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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朗和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来源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8-30

格朗和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机关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乡的经济、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

2.执行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乡经济、社会方面的行政工作。

3.管理本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教文卫、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综合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民族宗教、扶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林业、水利、农村公路、食品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4.积极做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对本乡各单位的领导、指导和联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召开站所长及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以便科学决策。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指导,指导村民做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和村民发展本村经济、社会事业和开展村务公开。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格朗和乡人民政府设5个综合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另下设事业单位7个,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 格朗和哈尼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格朗和哈尼族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2. 格朗和哈尼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3. 格朗和哈尼族乡村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格朗和哈尼族乡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所);4. 格朗和哈尼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格朗和哈尼族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格朗和哈尼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5. 格朗和哈尼族乡财政所(格朗和哈尼族乡金融服务中心);6. 格朗和哈尼族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7. 格朗和哈尼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三、办公地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915642101   邮政编码:666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