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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 :金冰 来源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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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4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党委职能:

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内社会单位,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 总揽全乡工作全局,研究决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 领导乡人大、政府和群众团体,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社会团体、村(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4. 领导全乡统一战线和人民武装工作。

5. 制定乡党建计划,指导村党建工作,负责乡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任免工作;负责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

6. 领导基层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基层党组织带领党员、群众积极参加社会、经济建设。

7. 领导全乡的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8.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全乡干部的教育、培训、培养、选拔、考核、奖惩和监督工作。

9. 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10. 加强对辖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

11. 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管理和服务能力。

12.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大主席团职能:

1. 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 听取和审议乡人民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乡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根据乡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 检查、督促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5. 组织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乡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6. 联系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7. 受理人民群众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派驻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申述和意见。

8. 根据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报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受理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的辞职事项;决定接受辞职的,报下一次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9 . 在乡长辞职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副乡长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10. 受理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事项;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11. 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

12. 根据乡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届和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13. 决定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14. 办理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人民政府职能: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2. 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职责。

3. 管理本辖区内的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强边固防、生态保护、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精神文明、教育卫生、应急管理、文化旅游等行政事务。

4.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地方道路、水利设施,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 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执法、人民调解、信访等工作。

6. 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殡葬事务、老龄事业,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

7. 组织开展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做好拥军优属,组织国防教育培训。

8. 承办上级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派出监察室)职能:

1. 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纪(监察)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 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勤政廉政。

3. 按管理权限,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4. 受理对党组织、国家机关、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控告和举报,并按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5. 完成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工作职责:

按有关文件和章程规定执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政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负责机关党务政务、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内部审计、统计等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具体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意见和建议,做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做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负责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办结和上报;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负责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科技、科协、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林权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事业、残联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组织开展社会面整治,建立“打防管控建治”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基层治理机制;负责辖区内的矛盾纠纷、专项整治、网格化管理、示范创建、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分级分类管理、帮扶辖区特殊群体;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力量保证。负责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负责消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一指挥调度综合执法队以及上级派驻格朗和尼族乡的各类执法队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属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分别是:1.中国共产党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委员会;2.勐海县格朗和乡纪检监察室。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1.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财政和统计服务中心;2.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3.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党群服务中心;4.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5.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综治中心;6.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生态环境保护中心;7.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综合执法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不懈强产业促增收,不断巩固发展基础。一是坚决守住两条底线。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因地施策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完成3.72万亩粮食种植任务,特别是1.20万亩稻谷种植的底线任务,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二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持续稳定甘蔗种植面积。写好粮食和经济作物互促共进文章,尝试、推广稻鱼综合种养,规范化、规模化促进甜龙竹、雷竹、多依、坚果、黑山羊、胡羊等种养殖业发展,形成格朗和乡区域农产品优势。三是推茶产业提质增效。深化八大工程,围绕提品质、抓源头,继续推进绿色茶园、有机茶园建设和认证,扩大南糯山茶”“帕沙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广和保护,整乡提升生态茶园品质和效益。四是推进茶文旅商融合发展。坚持格朗和的优势就是茶不动摇,打好线上线下、本地消费组合拳,与文旅运营企业合作,推出茶山集市、一山一味、茶山自行车摩托车越野赛、茶山垂钓等七子饼茶旅环线系列旅游产品,把日间消费与夜间经济、体育赛事活动等进行绑定,打造夜间游”“微度假”“周边游

2.坚持不懈抓项目增投资,不断增强发展后劲。一是在项目谋划上再发力。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州政策导向及资金投向,紧扣三大经济”“七大产业,梳理、谋划和包装一批要素保障成熟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更多项目进入上级盘子。二是在项目攻坚上再发力。强化六个一服务保障,持续加快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今大象、木可牧云精品酒店等项目进度,争取古茶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确保每季度都有固定资产入库入统,力争完成上级下达的3亿元投资任务。做实5+2项目库,抓好七子茶庄园·南糯庄、南山隐民族茶文化传播中心、匠庐·南糯山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全面提高签约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三是在招商引资上再发力。进一步盘清土地、林地、闲置资产等招商存量资源,对接落实招商引资和支持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以茶招商,提升招商引资成效。

3.坚持不懈强基础补短板,不断激发发展动力。一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用好一平台三机制,坚持做到两缩小两确保,压实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用好东西部衔接资金和沪滇协作资金,确保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持续增长。二是推动乡村振兴提质增效。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完成年度卫生户厕和公厕任务,启动帕宫南莫上寨、南莫下寨、阿鲁小寨污水治理,加快推进中央农村综合性改革转移支付项目。配合推进格朗和乡35KV输变电站建设和220KV双桥输变电工程。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农房提升改造进度和曼麻榜帕盆、帕沙老端、苏湖金竹赛等农村道路硬化。年内争创一批州级、县级绿美村庄。三是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乡村治理。完成5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入库,加快推进全乡总规及控规编制工作。加大《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管理的公告》宣传,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及设施农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和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备案程序,重拳整治年度土地违法图斑和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加强农村建房规范管理和风貌管控,规范整治一批乡道沿线私搭乱建建筑,消除不稳定安全隐患。

