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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勐海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调整勐海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6-29

中共勐海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调整勐海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通知

 

各室、队、所:

因工作需要,经2015年1月29日会议研究决定,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赵俊(党委党委副书记、政委):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分管政工室、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督察、审计)、警务保障室、警察协会(公安文联、前卫体协),挂钩勐海派出所、勐遮派出所。 

陈刚(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负责公安业务、边防大队工作,分管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边防大队、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反恐中队,联系武警内卫中队,挂钩勐混派出所、布朗山边防派出所。

岩赛腊(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应急处突、指挥中心、特警、出入境管理工作,分管出入境管理大队、指挥中心,联系森林公安局、曼稿保护区派出所,挂钩西定边防派出所、巴达边防派出所。

曾海波(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刑侦、经侦、法制工作,分管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法制大队,挂钩勐满边防派出所。

徐健(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交通、消防管理、警卫工作,分管交警大队,联系消防大队,挂钩勐阿派出所。

黄新(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治安、网安、安全保卫、派出所工作,分管治安大队、网安大队、各派出所,挂钩打洛派出所、打洛边防派出所。

尚庆(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禁毒工作,分管禁毒大队,挂钩格朗和派出所。

刘光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挂钩勐宋派出所。

柯雯雯(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负责政工室、党委办、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工作,挂钩勐往派出所。

挂钩派出所的党委班子成员必须认真落实挂钩领导责任,每月不少于一次到所挂钩派出所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协助分管领导抓好派出所队伍建设、重点工作、考核工作、重大案(事)件的处置。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工作相互补位制度,互为补位的党委班子成员,一方外出开会、学习或开展其他工作时,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联系、挂钩工作。具体为:陈刚与岩赛腊相互补位,徐健与黄新相互补位,曾海波与尚庆相互补位,刘光明与柯雯雯相互补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