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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畜禽养殖、乳制品制造、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酒(饮料)制造、家具制造、废弃资源加工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通知

作者 :未知 来源 :转载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1-15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畜禽养殖、乳制品制造、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酒(饮料)制造、家具制造、废弃资源加工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45号令)要求,现就全州开展畜禽养殖、乳制品制造、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酒(饮料)制造、家具制造和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废弃资源加工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一)畜禽养殖企业

畜禽养殖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行业类别“牲畜饲养031,家禽饲养032”中的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生猪出栏3000头及以上,具体规模化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企业排污单位,均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二)乳制品制造企业

乳制品制造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行业类别“乳制品制造144”中的年加工20万吨及以上的以生鲜牛()乳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的液体乳及固体乳(乳粉、炼乳、乳脂肪、干酪等)制品制造(不包括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的生产)企业排污单位,均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三)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企业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行业类别“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中的纳入2015年环境统计的含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酱油、醋等制造排污单位。以上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其他(不含单纯分装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企业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四)酒(饮料)制造企业

酒(饮料)制造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行业类别“酒的制造151,饮料制造152”的企业排污单位,其中啤酒制造、有发酵工艺的酒精制造、白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造,含发酵工艺或者原汁生产的饮料制造企业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其他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五)家具制造和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企业

具制造和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行业类别“木质家具制造211,竹、藤家具制造212”中的有电镀工艺或者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10吨及以上的、使用粘结剂的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竹、藤、棕、草制品制造和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企业排污单位。以上具制造和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企业(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企业)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有化学处理工艺的或者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10吨以下的家具制造企业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六)废弃资源加工企业

废弃资源加工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行业类别“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的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排污单位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二、申请时限

纳入发证范围内的拟核发企业应于2019103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工作,2019123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三、核发机关及申请程序

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企业向州生态环境局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的许可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规定,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网址:http://permit.mep.gov.cn)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并向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在申领时限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请发证范围内的企业按上述要求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逾期不办理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IMG_256附件:排污许可证企业告知书回执.doc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201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