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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勐遮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修缮工程的批复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2-08

海发工〔201725

 

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勐遮镇

人民政府办公楼修缮工程的批复

 

勐遮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给予勐遮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修缮工程立项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等六个投资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04224)号文,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符合勐海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对改善勐遮镇人民政府办公条件,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单位及负责人

勐遮镇人民政府,项目法定代表人:谭忠明

三、建设地点

    勐海县勐遮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对原勐遮镇政府办公楼进行修缮,修缮面积317.52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0.2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

六、请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第五章建筑装修的有关规定严格实施。

 

 

                   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723

 

 

 

 

 

 

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723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