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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勐海县格朗和乡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 :乡财政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3-24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勐海县格朗和乡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单位主要职能。

l)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参与制定乡(镇)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其综合经济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报县财政审核后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部门决算;负责乡(镇)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负责财政票据及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乡(镇)国有资产及其政府性债务的管理。

3)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财政政策宣传和财政信息、政务公开工作。

4)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助县局各业务股室编制全乡预算内外收支预算计划,办理日常会计业务,组织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监督并报告乡镇预、决算的执行情况。负责乡镇零户统管会计的核算以及乡镇会计人员、会计档案、全乡固定资产、政府性债务等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好本乡镇的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等。

核算我乡县国库核拨额度资金及与其他单位往来款项。

(二)主要工作

交通项目:“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6419.02万元, 共计实施公路建设项目里程113.015公里(其中:四级砂石路面24.7公里,四级水泥混凝土路面88.315公里);投入157.39万元,完成了县乡公路安保工程。

水利项目:“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2580万元,完成了平湖、黑龙潭、木橄行、巴勒、曼科松、和波光、巴娥、帕宫等9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及14个村寨人畜饮水和2千米配套沟渠建设工程。

生态乡镇创建项目:“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400.02万元,完成生态乡镇工程(垃圾、污水、绿化、亮化)、乡街道路灯、绿化及村庄环境整治,完成南糯山214公路沿线车载式垃圾斗、向阳片区垃圾焚烧炉拦渣坝、集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倾倒平台和集镇污水收集沟建设。

国土项目:“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6500万元,完成“兴地睦边”“占补平衡”等土地整治项目2.3万亩、135千米主干沟渠、126千米生产主干道路。(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完成帕沙村委会土地平整0.59万亩,沟渠浇筑31775米,路面铺筑19895米,涵洞安装58座;帕宫村委会土地平整804.6亩,沟渠浇筑4262.3米,路面铺筑7110.4米,涵洞安装6座;苏湖村委会土地开发面积63.1896公顷,土地整理面积37.2787公顷,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60.6698公顷,新增耕地率为60.38%。兴地睦边完成帕真、帕沙、苏湖847.27公顷,其中:耕地685.8786公顷,农村道路26.3143公顷,坑塘水面0.0085公顷,沟渠6.3988公顷,田坝100.8566公顷,其他草地27.8136公顷)

小城镇建设项目:“十二五”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把格朗和乡建设成为“以地生财、以财建镇、以镇活乡”窗口试点乡的要求和关于小城镇建设“十个一”的标准,不断完善小城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投资99.3万元,全面完成阿鲁小寨“城增村减”试点项目。投资52.28万元,完成陈升滇航(乡民族文化广场)建设。投资145万元的乡卫生院住院综合楼、投资46.7万元的乡计划生育服务办公楼、投资244万元的乡幼儿园建设项目和投资65万元的乡劳动保障暨集中办公楼已投入使用。乡九义教学楼、标准化财政所建设和乡客运站项目已启动。加强金融体系建设,新建格朗和乡邮政支局、勐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格朗和信用社恢复正常营业。成功引进了云朗房地产公司、天鑫房地产公司、南糯行哈尼文化园、景益农贸市场、华熙电商孵化园等企业小城镇和旅游建设项目基本完工。

扶贫项目:“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帮助下,先后实施“扶贫整乡推进”“连片综合扶贫”、扶贫安居、太阳能建设、扶贫贷款贴息等项目,专项扶贫资金超过2000万元(其中:“连片扶贫”500万元,“扶贫整乡推进”1500万元),含产业发展839万元占32%(涉及茶叶99.8万元,甘蔗172.4万元,畜牧275万元,蔬菜30万元,林业261.8万元);基础设施1161万元占68%(涉及道路820万元,安居210万元,低产田改造116万元,人畜饮水15万元)。整合行业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约2.3亿元﹝其中:小城镇和乡村旅游项目6300万元(含招商引资项目4350万元),国土、水利、交通等项目资金1.5亿元,新农村建设资金1215万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产业发展明显提升。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乡镇基本情况

格朗和乡以乡党委、政府为核心,机关站所为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以及贯彻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同时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履行职能。

22016年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6年格朗和乡预算单位共有11个预算单位,分别为:格朗和乡党委、格朗和乡人民政府、格朗和乡财政所、格朗和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含文化、广播)、格朗和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格朗和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含农业、农机、兽医)、格朗和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格朗和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格朗和乡纪检监察室、格朗和乡水利水土保持站、格朗和乡林业工作站。

2016年全乡人员编制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其中乡人民政府16人、乡党委7人,乡纪检监察室3人;社会保障中心3人,财政所3人。事业编制30人,其中:乡财政2人、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3人(文化站1人、广播2人)、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5人、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2人、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人、乡水利水土保持站3人、乡林业工作站3人。

2016年财政全供养65人,其中:在职 48人,退休17(其中行政退休13人、事业退休4人)。

2016年全乡财政补助人员有409人。其中:遗属补助14人、农村困难老党员补助26人、村委会妇女主任补助5人、村委会团总支部书记5人、纪检联络员5人、社会保险协办员5人、教育协管员5人、村委会农科员5人、村委会兽医员5人、村委会干部补助20人、村小组干部补助234人、大学生村官补助2人、村组计划生育服务员78人。

2016年车辆编制数3辆。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乡人民政府、乡财政所、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乡交通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5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26.17元。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720.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5.0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1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0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5.86元。具体预算详见附表。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勐海县格朗和乡财政所

2016324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02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