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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信息公开

作者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来源 :勐海县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5-24

监督索引号53282211031200000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一)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二)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海财预字〔20219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勐海县公安局直接领导管理的专门负责保护辖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受理、侦破、查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及国家林业局授权的部分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察,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负责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根据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治安防范,采取林区治安管理的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和社会经济稳定。

        3.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4.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内设机构3个,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分别为: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情报中队;下设机构2个,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分别为:森林警察一中队、森林警察二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队伍建设方面

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毫不动摇坚持政治建警基本方针,推动党建引领中心工作双提升,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着力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新时代森林公安铁军。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森林警察队伍;二是加强党建引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大力深化基层组织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民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提高政治能力,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好一岗双责,开好三会一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三是提升廉洁从政能力。严格自律、正风肃纪、力戒四风,实现无违纪、无违规、无违令。牢牢把握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聚焦四个铁一般标准,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有铁一般的责任担当、有铁一般的过硬本领、有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四是围绕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工作主线,立足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疫情防控、COP15安保等中心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职责定位,组织推进落实,切实促进党建工作与公安中心业务深度融合;五是继续开展好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以开展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查找队伍中在思想、能力、作风上的问题,以及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问题,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努力锻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队伍。

2)主责主业方面

1.持续巩固涉林违法犯罪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打防并举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非法侵占林地、围剥树皮等破坏涉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整治力度,巩固前期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对重点乡镇、重点林区进行案件排查和办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侦破、查处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影响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案件,保持林区治安稳控。按照三个一规范接收森林图斑案件,开展排查、案件侦办工作,确保案件查处到位、整治落实到位。

2.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及林区综合治理。一是对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茶、围剥树皮、投放有毒有害物等毁坏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涉林违法犯罪,对野外用火、火灾刑事案件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健全和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驾驭林区复杂形势的能力和水平,增加全社会生态安全保护意识,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二是加强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紧紧围绕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加大生态治理成果保护,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主动联合生态保护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自然资源和林地征占用、低效林改造、林权流转、林木采伐、木材流通、木材经营加工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的监督,维护资源管理秩序。

3.抓好林区火灾案件查处和治安稳定。一是做好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置工作,抓好重点时节的野外用火管理,全力以赴整治违规用火,对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力量全力侦破;二是加大林区禁毒工作。认真开展林区禁种铲毒、堵源截流和禁毒宣传工作。深入林区开展禁种铲毒宣传工作,确保林区零种植、零产量,积极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治爆缉枪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辖区村寨开展枪支收缴工作;四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警种优势,全面强化组织领导、线索排查、打网破伞、部门联动、系统治理,努力扫除自然资源领域的黑恶势力,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林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是针对边境林区治安状况,强化栖息地保护管理,加大猎枪猎具清缴力度,加大野生动物类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巩固打野专项行动成果,为COP15安保工作营造良好林区治安环境。

4.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增强证据意识,从严规范从立案到结案每一个执法环节;要提高执法质量,落实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确保刑事诉讼规范、高效运转;要保障执法安全,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管理规定和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严防执法安全事故,保障办案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5.妥善处置亚洲象肇事促进人象和谐相处。在州县两级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按照勐海县亚洲象肇事防范与应急总指挥部决策部署,根据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亚洲象预警防范和肇事处置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亚洲象肇事损害,力争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亚洲象肇事人员零死亡的成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亚洲象栖息地保护执法力度,严守林区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推进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

6.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推乡村振兴。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扶贫工作的政策方针,履行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责任,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提升乡村文明程度,农保障村发展安全,提高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以帕龙村委会帕勐村民小组、扎民谷村民小组、景亨新寨村民小组、景亨拉祜队村民小组4个村为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稳增收三大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夯实工作举措,奋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成效。

7.开展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结合三查四告知”“网格化防控,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开展市场清查及网格化大起底、大排查工作,对重点人群进行登记,及时掌握人员动态;增派警力服务全县疫情防控大局,以铁的纪律,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组织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洁空气治污水专项行动,在单位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带动社会共同参与。

8.加强警务信息化建设和警营文化宣传。一是强化培训、网上考试、实战应用等方式,加大信息化培训力度,提升信息化在工作中的运用,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现实战斗力;二是加大网络信息流整合应用。注重日常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各办案单位对办理的各类案件必须做到应采尽采,确保采集上传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强向上级公安请示汇报,强化移动、电信数据运营商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整合数据资源,为工作提供信息支持;三是强化信息网络安全工作。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与硬件防范建设,不断提升全警安全意识,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四是加强信息简报的质量,积极向上级公安机关报送信息简报,让上级部门了解森林公安工作;五是巩固传统媒体宣传阵地同时拓展新兴媒体的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同时利用勐海警方、版纳警方、云南警方等具有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推送亮点工作;六是全力做好涉警舆情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应对舆论舆情,树立森林公安良好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 21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7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9.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0.52万元,下降9.41%,减少的原因主要为:一是本年度人员变动,调出2人、辞职1人、退休1人、调入4人,而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配套部分及住房公积金等相应有所减少;二是11月、12月绩效考核奖未在当年发放,减少了工资福利的支出;三是按照中央及省、州精神各单位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年初预算公用经费10%,故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9.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9.2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9.21万元(本级财力679.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0.52万元,下降9.41%,减少的原因主要为:一是本年度人员变动,调出2人、辞职1人、退休1人、调入4人,而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配套部分及住房公积金等相应有所减少;二是11月、12月绩效考核奖未在当年发放,减少了工资福利的支出;三是按照中央及省、州精神各单位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年初预算公用经费10%,故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9.21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679.21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52万元,下降9.41%,减少的原因主要为:一是本年度人员变动,调出2人、辞职1人、退休1人、调入4人,而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配套部分及住房公积金等相应有所减少;二是11月、12月绩效考核奖未在当年发放,减少了工资福利的支出;三是按照中央及省、州精神各单位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年初预算公用经费10%,故收入较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0.52万元,下降9.41%。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9.2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0.52万元,下降9.41%。减少的原因主要为:一是本年度人员变动,调出2人、辞职1人、退休1人、调入4人,而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配套部分及住房公积金等相应有所减少;二是11月、12月绩效考核奖未在当年发放,减少了工资福利的支出;三是按照中央及省、州精神各单位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年初预算公用经费10%,故收入较上年减少。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01%,2020年预算减少59.74万元,下降8.81%,减少的原因主要为:一是本年度人员变动,调出2人、辞职1人、退休1人、调入4人,而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配套部分及住房公积金等相应有所减少;二是11月、12月绩效考核奖未在当年发放,减少了工资福利的支出;三是按照中央及省、州精神各单位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年初预算公用经费10%,故收入较上年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1%,比2020年预算增加1.65万元,增长4.5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与上年相比本年度未将机关运行经费划出一部分用于资本性支出以及工会经费、福利费的提高。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38%,比2020年预算减少11.15万元,下降32.6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的警察加班补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摆放在“509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目,本年度该经济科目不在使用,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经济科目摆放。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比2020年预算减少1.29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未做基本支出的采购计划。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0个,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6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费用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2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44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551.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维修(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以及公车补贴、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5.54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6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5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5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9元(其中:基本支出2.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2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手续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维修(护)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退休费2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38.1万元,比上年增加1.65万元,增长4.53%,增加的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本年度未将机关运行经费划出一部分用于资本性支出以及工会经费、福利费的提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2211031200111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524112953113.xlsx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勐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