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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勐海县城区电子监控取证设备的公告 (第一批次)

来源 :勐海县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29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勐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我县辖区城区部分道路、交叉路口启用一批固定式电子警察取证设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日期及启用时间

() 公示日期:20241022日至20241031日。

()公示期满后,于20241110时起正式启用,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应违法行为处罚。

二、电子警察抓拍取证设备安装地点

()景养路与学府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景养路与学府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

()七彩大道与班章大道交叉口东向西电警,七彩大道与班章大道交叉口西向东电警。

()象山路与嘎海路、佛照街交叉口东向西电警,象山路与嘎海路、佛照街交叉口西向东电警。

()雨林大道与嘎海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雨林大道与嘎海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

()七彩大道与象山路交叉路口西向20米违停抓拍。()雨林大道与嘎海路交叉路口北向20米违停抓拍。

三、主要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特此公告。

 

勐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