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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洛镇党政机关单位概况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09-10

打洛镇党政机关单位概况


  打洛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打洛正街,距勐海县城66公里,距景洪120公里,距昆明664公里。
  一、内设岗位及其职能设置
  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其中:领导职数8名。镇党委的岗位设置为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武装部长、组织干事、宣传干事、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党委秘书、纪检监察员(兼信访员);镇人大主席团设主席1名;镇人民政府的岗位设置为镇长、副镇长、秘书、科教助理员、民政助理员、计划生育助理员、人事助理兼报账员、档案管理员(兼收发)、统战宗教事务管理员、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员等具体岗位。

  (一)镇党委职能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行政区域的各项任务。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探索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路子,确定工作目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发展战略和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稳步发展。3.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4.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5.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6.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激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做好所管辖干部的使用、考核、奖惩、调整、任免工作。7.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重视吸收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优秀分子入党。8.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组织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9.监督党员干部和其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10.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11.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宗教和少数民族工作。12.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人事、经费开支、工程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集体决策。13.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收集人民代表对政府的各项批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答复。14.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镇人民政府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方面的行政工作。3.掌握全镇经济运行情况,搞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等经济工作。4.组织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教文化等社会事业,筹措经费,改善教育、文化工作条件,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制止学生辍学。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体育工作,开展好全民健身运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县卫生发展的统一规划和要求,拟定本行政区域的卫生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爱国卫生运动、防疫、保健等工作。6.积极搞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走产、供、销一体化的发展路子。根据本镇特点,努力培育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7.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林业工作的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集体和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纠纷,协助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8.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治安情况,充分发挥农村调解组织、村民联防等组织的作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制止各种重大治安事件。9.组织搞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搞好村镇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等工作。10.搞好本行政区域的综合统计工作,及时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11.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促进民族团结,培养民族干部,发展民族经济;保护宗教自由,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及时处理宗教问题。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问题。12.组织管理好本行政区域的救灾、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扶贫、优抚、社会福利等事业,开展好拥军优属、勘界、地籍、婚姻登记、殡葬管理以及老年人事业、残疾人事业等各项工作。1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优生优育的方针,提高全民族人口素质。14.加强对各业务站、所、中心等单位的领导、指导和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强化所属单位预算外资金和财务管理。指导各站、所、中心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召开站所长及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以便科学决策。15.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指导村民搞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指导村民开展村务公开;指导村委会发展本村经济和社会事业。1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能设置

    镇党政机关内设3个综合性工作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职能
  1.负责镇党委、政府的文秘、人事、档案、保密、信息、信访、文印、财务、后勤等工作,搞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为全镇各项工作搞好服务。2.组织、筹备镇党政机关各种会议,负责起草党政各种报告、规划、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承担党政会议记录、大事记、年鉴、综合信息、调研材料及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工作。3.负责审核本镇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规划、计划、总结、报表等,监督、检查镇属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掌握全镇各类工作动态信息。4.负责镇管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任免、聘用、离退休、职称、劳动工资及人员编制、机构的管理。5.管理机关财务、固定资产。6.承担党政机关内务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卫生、车辆管理、接待等工作;搞好值班和考勤登记。7.做好档案、保密等工作,管理镇党委、政府印章。按规定做好文件的收发、打印、督办、归档等工作。组织机关政治学习。8.指导、协调村级文书工作。9.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能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拟定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2.认真做好调研工作,搞好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发展项目论证、储备及上报等各项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各种经济和产业信息,积极探索经济发展新路子,培育新兴支柱产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支持。4.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各种经济组织的关系,扶持和引导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各种镇、村经济组织的发展。5.监督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其合法权益,取缔违法经营活动,打击经济犯罪。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统计工作,以及其它无具体部门承担的经济工作。7.接受上级有关业务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8.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能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主持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研究并掌握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抓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搞好本行政区域的扶贫攻坚工作。3.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民政管理、科教行政管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4.具体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其它无具体部门承担的社会事务工作。5.接受县级有关业务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