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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

作者 :佚名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15

云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公安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以更高质量的公安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云南省公安厅推出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具体如下:

1.加强社会面管控

全面深入摸排涉稳矛盾纠纷,强化源头防范和多元化解,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前端,防止矛盾激化。科学设立武装处突单元和警务亭,健全完善火车站、机场、汽车站、码头等联勤联动的长效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构筑严密动态巡逻防控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2.严打跨境违法犯罪

紧盯涉毒、涉恐、走私、诈骗、偷越边境、越境赌博等跨境犯罪问题,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以公安警务站为支撑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边境地区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管理服务水平,以边境安全稳定助力全省经济社会稳定。

3.严打侵权假冒犯罪

紧盯企业反映强烈、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坚决查处非法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4.深化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治理

持续推进“5.10”、“断卡”、“断流”专项行动,梯次强化技术反制措施,建立健全身份核验、涉诈网址封堵、预警劝阻、止付冻结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应对新型网络犯罪能力水平。持续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社区网格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宣传防范责任制,加快构建全警反诈、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新格局。2022年实现全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经济损失数同比下降,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的“两降两升”工作目标。

5.严打涉企违法犯罪

始终对妨害公司、企业经营管理秩序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及其幕后的“保护伞”;依法严厉打击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绑架等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阻挠施工、寻衅滋事等影响企业项目建设和健康发展的违法犯罪。对涉企黑恶案件实行提级侦办。一律由州(市)级公安机关组织侦办。对侦办的涉企黑恶案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对在侦查办案中发现行业乱象问题和监管漏洞,应当及时制发公安提示函,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并强化跟踪问效。

6.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

围绕升级型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企业,建立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联系企业制度,及时了解和帮助协调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认真落实省公安厅和省工商联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完善常态联系协助、双向反馈服务、开展法制宣传、联合走访调研、监督评议、推动涉企问题解决等工作。持续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和公民防范风险和合法经营意识。依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指导企业加强自身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设,依法安全从业、经营,走访摸排整改企业内部安全隐患,解决企业经营和安全管理。

7.严格规范涉企刑事执法

严格规范涉企经济犯罪刑事执法,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禁选择性执法、逐利性执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开展经济犯罪涉企积案化解工作,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8.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尽力防止侦查办案对企业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对于涉企经济案件,进一步严格规范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以及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确保公正执法;对于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营的经营场所和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一般不予查封、扣押、冻结;对企业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不影响侦查活动的前提下,可以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

9.建立对企业“无事不扰 ”机制

按照属地统筹、分级管理原则,统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各警种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在确保企业安全的前提下 ,科学调整安全检查频度 ,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同时间、不同警种交叉检查情况。

10.建立对企业首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的免罚清单

对未安装技防系统、单位未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等违规情形 ,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主观上没有恶意,客观上也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实际危害后果 ,且具备整改条件 ,经公安机关提醒后能够及时整改的,依法可免予处罚。

11.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

按照“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标准,建设公安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按照“五级十二同”的标准,进一步对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要素进行补充完善并实行动态调整。加快推进公安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减少60%证明材料、压缩60%办理时限,提升网办比例达90%,全程网办率60%。推动“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在自助服务终端和网上开具。

12.全面放开人才、就业落户政策

在全省城镇地区统一实施城区中心派出所、社区设立集体户,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畅通落户渠道。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或者职(执)业资格人员、中专以上学历人员、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符合获得功勋和荣誉表彰落户政策范围的人员,以及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可以先落户后择业。

13.推进户籍业务办理便利化

建立健全户籍非现场办结业务“容缺受理”制度。推进居民身份证制证信息离线采集系统软件开发及升级改造,为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众及中高考学生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实现新生儿户口登记、死亡注销户籍业务全省通办。为企业经营者和集体用工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办证时限为7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尚未迁移户口的群众提供户籍业务的“异地代收代办”服务。

14.优化交通服务管理工作

深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建设,支持指导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金融机构等企业设立规范的车驾管社会服务站,2022年设立规范的车驾管社会服务站达到600个。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与银保监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共享抵押、解除抵押信息,简化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程序,免予提交纸质资料,2022年实现全省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15万次,节省材料30万份。深入推进警邮合作,2022年增加150个交管邮政代办服务网点。

15.加强企业印章管理服务

免费向所有企业发放电子印章,2022年为新办企业发放40万枚。推动“云南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与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达成“只进一门、只对一窗、一表填报、一次提交、一窗领取”。压缩企业公章刻制备案时间在0.5个工作日以内,压缩率95%。

16.加强企业网络安全监管

把具有重要网络系统和数据的企业列为网络安全重点保卫对象,加强对企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工作的指导帮助,强化对企业部署在互联网上网站、系统的安全检查、通报预警和督促整改。通过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工作,帮助企业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17.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对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保安培训单位许可证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工业大麻种植和加工许可等1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8.强化保安行业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云南智慧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保安行业行政许可及备案全程网办。通过缩减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等方式,使保安服务许可申请证明材料减少60%、办理时限压缩60%,保安员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考试,保安培训单位备案开展即时办理。

19.创新监管方式

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落实5类13项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8类8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应用,动态调整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加强监管领域数据汇聚,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20.强化服务内部监督

进一步畅通公安机关涉企举报投诉渠道,全面规范公安机关核查处置涉企举报投诉线索,确保及时准确做好涉企投诉线索的受理与核查反馈工作。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监督检查,督促窗口单位进一步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涉企服务工作质量。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推进“好差评”系统建设,对“云南公安警务综合评议系统”功能进行优化、完善,通过“社会公众形象”评议模块,加强群众及市场主体对公安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