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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5-14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2024年农村经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
2024年农村经济工作要点
一、抓经济运行调度。加强与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统计、调查总队、气象等部门和州(市)沟通街接,形成“条”“块”联动经济运行调度机制。每月处室层面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州(市)发展改革委农经系统召开月调度会,对经济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统计纳统情况加大服务力度,确保数出有据、依法依规、应统尽统;每季度省发展改革委分管委领导、省级部门分管厅(局)领导、州(市)发展改革委召开季度分析会,通过“督帮一体”跟踪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及时了解各州(市)、农经领域经济运行、目标进度、重点企业经营情况,分析预警潜在问题、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协调解决发展的难点堵点。
二、抓固定资产投资调度。健全投资项目运行调度机制,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计部门、要素保障部门,通过完善机制、打通平台、培训学习,推进项目建设,以项目促投资,推动依法依规纳统、颗粒归仓、科学真实反映我省农业投资、水利投资完成情况。
三、抓产业发展。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聚焦“1+10+3”重点产业,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精准务实培育乡村产业经验增强乡村产业竞争力和综合效益,延伸农业产业链。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从耕地和种子两端发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现代种业工程,完成3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力争建设400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不减、总产量稳定在 1930 万吨以上。
四、抓政策研究和规划编制。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增收、现代设施农业、林下经济、科技下乡、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农文旅融合等农业农村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和决策建议报各级领导参阅。开展云南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新增千亿斤粮食行动实施方案、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实施方案编制。研究制定云南省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实施细则。配合国家开展区域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开展《云南省“十五五”时期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云南省“十五五”时期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思路和路径》《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平衡》3项研究工作。年内适时开展云南省“十五五”水利专项规划思路研究工作,提前研究水利发展的主要目标、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和重大改革举措。对已出台的规划、政策开展评估,及时调整优化。
五、抓示范带动。以农民增收为主线,聚焦产业发展,吸引头部企业,推行机制创新,在全省推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能复制、可推广的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的示范点,适时请省领导召开全省推进会,推广成功经验。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贩,推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
六、抓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要求,抓好项目谋划。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尽快批复滇中引水二期骨干、南瓜坪水库、小石门水库、清水河水利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内尽早开工建设。力争完成列入国家规划内的 62 座中型水库的审批工作。按照农业现代化、农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国家骨干水网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等专项的申报要求,服务指导各地谋划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照财政可承受、收益可覆盖还本付息的原则,服务指导各地谋划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按照国家支持领域方向,服务指导各地谋划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协调对接省财政厅省级配套资金。积极对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推进专项债券再融资和项目投资贷款。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工作机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导州市按要求积极推动省级规划内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重点水利项目100件以上。资金争取规模超2023年水平。
七、抓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按照“一项目一方案”的原则,抓好 2023 年增发国债项目和资金管理,在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增设农经领域2023增发国债项目调度模块,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实时调度增发国债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支付情况,形成资金项目全流程监管的闭环。持续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省预算内投资的调度工作,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对存在问题项目及时督促整改。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项目抽查督导工作。
八、抓改革和创新。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服务指导各地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用足用好土地出让收益和指标调剂收益等撬动民间投资。服务指导各地探索市场化方式收储分散林权和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积极争取财政、金融、社会融资等多梁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
九、抓统筹协调。加强三口工作协同性,增强项目互补性,统筹粮食、水、生态安全。发挥省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召开省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第五次全体会议和省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协调机制第二次全体会议,制定 2024 年度工作要点,牵头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研究制定云南省生态安全评价体系。继续履行好河(湖)长制、林长制、最严格水资源者核、水土保持、小水电清理整改、防汛抗旱等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澜沧江省级河长、西双版纳州省级林长联系部门职责,做好省搬迁安置办委内对口联系工作。配合做好乡村振兴实绩考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十、抓作风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抓好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提高战略谋划、统筹协调、服务基层的能力,切实做到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凤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做善为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