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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19年度企村结对 帮扶项目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05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19年度企村结对

帮扶项目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13月至20218月,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勐海县 2019 年度松江区与西双版纳州两地企村结对帮扶项目(以下简称“2019 年度企村结对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审计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2019 年度企村结对项目进行了认真详实的审计,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出具了《勐海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海审报〔20216号)。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研究,把审计整改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制定印发文件,对接协调有关乡镇,确保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项目批复文件及实施方案,2019 年度企村结对项目共实施项目 21 个,涉及基础设施 18 项、亮化工程 1 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 项、产业发展 1 项,由各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 237 万元,资金来源为上海帮扶资金 210 万元,其他资金 27 万元。项目受益涉及全县 11 个乡镇的 21 个村委会,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539 5976 人。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是对2019 年度企村结对项目210 万元的资金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 21 个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现场抽查了勐遮镇、西定乡、勐满镇、布朗山乡、格朗和乡、勐往乡实施的11 个项目。

二、审计情况

(一)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审批情况

2019 年度企村结对项目共实施 21 项,项目的实施方案由各乡镇编制后,报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共批复《2019 年勐海县西定乡南弄村委会松江区与西双版纳州两地企村结对帮扶项目》(海发改复〔2019162 号)等 19 份立项文件,根据批复文件及实施方案反映,项目涉及基础设施 18 项、亮化工程 1 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 项、产业发展1 项,总投资 237 万元,资金来源为上海帮扶资金210 万元,其他资金 27 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9 年度企村结对项目共实施 21 项,完成总投资 240 万元,实际到位资金 240 万元,其中:上海帮扶资金 210 万元,其他资金30 万元。截至审计日,各乡镇已支出234.28 万元,尚未支出5.72 万元(未支出资金为质保金)

三、审计发现和整改情况

(一)项目超批复投资,涉及金额300000元。

2019 年勐海县勐往乡沪滇扶贫协作蚌蛾田功能提升项目实施长 29 米,宽 3.5 米钢筋混凝土平板桥,批复投资 10 万元,最终实际完成投资 40 万元,存在超批复投资 30 万元,超批复投资 300%。但超批复投资部分资金已全部筹集到位,该项目不存在资金缺口。

整改情况:该项目系勐往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2018年,项目立项时,因资金仅到位10万元,故立项资金和内容为10万元,未将后期争取到位的资金30万元(含2019年企村结对项目帮扶资金10万元)作变更,同时,未将群众自筹29357元纳入立项范围,导致项目超批复投资。目前,项目资金已到位,不存在缺口资金。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县乡村振兴局将严格督促相关乡镇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进行施工,针对项目变更等事项,严格按程序申请项目变更,确保项目实施规范。

(二)未按项目批复内容完成建设。

审计通过对勐遮镇、西定乡、勐满镇、布朗山乡、格朗和乡、

勐往乡实施的 11 个项目进行了现场抽查,部分项目存在未按批复内容完成建设的问题,例如:勐海县勐满镇 2019 年沪滇扶贫协作企村结对项目(纳包村)批复建设舞台大棚 100.8 平方米,幼儿园大棚 215 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大棚 21 平方米,加盖茶文化活动室一套,实际实施舞台大棚 107.6 平方米,幼儿园大棚116.7 平方米,茶文化活动室大棚 68.8 平方米,未按批复内容完成幼儿园大棚 98.3平方米及文化活动室大棚 21 平方米。

整改情况:该项目系勐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工程按照实际面积进行施工,与立项面积有出入,但未进行立项内容变更申请,导致项目实施与立项批复不符。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县乡村振兴局将严格督促相关乡镇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强化方案审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监督检查,针对项目变更等事项,严格按程序申请项目变更,确保项目实施规范。

(三)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00000元。

经审计发现,部分乡镇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例如:2019 年勐混镇企村结对帮扶基层组织阵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购买音响、投影仪、会议桌等23 项配套设施及党建长廊建设,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该项目系勐混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需要在每年年初做出预算,而沪滇扶贫协作项目的申报及资金到位时间均在年中,且存在资金下达后项目建设内容做出调整的情况,无法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操作,故勐混镇2019 年度企村结对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县乡村振兴局将严格督促相关乡镇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强化方案审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督促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四)超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5 000元。

本次审计的21 个项目中,各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41024 元,其中:勐遮镇 2019 年曼洪村委会企村结对项目以合同价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5 000 元,存在超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目系勐遮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勐遮镇按照《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和部门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政发〔201786号)文件要求,预留资金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但未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 号)执行,导致质量保证金超出比例。目前,项目质保期已到期,质量保证金已全部支付。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县乡村振兴局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 号)预留质量保证金。

