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政策解读

科技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21

 

 

 

 

科技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科发农〔2014〕105号)

一、目标任务

2014年至2020年,每年选派2万名科技人员到“三区”提供科技服务、开展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每年为“三区”培养2500名本土科技服务人员和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人员,积极推动“三区”科技人员队伍建建设,围绕“三区”支柱产业大力引导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为“三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

三、基本要求

(一)实施范围。

以县为单位,主要是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

(二)科技人员选派及工作程序。

1.选派对象与条件。选派对象主要为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和省内其它县、市能够解决受援县科技需求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农村环保、信息、化等行业科技人员。

4.选派数量要求。每年计划选派2万人。

(三)科技人员培养及工作程序。

    1.受培人员。受培人员包括受援地工作突出、表现优秀的科技人员和科技特派员等。

    5.培养数量。每年计划培养2500人。

五、保障措施

(二)经费保障。

选派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培养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天120元标准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地方财政按比例负担。中央财政分别负担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50%和100%东部地区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