4.坚持不懈建生态添优势,不断筑牢绿色发展基础。一是提升生态保护能力。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切实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筑牢生态安全防线。二是全面落实林长制。严格执行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和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督察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围剥树皮、毁林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同步加快推进绿美建设和国土绿化行动,争取创建一批绿美乡村、绿美校园、绿美公路。三是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加强扬尘、餐饮油烟和秸秆焚烧等领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确保全乡空气环境质量和优良天数达标。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常态化开展巡河清河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以河长制促河长治。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继续加大白色垃圾、畜禽粪污、农村两污治理力度。

5.坚持不懈抓民生惠民利,不断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实施就业救助惠民工程。强化就业优先,利用乡村公益性岗位充分保障建档立卡困难人员实现本地就业。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和初创实体等扶持政策的宣传,为大学毕业返乡等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扶持。建立完善一老一小关爱帮扶机制,统筹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各项救助,兜牢病残孤老灾特困群体。深入实施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确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5.00%以上。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切实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二是实施教育医疗惠民工程。持续抓实校园安全工作,继续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不断提升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硬件设施,不折不扣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保持在100%。科学抓好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治,积极争取基层卫生室建设项目,加快南糯山、帕沙两个卫生室投入使用,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实施双创惠民工程。推动创文创卫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巩固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深入开展文明实践、文明培育和文明创建,持续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健康发展。四是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推进乡级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五减行动,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化。

6.坚持不懈强举措促和谐,不断巩固稳定发展大局。一是深化平安格朗和建设。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充分发挥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机制作用,始终保持严打跨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打好第五轮禁毒和防艾人民战争,持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抓实八五普法,深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积极推动民主法治村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建设。二是实施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工程。树牢底线思维,完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道路交通、消防救援、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地震等应急体系建设,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全力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十进活动,继续实施好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积极争创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教育基地。四是推进其它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认真开展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科协、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推动国防动员、统一战线、退役军人、外事侨务、档案、保密、残疾人、老龄、关心下一代和红十字会等事业取得新成绩。

7.坚持不懈转作风提效能,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一是坚持政治建设不放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深悟透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落实。二是坚持法治建设不放松。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三是坚持能力建设不放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做好四下基层,深化两场革命、提高七种能力、强化七大思维,扎实推进转作风强素质提质效主题年,深推做实三法三化,让早晚意识、三个马上成为政府系统干部的行动自觉,锻造一支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的过硬干部队伍。四是坚持廉政建设不放松。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务实打造廉洁政府,不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过紧日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名,其中:行政编制 26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34名。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4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0.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11.59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6.87万元,增长4.5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资金收入中的其他收入经费预算有所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30.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0.5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0.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39.72万元,下降2.7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农林水支出中的项目支出费用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42.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3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20万元,增长3.9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相关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项目支出64.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75万元,下降58.7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2024年纳入预算的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经费较上年减少、2024年未申报大额专项资金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大代表活动产生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政运行210.51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机关正常运转所必须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勐海县格朗和乡乡镇两会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120.69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综治中心、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综合执法队正常运转所必须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97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补助、老党员生活补助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45.91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财政和统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所必须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45.73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纪检正常运转所必须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16.39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党委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11.40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村小组党支部日常办公经费及基层党建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46.47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党群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所必须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11.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武装工作经费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电费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电视其他广播电视支出0.41万元,主要用于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事业运行38.85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所必须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24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机关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0.22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91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62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54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行政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8.14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事业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8.31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6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大病补充医疗、工伤保险支出。

2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25.52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正常运转所必须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4.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事业运行156.81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所必须的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5.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40.00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格朗和乡村干部、小组干部生活补助及村两委、村小组工作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1.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勐海县格朗和乡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勐海县格朗和乡无因公出国(境)的计划和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50万元,较2023年增加0.50万元,增长6.67%,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210次,共计接待1600人次。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勐海县格朗和乡注重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50万元,较2023年减少0.50万元,下降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根据实际需求暂无购置计划,本年度减少了采购服务购买燃油、维修车辆等的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59.12 万元,比上年减少1.46万元,下降2.41%,减少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24.73 万元,比上年减少3.07万元,下降11.04%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一般公用经费压缩15.00%。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资产总额741.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64万元,固定资产226.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468.71万元,无形资产7.67万元,其他资产0.1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2.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0.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4.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74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4.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2219056500111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2905150088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