(五)项目资金汇入个人账户,涉及金额300 000元。

经审计,发现部分乡镇将资金汇入个人账户,例如:勐海县勐宋乡2019 年大安村、三迈村企村结对帮扶项目支出项目资金 200000 元,全部转入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该项目系勐宋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一是勐宋乡2019年大安村企村结对帮扶项目,帮扶资金10万元,采取村民自建、投工投劳的方式进行,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施工材料购买。购买的施工材料中,支付购买空心砖款50000元,因销售方勐宋老刘砖厂未在银行开通对公账户,故汇入勐宋老刘砖厂负责人刘启发个人账户中。支付购买水泥款50000元,因购买水泥时,水泥款由村干部个人垫付,故项目验收后将水泥款汇入岩罕庄个人账户中。二是勐宋乡2019年三迈村企村结对帮扶项目,帮扶资金10万元,采取村民自建、投工投劳的方式进行,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施工材料购买。购买的施工材料中,支付挖机租赁费20000元购买沙子及碎石款28000元共48000,因孙建栋无对公账户,故到勐海县税务局代开发票,支付到孙建栋个人账户。支付购买垃圾箱款10000元,因销售方勐遮小江金建材店未在银行开通对公账户,故汇入勐遮小江金建材店负责人江济勤个人账务中。支付购买水泥款42000元,因购买水泥时,水泥款由村干部个人垫付,故项目验收后将水泥款汇入龙成金个人账户中。今后的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县乡村振兴局将严格督促相关乡镇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强化方案审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督促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相关规定,同时,做好项目相关记录,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六)项目台账管理不规范

经查阅项目资料,项目基本已完工近一年,但都尚未形成目录

整改情况:已督促相关乡镇及时整理台账资料,目前,各乡镇已完成整理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县乡村振兴局将督促各乡镇及时做好项目档案整理,加强档案管理。

(七)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未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经抽查,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后因运维管理不到位,未达到初始预期效益。例如:2019 年勐海县西定乡南弄村委会、帕龙村委会实施的小蜜蜂超市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但未按实施方案要求投入使用,未产生经济效益。

整改情况:该项目系西定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一是2019南弄村企村结对帮扶项目原实施方案为扩建作为商业用房,但后期因驻村工作队员住房紧张,经村“三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调整使用为驻村工作队员住宿用房和其余人员住宿接待用房未发生经济效益。二是2019帕龙村企村结对帮扶项目,原实施方案为扩建作为厨房及小蜜蜂超市,经多次招租,商业用房均未找到具有出租意向人员。目前,商业用房已经完成出租,出租时间从20211130月起,每年收入2000元,出租时限5年,已产生经济效益。今后的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县乡村振兴局将严格督促相关乡镇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强化方案审查,确保项目符合条件,落地实施后发挥效益。

2.项目重复立项

经审计,发现勐往乡人民政府在实施 2019 年勐海县勐往乡沪滇扶贫协作蚌蛾田功能提升项目过程中,2018 年以《关于勐海县2018 年松江区与西双版纳州两地企村结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海发工复﹝2018105 号)文件已立项实施,2019 年又以《关于 2019 年勐海县勐往乡沪滇扶贫协作蚌蛾田功能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海发改复〔2019167 号)文件重新立项,项目存在重复立项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目系勐往乡政府组织实施。2018年,项目立项时,因资金仅到位10万元,故立项资金和内容为10万元,同时,未将后期争取到位资金20万元和群众自筹资金29357万元作变更调整项目立项资金。2019年,将争取到位资金10万重新立项,导致出现重复立项的情况。目前,项目资金已到位,不存在缺口资金。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县乡村振兴局将严格督促相关乡镇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进行施工,针对项目立项、变更等事项,严格按程序申请立项和项目变更,确保项目实施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乡村振兴局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项目立项、实施、管理全过程的监督,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强化后续维护,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取得实效。

(一)加强项目管理意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进一步强化实施方案编制的审核把关,对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从而提高项目立项精准度。加强项目的建设规划和统筹力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实施,杜绝出现尚自调整方案,杜绝缩减建设内容或超批复投资的情况发生,落实已建成项目的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可持续发挥效益,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提升项目实施规范化。

进一步强化项目质量和资金管理,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用规章制度推进项目实施制度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资产或物资采购过程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强化项目实施监督,提升项目效益。

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前、中、后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加强项目后续资产管理,避免出现“重建轻养”的现象,杜绝建而不用的行为,确保项目建得成,能发挥效益。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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