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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勐海县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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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森林草原及生物安全领域。
掌握森林草原违法犯罪和生物安全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破涉嫌破坏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资源、侵占农用地犯罪及涉嫌生物安全领域犯罪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森林草原领域刑事案件和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开展火因调查和火案侦破工作;组织开展案件线索搜集、核查、研判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与林业和草原等行政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2)食品领域。
掌握食品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破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组织开展案件线索搜集、筛查、研判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与市场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3)药品领域。
掌握药品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破涉嫌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组织开展案件线索搜集、筛查、研判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与市场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4)生态环境领域。
掌握生态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破涉嫌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组织开展案件线索搜集、核查、研判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与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5)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领域。
掌握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破涉嫌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组织开展案件线索搜集、核查、研判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与知识产权、市场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情报信息中队、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环食药侦大队共立刑事案件81起,同比上升14.1%,破69起,同比下降2%,抓获56人,同比上升80.6%。其中,森林草原领域立案41起,破案39起。立、破案数同比去年下降26%,待破案件数与去年持平,抓获犯罪嫌疑人数24人,同比去年上升60%。环食药领域共立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案件40起,同比上升110%,破案30起,同比上升66.7%,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同比上升77.8%。
2.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勐海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结合“昆仑2024”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各项考核工作,涉及食品领域、药品领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领域,以及森林草原领域。目前已完成考核任务,完成率为100%,另外,不涉及考核的知识产权领域已完成目标任务。
3.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4年以来,勐海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30次,出动执法人员170人次,检查鲜肉制品经营户120户、冷冻肉制品经营户86户、腊肉经营户37户、夜市烧烤、火锅店、超市、畜禽水产品养殖场等65家。勐海县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过期食品3起,责令现场整改3家;二是联合农业农村局查处1起兽药残留超标案,查获3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查处非法屠宰生猪窝点2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三是联合勐遮、格朗和市场监管所及乡镇综合执法队查获3起未经检验检疫私自屠宰销售牛肉案,查获违法行为人4人。四是查处2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牛蛙)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同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1份。
4.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官”“四风”等问题的出现。2024年,共开展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12次,党课5次,主题党日活动14次,廉政风险排查7次,谈心谈话6次。二是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集中学习10余次。三是坚持人民为中心,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聚焦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严厉打击假劣肉制品犯罪。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党规党纪,重点强化日常管理,对大队民警、辅警、职工开展枪、车、酒、赌、毒、密网、保密工作等常态化教育提醒,2024年大队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5.以“河湖森林警长制”激发内生动力,打造主动型“生态警务”。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主动融入“河湖森林警长制”整体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在森林草原领域,扎实推进森林警长制工作。根据勐海实际,建成覆盖县、乡(镇)二级森林警长工作体系,明确各级森林警长71名,实现了森林警长全覆盖。在生态环境领域,扎实推进河湖警长制工作。根据勐海实际,构建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河湖区警长,局党委成员及各队室领导担任段警长,对设有县级河长的35条(坐)河湖细化了34名段警长,各派出所所长担任片警长的三级组织体系,确保全县141条大小河流都有警长。同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通过落实“河湖森林警长制”,全面激发民警共同呵护生态环境内生动力,为建设生态勐海助力美丽中国贡献公安力量。
6.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公开曝光环食药领域典型案事例,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2024年,共开展环食药领域法治宣传25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6,223,608.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23,608.9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636.47元,下降0.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738.13元,下降0.3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下降%;其他收入减少898.34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1.本年转移支付专项经费拨入减少,收入相应减少(具体金额涉密,不进行公开);2.压减公用经费,收入减少,因此比上年有所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6,223,608.91元。其中:基本支出5,830,460.91元,占总支出的93.68%;项目支出393,148.00元,占总支出的6.3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636.47元,下降0.3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538.35元,下降0.18%;项目支出减少14,098.12元,下降3.4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本年转移支付专项经费拨入减少,收入相应减少(具体金额涉密,不进行公开);2.压减公用经费,收入减少,因此比上年有所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30,460.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06,883.99元,占基本支出的94.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3,576.92元,占基本支出的5.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3,14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024年涉密项目2个;非涉密项目1个,支出28,148.00元。本年非涉密项目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根据《勐海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海财行字〔2024〕25号)文件中的“民警、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金额28,148.00元。主要用于:大力保障民警、辅警人员生命安全,带动工作积极性。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在职人员享受意外伤害险标准578.00元/人,享受人数16人,支付金额9,248.00元。2024年编外聘用人员享受意外伤害险标准420.00元/人,享受人数45人,支付金额18,9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3,608.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3,738.13元,下降0.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5,354,78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4%,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工作运转中产生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47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完成年初预算的93.5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3,198.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78.48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我单位计算公式工资项目发生变化,故,养老保险缴费支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3,10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完成年初预算的98.7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78,086.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4,677.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342.0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基数,我单位计算公式中的工资项目发生变化,故,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3,2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000.00元,决算为78,232.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2.78元,下降1.8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000.00元,决算为78,232.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5.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2.78元,下降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232.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92.78元,下降1.8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000.00元,决算为78,232.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在年度预算制定时,经过综合评估业务需求和成本效益,对因公出国(境)预算进行了归零安排,同时严格把控出国(境)活动审批流程,确保无不必要的出国(境)事项发生,所以当年内无此项支出。
2.在年度预算制定过程中,对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进行了严格把控,鉴于目前业务需求和车辆使用情况。同时,在制定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时统一由勐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预算。将购置预算设定为零,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杜绝了不必要的车辆购置行为,所以当年内无此项支出。
3.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各部门按需申请用车,有效避免了车辆闲置或过度使用的情况,减少了不必要的行驶里程,从而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如燃油费、保养费等相应降低,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4.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公务接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把控接待标准、范围和审批流程。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每一次接待都经过严格审批,确保符合政策要求,从而有效控制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所以当年内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92.78元,下降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在年度预算制定时,经过综合评估业务需求和成本效益,对因公出国(境)预算进行了归零安排,同时严格把控出国(境)活动审批流程,确保无不必要的出国(境)事项发生,所以当年内无此项支出。
2.在年度预算制定过程中,对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进行了严格把控,鉴于目前业务需求和车辆使用情况。同时,在制定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时统一由勐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预算。将购置预算设定为零,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杜绝了不必要的车辆购置行为,所以当年内无此项支出。
3.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各部门按需申请用车,有效避免了车辆闲置或过度使用的情况,减少了不必要的行驶里程,从而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如燃油费、保养费等相应降低,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4.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公务接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把控接待标准、范围和审批流程。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每一次接待都经过严格审批,确保符合政策要求,从而有效控制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所以当年内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2024年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侦办案件、走访群众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576.92元,比上年减少17,129.53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持续推进“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893,029.17元,其中,流动资产256,584.86元,固定资产2,628,989.8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7,453.4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129.6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3,851.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637.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837.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637.3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637.3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64801111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0085725576.xlsx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64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