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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08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海政办发〔2008〕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原则。以宣传学习为先导,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发挥试点示范作用,保障措施到位。
(二)具体目标。通过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深化发改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执政理念,改变工作作风。通过贯彻落实《条例》,使机关工作人员真正从思想上转变理念,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做好“三个服务”,促进发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机构
为了《条例》的顺利实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社会大力支持的领导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学习和参加培训
1、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教育活动,由局办公室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利用每周学习日学习《条例》的相关知识,以此增强领导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能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迅速在全机关内掀起学习《条例》的高潮。
2、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州、县开展的专题培训班,通过培训班的学习了解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知识,以期培养业务骨干,促进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3、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学习借鉴上级、同级发改部门好的经验与做法,形成上下合力,进一步提高部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促进发改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1、制定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方案。此项工作由《条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争取于2008年4月底前完成初稿。
2、编制发展和改革局公开目录和指南规范文本。 按照《条例》要求,编制我局的《信息公开指南》和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我局公开网站予以公开,以供查询。在《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正式使用前,采取公示的形式,征求意见,并根据相关意见予以调整、充实和完善。
3、制定发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办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监督考核制度,建立发改信息公开的监督激励机制,制定具体、详细并便于操作的监督考核办法,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发改工作的考核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4、制定网上行政审批办法。审批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统一审批流程和办理标准,规范管理人员的行政行为,实现全程办事代理制的监督监察和工作业绩的量化考核,提供一种创新的监察方式。
(三)建立工作机制。
1、研究建立主动公开机制。按照《条例》的要求,明确公开的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及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研究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机制。进一步降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成本,同时也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各类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生活的服务作用,应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受理、处理、答复、收费等程序,保证公民的合法权利。
3、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工作职责,在公开发改信息前,要严格依照《国家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确保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避免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