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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0-21
海发工价检〔2016〕3号
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属所有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商场(场所)、宾馆、饭店:
为制止扰乱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排查、消除潜在的价格矛盾隐患,构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县良好的旅游形象,促进我县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勐海县政府办于2016年8月19日上午组织召开的“关于开展全县旅游购物高定价、高回扣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我局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我县目前旅游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开展旅游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我县所有旅游行业经营者。重点整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以低于成本价倾销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县内的所有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商场(场所)、宾馆、饭店等。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阶段(8月底)
通过制定整治方案并下发各景区、旅游购物商场(场所)、宾馆、饭店,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9-12)
按照工作方案和计划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具体任务是:
1.为防止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着力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以明码标价工作为切入点,集中整治旅游行业经营者存在的不明码标价、标价信息不全、模糊计价单位、虚构原价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的明码标价,努力实现旅游市场明码标价全覆盖。支持各景区、旅游购物商场(场所)、宾馆、饭店根据旅游市场商品和服务的特点,在充分保障广大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基础上,探索制定具有行业特色的、灵活便捷的明码标价方式。
2.为有效实施价格行为监管,要求经营者建立商品价格与服务收费台帐登记制度。各旅游行业经营者要对其所经营的商品建立价格台帐登记制度,必须对所经营的商品价格实行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做到有帐可查,有据可依,确保其所经营的商品价格真实有效。
3.深入排查价格违法行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本地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突出问题、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等,制定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方案,对我县旅游行业经营者,特别是旅游购物市场开展走访、排查,一旦发现价格违法问题,要严肃查处并跟踪整改到位,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4.充分发挥“12358”监管作用。多渠道宣传“12358”价格投诉举报平台,鼓励广大旅游者通过“12358”反映旅游期间遇到的价格问题,并将其作为整治行动的重要信息来源。要建立健全各项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做到首问负责、到场及时、处理妥当。
四、工作要求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对工作成果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 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并提出对策。并按时将书面总结报送上级部门。
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6年8月24日
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印发
共印 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