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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05

勐海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勐海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海县公安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级别正科级,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监管场所的机构均为副科级。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起草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制度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掌握影响和危害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

4掌握全县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和参与对全县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和处置,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的侦破。

6、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7、依法管理、指导、监督和参与依法查处本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组织、指导、监督依法管理外国人,口岸边防检查和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监督消防工作。

10、指导、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1、领导、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及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和戒吸毒品工作。    

12、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的执法活动。

13、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县城乡道路交通、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对辖区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15、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县公安机关的技术侦查、机要通信、计算机管理和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6、为全县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本局直管部门的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7、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制定。实施全县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局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18、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同外国警方和国际警察组织的交往与合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大对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经济领域犯罪,毒品犯罪及跨国犯罪的打击力度。

19、领导全县公安边防、消防现役部队的建设,对武警内卫部队执行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2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州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勐海、法治勐海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不作为乱作为”“五涉问题整治工作为契机,全力开展毒品走私入境摘帽攻坚战,强势推进反恐维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共安全管理、边境整治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四项建设公安改革,有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由于公安重点工作任务涉密,不予公开具体内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勐海县公安局:

2、勐海县公安局社区戒毒康复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公安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5人。其中:行政编制30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10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06人。

实有车辆编制43辆,在编实有车辆4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公安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0,18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29.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44%;其他收入56.73万元,占总收入的0.56%与上年对比收入比上年增加1,698.6万元,增加0.2%。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2,114.79万元,增加3.79%。增加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变动、工资调资补发及2015年考核奖励等;二是中央、省拨入公安技术业务用房、看守所二期工程款,中央、省加大对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经费投入,全县禁毒、反恐经费的增加。其他收入比去年减少416.37万元,减少0.88%,减少原因:工程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公安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0,11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3.38万元,占总支出的65.10%;项目支出3,528.74万元,占总支出的34.9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上年增加2,950.17元,增加41.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31.92万元,增长34.18%,增加原因是:正常晋升、人员变动、工资调资补发、2015年考核奖励及对各个派出所的零星维修等;项目支出增加1,251.32万元,增加54.94%,增加原因是:中央、省级投入公安技术业务用房、看守所二期工程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中央、省加大对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经费投入,全县禁毒、反恐经费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83.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81%,增加原因是:正常晋升、人员变动、工资调资补发、2015年考核奖励及对各个派出所的零星维修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28.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94%,主要增加原因:公安技术业务用房、看守所二期工程项目经费中央、省级补助部分2016年拨付到位并支出,中央、省加大对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经费投入,全县禁毒、反恐经费投入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切实抓好管边控边工作。立足打洛实际,由局主要领导与分管治安、边防、纪委的四名班子成员带队,抽调103名民警驻扎打洛,开展以堵源截流为重点的管边控边工作。2016年,共破获偷越国(边)境刑事案件249522人(其中边防大队破获2243人),查处偷越国(边)境行政案件11391278人(其中边防大队查处195217人),劝返中国籍人员8511名,缅籍人员8653名。落实好兴海查缉点和打洛五分场查缉点24小时双向公开查缉,组织7个内陆乡镇增设7个查缉站点,开展查缉工作,构建全时空、全方位防控网络,有效遏制了偷越国(边)境、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2、扎实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2016年,共排查整治涉爆涉枪单位24家,其中涉枪单位20家,涉爆单位4家;今年以来共收缴枪支共计4375支(枪管186根),其中火药枪1984支、射钉枪2171支、军用枪1支、其他民用枪219支(其中包括186根枪管);子弹43425发;毒品71247.51克;雷管398枚;手榴弹1枚;手雷1枚;炸药(包括黑火药)12.766公斤;导火索130.5米。

3、成功破获“2016.2.03”走私武器弹药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收缴枪支4支(其中制式手枪3支、56式冲锋枪1支),弹夹7个,子弹736发,手榴弹15枚。

4、做实命案侦破和境外追逃工作。2016年,共立现行命案9起,破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破案率达100%,全局连续5年实现命案全破。通过与缅甸禅邦东部第四特区警察局开展情报联合预警、案件线索协查、跨境犯罪联合打防等工作机制,不断深化跨境警务合作机制。2016年,共抓获网上逃犯138人(在境外抓获41人),同比去年抓获109人上升22.02%

5推进数字边境建设和硬件设施建设。一是上级建设的14三合一系统已投入使用,县政府投资建设的435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已建成,65家反恐重点防范单位安装并接入高清视频监控探头804个,建设了9套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前端设备,新购置7套智能终端采集设备及分析系统,构建了科技防控网络。运用信息化手段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035人。二是20169月中旬,通过多方努力,勐海县公安局顺利由原老办公大楼搬迁至新办公楼,即为民警提供了优越的办公环境,又提高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了办事效率。

6、深入推进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县级财政保障2016年禁毒工作经费预算不少于1000万元,为全县12个乡镇(农场)招聘了90名社区专干。2016年共破获各类毒品刑事案件467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397人,缴获各类毒品1232.86千克,同比,破案数上升10.4%、抓获人数上升13.43%、缴获毒品数下降2.3%。破获非法运输易制毒物品案1起,缴获易制毒化学品756.596千克。破零星贩毒案件416422人(其中刑事打击145150人),缴获各类零散毒品4.66千克。同比,查破零星贩毒案件总数增加7起,上升1.71%,零星贩毒刑事打击数增加2起,上升1.39%。查获吸毒人员2552人,同比减少15人下降0.58%;收戒吸毒人员1360人,同比增加87人上升6.83%(强制隔离戒毒534人,同比增加33人上升6. 59%;责令社区戒毒439人,同比增加106人上升31.83%;责令社区康复387人,同比减少52人下降11.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公安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5.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4%。与上年对比增加50.3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变动、调资部分、中央、省级补助项目经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8,53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和公用费;

3.医疗卫生支出40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公费医疗补助费;

4.金融支出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5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76万元,完成预算的5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8.66万元,完成预算的54.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预算的33.1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切实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2.29万元,下降22.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22万元,下降2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7万元,下降49.7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严格加强因公出国、出境的内部审批管理,做到近年来因公出国(境)零支出。二是通过强化警务成本意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增强节俭意识,反对铺张浪费,合理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三是我局年初有公务用车5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7辆,20168月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以后,我局对现有车辆严格控制,加强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8.66万元,占54.91%;公务接待费支出3.10万元,占33.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16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8.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8.6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4辆。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办案业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安工作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公安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03万元,增幅40.69%,主要原因分析我局对各个派出所的房屋进行了零星维修,购买了一批办公所需的办公设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零星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2 115001 勐海县公安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