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政策解读

教育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教育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快滇西边境山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共同推进计划(2012-2017年)》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21

 

 

教育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教育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快滇西边境山区教育

改革和发展共同推进计划(2012-2017年)》的通知

(教发〔2013〕6号)

   三、共同建设滇西教育改革先行区

(1)推进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强化省级政府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率先在云南省开展扩大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统筹权、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民办教育分类改革和高等职业教育招生与考试改革试点。教育部单独或授权云南省政府审批在滇西实施的重大教育改革项目,建立推进教育改革工作机制和政策突破协调机制。

    (3)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和滇西产业一教育联盟。围绕滇西旅游、文化、农业、健康和民族传统工艺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部省联合推动建立由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对口支援,以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为主体,与行业企业紧密合作的若干职教集团。加快调整中高职学校专业结构,支持每所院校集中力量办好特色优势专业。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和职业教育发展实际,部省共同推进建立产业一教育联盟,全面推进政产学研用结合,逐步形成产业创新、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以产学研合作为基础,核心技术积累以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为纽带,产业规模扩张和企业发展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同步的产业振兴机制。

    (5)改革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教育部支持云南省在统一考试招生中逐步实施高等职业学校“知识+技能”考核评价办法改革。支持云南省遴选滇西部分招生管理规范、办学有特色的高等职业学校进行一定比例单独招生试点,支持云南省适度扩大高等职业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

(7)推进滇西高校合理布局、特色发展。省部共同编制滇西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大理高等教育中心,推进现有高等教育学校科学定位,集中办好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学科。

(8)创新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机制。教育部设立专家组,以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为核心,以大理学院、楚雄师范学院、红河学院、保山学院、普洱学院为重点,会同云南省政府指导省属高校扩大二级学院自主权改革试点。教育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指导部属高校选派优秀干部和教师到滇西高校挂职、任职。

四、共同建设滇西教育开放试验区

(14)鼓励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省部重点支持5所左右滇西高校(含高职学校)开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五、共同建设教育对口支援示范区

    (19)实施高等教育对口支援。教育部将滇西高校纳入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采取“1 +1 +1 +1"(1所滇西高校+1所在昆本科高校+1所部属或东部院校+1所国外高水平大学)等多种形式,组团式对口支援滇西高校。

   六、共同加大对滇西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

(21)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项目和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支持力度,将云南省幼儿园教师纳入国家中小学特岗教师计划并加大支持力度。建立“爱心园”教育专项基金,实施滇西爱心幼儿园装备援建工程,在滇西10州市及56个县(市、区)各援助装备1所幼儿园。

(25)支持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在滇西高校建设1-2个国家特色重点(培育)学科和5个左右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支持滇西建设2个以上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