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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作者 :玉罕嫩 来源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09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拟订全县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开展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四)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

(五)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措施。

(六)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县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中长期规划等与县中长期规划的衔接,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 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全县参与次区域合作的发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调整全县参与次区域合作的战略、对策;负责全县县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提出县域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分配和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放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关于投资项目报件的咨询接件、录入分办、初步审查、受理审批、查询反馈和跟踪监督,推动实施审批事项授权办理、重点项目并联审批、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和三级联动审批等工作;负责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资金项目进行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县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平衡;负责产业政策和能源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

(十)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负责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贯彻国家和省、州有关价格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好定价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与审批;负责收费统计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全县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负责县级定价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公益服务价格成本监审。负责辖区内的关系民生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

(十四)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监管国有粮食企业;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落实粮食风险基金;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勐海县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电力调度,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定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煤炭生产运行调度;依法对煤炭资源开发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申报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产品经营资格证。拟定燃料乙醇等新兴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七)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八)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煤炭行业管理管理燃料乙醇职责。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