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便民服务

云南省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敬告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08

当您前来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办事时,我们将热情接待,依法办理,为您提供首问服务、限时服务,并接受您的投诉。

一、第一个被您询问或第一个接待您的民警,对您所要办理的事项或提出的问题负有办理或解答、帮助的责任。

二、我们将耐心听取您的陈述,认真解答您提出的问题,按规定办理您要求办理的事项。

三、接到您的报案,我们将依法受理,并按有关规定向您回告办理情况。

四、申请办理证、牌、照时,我们将在规定时限内为您办理,如果您的申请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齐,我们将告知您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对涉及收费的事项,我们将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您有权拒交。

六、如果您发现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或民警违反上述规定,出现“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现象,请向当地110报警服务台投诉;如不被受理,可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直至省公安厅投诉(省公安厅投诉电话:0871-30512813053110),我们将有错必纠。

云南省公安厅

二○○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