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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03 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4-12-17 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4-12-17 权利义务承接证明
- 2024-11-14 打洛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海县打洛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 2024-10-31 勐海县打洛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打洛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 2024-10-23 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4-10-23 权利义务承接证明
- 2024-10-23 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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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洛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来源 :勐海县打洛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24
勐海县打洛镇人民政府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以及县委关于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乡的经济、 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
(二)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乡经济、社会方面的行政工作。
(三)负责本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综合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民族宗教、扶贫、财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农业、林业、水利、农村公路、食品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四)组织积极实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五)加强对本镇各单位的领导和监督。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召开站所长及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为决策决定提供科学依据。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级 组织工作的指导,指导村民开展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和村民发展本村经济、社会事业和开展村务公开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