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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勐海县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0-25

监督索引号53282211031201000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是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县级公安机关职权,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注重政治学习,狠抓队伍作风转变

为适应新形势、新常态下森林公安队伍的转隶和发展,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紧紧围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强化队伍建设的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以夯实理想信念为根本,以坚持从严治警为关键,以提升素质能力为支撑,全力推动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2.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涉林专项行动为重点开展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履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职责,多次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议,于624日形成《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成立局长、政治教导员为组长的双组长打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根据工作职责细分了信息综合、线索核查、刑事案件侦办、行政案件侦办、法制宣传教育五个小组,并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严明了工作纪律、工作方法及工作措施切实扛起打击犯罪的主责任务,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共形成涉林违法行为处置工作信息专刊22期。

二是按照一办法”“一规程”“一规范的要求,开展案件线索核查工作。自20191126日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门在勐海辖区共销号线索736条,共立案件697起,其中:刑事案件182起、行政案件518起。182起刑事案件中:州森林警察支队办理119起,勐海森林警察大队办理63起。行政案件518起中:州森林警察支队517起,勐海大队1起。销号的736条线索清单中:州森林警察支队销号616条,勐海森林警察大队销号120条。州森林警察支队共核查图斑616条含301清单261条,勐海大队核查120条含301清单销号40条。

3.切实增强做好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及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工作

一是加强市场巡查监测。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全面启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监测、防控、宣传等工作,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利用行为,尤其是对餐馆饭店、花鸟市场、药用野生动物原材料集散地和其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经营利用非法猎捕或走私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进行清理整顿。期间,共计出动车辆186车次,出动人员5138人次;辖区共计检查农贸市场233个次、药店429家次、医院诊所38家次、大小超市207家次、副食品店1124家次、百货店165家次、餐饮店1038家次、茶行392家次、酒店宾馆61家次、建材店14家次、其他店铺1411家次;共计出动排查、巡护路线道路卡点772个次、里程9578.5公里。

二是严厉打击违法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高压态势,在疫情期间依法对全县各乡镇农贸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户)、餐馆等疫情高危场所进行了清查,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知识,并对收缴回来的野生动物死体进行了无公害化处理。期间,共开展整治行动27次,出动警力133人次、车辆31辆,检查花鸟、古玩市场23处,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17家,餐饮产所30家,农贸市场52家,救助野生动物1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8件,救助野生动物1只,动物死体10公斤。开展野生动物普法6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95份。对驯养野生动物和家养畜禽进行动态检疫监测管理,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4.抓好森林火案的预防和查处

近年来,勐海县干旱气候逐年加剧,大量枯死木和杂草囤积,可燃物急剧增加。在当前的森林防火期,我大队牢固树立防字当头,无火是功、有火是过的理念,坚持见火就罚、见烟就查,全力以赴做好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做到森林火灾案件快侦、快破、快诉,有效震慑涉林故意纵火、违规用火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西双版纳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关于印发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主题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部署要求,以各乡镇林业站、护林员、森林公安警务站为依托,科学布局,增设防控卡点,实名登记过往人员、车辆,做到源头四严管控,防止火种入山,切实将火源堵在山下、控在林外。

5.抓好平安林区建设各项工作

进一步发挥好平安林区创建的抓手作用,积极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针对涉林不稳定因素和隐患信息重点开展工作,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开展涉林缉枪治爆、禁种铲毒和堵源截流专项行动,着力从源头上消除林区治安隐患,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COP15安保的涉林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事件。今年以来,通过开展缉枪治爆工作收缴枪支19支、收缴疑似弹丸20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为3,分别是:情报信息中队、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7,280,718.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60,718.11元,占总收入的99.7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对比增加81,689.14元,增长1.13%,主要原因:项目收入622,898.00元比2019405,395.08元增加217,502.92元,增长53.65%,增加的原因:本年度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项目经费拨入增加,总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7,280,718.11元。其中:基本支出6,657,820.11元,占总支出的91.44%;项目支出622,898.00元,占总支出的8.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项目收入622,898.00元比2019405,395.08元增加217,502.92元,增长53.65%,增加的原因:本年度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项目经费拨入增加,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57,820.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813.78元,下降2.0%。主要原因:人员调出、退休以及2019年底因机构改革,森林公安属于改革单位,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将我单位年度日常一般公用经费的定额补助标准由之前的20,500//年调减为参照公安部门的标准7,200//年,公用经费拨入减少,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14,004.85元,占基本支出的94.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3,815.26元,占基本支出的5.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2,89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502.92元,增长53.65%,增加的原因:本年度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项目经费拨入增加,总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勐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森林公安业务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海财行字〔2020324号,科目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金额282,898.00元,具体用于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 县卫生健康局拨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科目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金额20,000.00元,具体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3.《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安排县森林公安局打击毁林种茶专项行动业务经费的通知》海财农字〔2020125号,科目2130213 执法与监督,金额100,000.00元,具体用于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安排勐海县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的通知》  海财行字〔2020149号,科目2130213 执法与监督,金额200,000.00元,具体用于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的支出。

 5.《勐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海财建字〔2020122号,科目2240602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金额20,000.00元,具体用于差旅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60,718.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对比增加61,689.14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本年度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项目经费拨入增加,总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82,8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主要用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产生的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9,396.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9,05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828,186.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7%。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工作运转以及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1,1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产生的差旅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8,203.95元,完成预算的7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5,728.95元,完成预算的7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75.00元,完成预算的1.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切实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并且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相关制度,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扩大范围接待,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减少了经费的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05,564.25元,增长323.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1,719.25元,增长465.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155.00元,下降71.3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前,我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是由县林业局指导并管理,在此管理期间,我单位开展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绝大部分由县林业局承担支付,2019年底因机构改革,森林公安属于改革单位,划转为公安局管理,划转后林业局不在承担支付我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期间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后期费用由我单位自行支付,导致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切实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并且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相关制度,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扩大范围接待,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减少了经费的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728.95元,占98.21%;公务接待费支出2,475.00元,占1.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宜,故开展工作及经费开支的情况均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728.9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5,728.9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侦办案件、走访群众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47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勐海县公安局巴达边境派出所、勐海县边境管理大队、勐海县公安局勐海镇派出所协助我单位办案产生的餐费。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的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815.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0,089.74,下降34.37%,主要原因:2019年底因机构改革,森林公安属于改革单位,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将我单位年度日常一般公用经费的定额补助标准由之前的20,500//年调减为参照公安部门的标准7,200//年,公用经费拨入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培训费、手续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侦办案件所需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勐海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6,771,339.44元,其中,流动资产969,187.15元,固定资产5,802,151.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6,729.67元,增长6.3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8,549.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771,339.44

969,187.15

5,802,151.29

3,718,919.61

850,401.92

 

1,232,829.76

0.00

0.00

1.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0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2211031201111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102504335905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