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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19年度企村结对 再出发帮扶项目审计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05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19年度企村结对

再出发帮扶项目审计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

 

20213月至20218月,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勐海县2019年度松江区与西双版纳州两地企村结对再出发帮扶项目(以下简称“2019 年度企村结对再出发项目”)管理和资金收支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审计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2019 年度企村结对再出发项目进行了认真详实的审计,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出具了《勐海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海审报〔20217)。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研究,把审计整改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制定印发文件,对接协调有关乡镇,确保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勐阿镇纳丙村纳翁小组生产道路桥建设项目》(海发改复〔202021号)等12份立项文件及实施方案,本次审计共实施项目18个,由各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28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海帮扶资金182万元,其他资金100万元。项目受益全县11个乡镇的18个村委会,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2794978人。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是对2019年度企村结对再出发项目182万元的资金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18个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现场抽查勐遮镇、勐满镇、布朗山乡、格朗和乡、勐往乡实施的7个项目。

二、审计情况

(一)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审批情况

勐海县2019年松江区与西双版纳州两地企村结对再出发帮扶项目共实施18项,项目的实施方案由各乡镇编制后,报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共批复《勐阿镇纳丙村纳翁小组生产道路桥建设项目》(海发改复〔202021号)等12份立项文件,根据批复文件及实施方案反映,涉及基础设施4项、人居环境功能提升5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9项,总投资28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海帮扶资金182万元,其他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9年度企村结对再出发项目共实施 18 项,完成总投资281.4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60.64万元,其中:上海帮扶资金182 万元,其他资金78.64万元。截至审计日各乡镇已支出 255.46万元,尚未支付5.18 万元(未支出资金为质保金)

三、审计发现和整改情况

(一)未按项目批复内容完成建设

布朗山乡曼果村南很新寨小组活动场所、篮球场、陀螺场建设项目批复新建 200㎡活动场所、改建400㎡灯光球场、改建150㎡陀螺场、新建600㎡大棚、地板硬化及安装维护网建设内容;实际新建 161 ㎡活动场所、新建 223 ㎡陀螺场,未按批复内容完成 39㎡活动场所,400㎡灯光球场、600㎡大棚、地板硬化及安装维护网内容。

整改情况该项目系布朗山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间,村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提出陀螺场面积太小,希望可以在申报资金范围内适当调整变更建设内容,将规划中150㎡陀螺场改建为标准化的陀螺场,增建面积、完善陀螺场内部设施。根据村干部意见及群众实际需求,通过召开群众大会一事一议”方式通过后将建设项目变更,但未进行立项内容变更申请,导致项目实施与立项批复不符。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县乡村振兴局将严格督促相关乡镇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强化方案审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监督检查,针对项目变更等事项,严格按程序申请项目变更,确保项目实施规范。

(二)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52180

勐满镇纳包村2019 年沪滇扶贫协作企村结对项目购置复印机1台、电脑1台、办公桌10套,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该项目系勐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需要在每年年初做出预算,而沪滇扶贫协作项目的申报及资金到位时间均在年中,且存在资金下达后项目建设内容做出调整的情况,无法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操作,故勐满镇2019年企村结对再出发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县乡村振兴局将严格督促相关乡镇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强化方案审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督促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三)项目资金汇入个人账户,涉及金额80000

勐宋乡实施的 2019 年三迈村、大安村、曼金村、蚌龙村第二批企村结对项目巩固提升支出资金 80 000 元汇入个人账户,例如:支三迈村小蜜蜂超市购买物资款9 354.50 元,收款人为龙林聪,发票开具单位为勐宋龙林聪副食店;支三迈村小蜜蜂超市购买物资款 10645.50 元,收款人为罗燕,发票开具单位为勐海县勐宋罗燕副食店。

整改情况:该项目系勐宋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为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勐宋乡组织建设了“小蜜蜂超市”积分兑换奖励机制。2019年,勐宋乡三迈、大安、蚌龙、曼金村四个村委会各申请援滇资金20000元投入到小蜜蜂超市物品购置,以实物奖励的方式来鼓励村民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各村村民对奖励物品需求不同,奖品种类多、金额小。为方便贫困户领取物品方便,过村三委”召开会议研究后,决定在村委会附近的商店进行询价比较,选择价格相对合理的一家商店作为小蜜蜂超市,贫困户按照积分规则自行到商店兑换商品,由于商铺经营者无对公账户,所以将项目资金汇入超市经营者私人账户。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县乡村振兴局将严格督促相关乡镇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强化方案审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督促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相关规定,同时,做好项目相关记录,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四)项目台账管理不规范

经查阅项目资料,项目基本已完工近一年,但都尚未形成目录整理归档。

整改情况:已督促相关乡镇及时整理台账资料,目前,各乡镇已完成整理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县乡村振兴局将督促各乡镇及时做好项目档案整理,加强档案管理。

(五)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部分项目未充分发挥社会效益。经抽查,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后因运维管理不到位,未达到初始预期效益。例如:布朗山乡吉良村戈贺、帕亮村民小组村内路灯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但抽查发现村内安装的路灯不亮,未达到使用效益。

整改情况:该项目系布朗山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中,因路灯电源接入未做统一规划,路灯电源从不同农户家中接入,使用过程中部分农户不愿意承担电费掐断电源目前,经与村组干部沟通并协商一致,要求村组申请设立村集体公共户头,规范电源接入和电费支付,确保已建成项目发挥效益。在今后工作中,县乡村振兴局将加强对项目运转和维护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和受益单位做好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切实发挥效益。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乡村振兴局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项目立项、实施、管理全过程的监督,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强化后续维护,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取得实效。

(一)加强项目管理意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进一步强化实施方案编制的审核把关,对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从而提高项目立项精准度。加强项目的建设规划和统筹力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实施,杜绝出现尚自调整方案,杜绝缩减建设内容或超批复投资的情况发生,落实已建成项目的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可持续发挥效益,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提升项目实施规范化。

进一步强化项目质量和资金管理,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用规章制度推进项目实施制度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资产或物资采购过程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强化项目实施监督,提升项目效益。

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前、中、后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加强项目后续资产管理,避免出现“重建轻养”的现象,杜绝建而不用的行为,确保项目建得成,能发挥效益。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

                202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