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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报告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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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勐海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4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保证脱贫成效持续稳定发展。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逐项推进政策分类优化调整,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平稳过渡。

2.牵头做好日常动态监测帮扶工作。

3.牵头做好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和项目库建设。

4.牵头抓好定点帮扶工作。

5.统筹乡村建设工作。

6.统筹协调东西部协作工作。

7.统筹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

8.协助抓好驻村帮扶工作。

9.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州乡村振兴局及上级交办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规划项目股、帮扶协作股、监测考评股。

属单位1。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是:勐海县乡村振兴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守牢防止返贫底线

一是有序开展月动态监测。结合县情实际于第一季度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制定《2024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方案》,明确各行业部门责任。督促乡镇通过半月分析、半月研判、半月落实,做到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及时,帮扶措施制定精准到位、落实及时且可持续,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稳定,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切实筑牢防贫返贫最后防线。二是定期抓实集中大排查。对照《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关于规范运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新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勐海县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工作,统筹开展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三是有效落实帮扶措施。进一步准确认定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实施精准帮扶。要更加注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着力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四是精准采集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借助“双网”融合信息管理系统,压实增收信息采集包保责任,落实数据逐级审核录入制度,严格收入核算周期和口径,入户采集要严格执行“双见面、一复述、三签字”的形式,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杜绝闭门造车和数字增收现象。重点关注收入绝对值过低或过高、增速过低或过高等群体,强化收入数据与家庭成员劳动力比对工作,核实核准收入信息。

2.持续抓实脱贫人口增收

一是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用好2024年项目储备,确保安排衔接资金的项目均在经州领导小组审定的2024年项目储备当中,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投入产业项目占比满足省级考核要求,中央资金达到65%,省级达到53%。二是联动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有机结合防返贫月动态监测排查和脱贫人口收入排查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脱贫劳动力务工月监测排查工作。通过实施“技能勐海”行动,依托沪滇劳务协作,落实就业安置政策,因地制宜打造就业帮扶车间,落实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等措施,进一步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三是保持小额信贷数量稳中有进。继续落实小额信贷政策,积极组织各乡镇开展实施小额信贷工作,确保2024年全小额信贷贷款余额超过2023年,逾期率低于0.8%。四是继续落实“雨露计划”政策。继续加强与县教育体育局对接,确保2024年脱贫人口在读职业院校的学生,均能按固定享受“雨露计划”补助。

3.持续强化资金项目管理

一是抓实项目前期工作。通过实地探勘、听取汇报、交流讨论等方式前往相关行业部门、乡镇进行实地调研,全方位了解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积极指导行业部门、乡镇做好项目前期各项谋划工作,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限,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精准化调度,推动项目储备前期工作提速增效。二是明确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根据分配下达的资金文件,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做好资金接收、核对、分配、拨付、监管等各项工作。确保上级资金下达2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配,力争资金支出进度3月支出率达30%6月达60%9月达90%1210日前达100%(不含除质保金)。全力推动2024年东西部协作市级项目建设,2月初开标,320日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支付30%的工程预付款、6月份总体进度完成50%以上、9月份总进度100%,确保930前完成项目进度及支出进度双97%的目标,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三是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督促施工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对已完成项目要整理提交项目建设资料,完成支付,对在建项目,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和时限扎实推进;主动沟通,主动作为,帮助分析眼研判解决项目建设“肠梗阻”。四是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坚持项目建设常态督导,强化跟踪问效。坚持将项目申报、公示公开、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建设进度、后续管理等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并列入县对乡考核重要内容,县乡村振兴局不定期协同其他部门开展督导检查、调研走访,切实做到督导到位、责任不松、帮扶不减。

4.持续固实东西协作纽带

一是加强产业合作。依托产业“链长制”,围绕“三张牌”和“数字云南”建设,推进上海市松江区、勐海县两地基地、制造、品牌、市场融合协作,延伸骨干产业链,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共建一批“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推动落地项目新增投资或新增落地项目1个以上。二是推进园区共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上海市及松江区、勐海县企业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推动共建两地产业园区(工业农业产业园、物流产业园和电子商务产业园等),有效带动脱贫人员增收。三是动员转移就业。加强与松江区精准对接,推动长期、稳定、高效的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建设。加大赴松就业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松江区用工单位、中介机构等赴我县开展现场招工、培训和设立办事机构,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四是强化消费协作。借助大市场、大平台、大流通优势,有效促进上海大市场和我县大基地紧密合作,拓展畅通消费协作渠道,进一步做实“云品入沪”工程,推动我县与松江区在改造产业链、打通流通链、提升价值链上取得明显成效。积极推荐我县优质农特产品参选上海市“百县百品”,吸引上海市及松江区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大宗批发销售及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等方式采购我县农特产品。完成年度销售到上海农特产品销售额至5,000.00万元。

5.持续推进机关组织建设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带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内法规,2024年党组会传达学习相关内容不少于15次。认真抓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落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使党员始终保持充满活力和先进性。二是抓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续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填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遵循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警示教育,将反腐倡廉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重要内容,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固牢意识形态阵地。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扎实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每月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动员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强国学习。持续增强网络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强化网络正能量宣传。四是统筹各项工作推进。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措施方案,抓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清廉云南”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国家安全、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县城创建等工作一体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 9名,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4名。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4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7.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45.77万元,增长461.8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45.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45.4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07.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845.86万元,增长461.9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45.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4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32万元,下降27.4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减少;项目支出2,078.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09.18万元,增长1,128.3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907.38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勐海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本金和利息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4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88.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事业运行37.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71.00万元,主要用于勐海县2024年重点乡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3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万元,较2023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万元,较2023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4.05万元,比上年减少6.71万元,下降32.32%,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县财政对部门预算经费收入压减15.0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2.65万元,比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10.17%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县财政对部门预算经费收入压减15.00%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勐海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25.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29万元,固定资产46.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04万元,其他资产0.9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1.1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0.7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2211063400111

勐海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2706551859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