文化站绩效、工资及日常开支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5,62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1,671.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纳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85,80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村建中心工资支付及日常开支等;
12.农林水(类)支出12,067,80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1%。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中心工资支付及日常开支、厕所革命资金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1,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决算为76,906.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65,380.4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01%,完成年初预算的3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11,52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99%,完成年初预算的16.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5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906.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65,380.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11,5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以及单位严格审批流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7,514.58元,下降4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1,272.58元,下降4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242.00元,下降58.4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以及单位严格审批流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动态扶贫管理工作及其他日常下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动态扶贫管理工作、抗旱救灾等日常工作及上级单位到我乡督查、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4,432.26元,比上年减少28,336.60元,下降3.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结合“清廉云南”建设行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各项不必要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工作日常支出,例如购买服务和货物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0,088,864.04元,其中,流动资产386,396.10元,固定资产4,467,983.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157,295.96元,无形资产76,192.46元(净值),其他资产997.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41,913.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8,848.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439.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559.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6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6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何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822190565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