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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打洛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打洛镇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打洛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19

洛发〔201687

 

中共打洛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打洛镇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中心站所、各省州县驻镇单位:

         现将《打洛镇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打洛镇委员会

                                                                             2016年7月26

 

 

 

 

 

 

 

 

 

 

 打洛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6年7月26印发

 

 

 


 

打洛镇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打洛镇毗邻境外毒品源地之一的“金三角”,一直处于全县、全州、全省乃至全国禁毒斗争的最前沿,是禁毒人民战争中堵源截流的主战场之一。禁毒人民战争部署开展以来,在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县禁毒委和州、县公安局的指导帮助下,镇党委、政府连续组织开展了3轮禁毒人民战争,有效遏制了境外毒品走私入境、渗透内流和对社会的危害,禁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由于国际、国内毒品问题正处于加速扩散和蔓延期,“金三角”制贩毒活动加剧,缅北毒品对我镇全线渗透的态势仍未改变。境外毒品通过我镇边境一线走私入境、过境渗透、贩卖运输等问题仍然突出,境内吸贩毒人员持续增长,合成毒品危害凸显且呈低龄化趋势。

加强禁毒工作,治理毒品问题,对深入推进平安打洛、法治打洛建设,维护全镇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幸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勐海县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巩固禁毒成果,遏制毒品危害,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16年开始,与“十三五”规划同步,开展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对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禁毒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打洛、法治打洛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工作方针,专群结合,突出重点,多管齐下,不断创新禁毒工作体制,完善毒品问题治理体系,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势头,为与全县、全州和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实现禁毒宣传教育全覆盖,全面禁毒意识普遍增强,禁毒社会化工作体系基本建立;禁吸戒毒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吸毒人员戒断巩固率达到14%以上,新吸毒人员增长幅度低于全州平均水平;镇内毒品原种植物继续保持“零种植”;堵源截流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建成数字化毒品查缉防控体系,查缉网络更加严密,情报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特殊群体贩毒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成效更加显著,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效果明显增强;易制毒化学品、精神麻醉药品、新精神活性物管控更加到位,防护和打击制毒物品走私、制造制毒物品、合成毒品违法犯罪更加有效;边境禁毒执法合作和境外除源工作务实推进,毒品对我镇渗透得到有效遏制;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禁毒专业化水平、保障体制和毒品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方法步骤

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为期5年,分3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61月至7月):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根据打洛镇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动员部署。

()全面推进阶段(20168月至201912月):强化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堵源截流、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境外除源、禁毒保障等各项措施,着力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难点问题,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受到拒毒防毒教育,及时发现查处和有效管控、戒治吸毒人员,最大限度遏制境外毒品渗透内流和国内制毒物品走私出境,严密防范、及时打击辖区内制造毒物品和合成毒品犯罪,惩处一批毒枭、重大毒贩,积极推进边境禁毒合作和境外替代发展,不断提高禁毒队伍、经费、装备、基础设施等保障水平,基层禁毒工作经验不断升华。

(三)巩固完善阶段(2020112月):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各项工作,人民群众禁毒意识不断增强,吸毒人员快速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戒毒人员管控和戒毒巩固率不断提高,境外毒品对我镇渗透和制毒物品走私出境减少,禁毒工作领导体制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和完善,为禁毒人民战争常态化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不断增强全面禁毒意识。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重在治本的禁毒宣传教育方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毒品危害,主动抵制毒品侵蚀,积极投入禁毒人民战争。

1.健全工作体系。完善禁毒办主导、宣传办主抓、有关单位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把毒品预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平安打洛、法治打洛、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列入党课教育计划和干部职工培训计划。要落实全面毒品预防教育的法定职责,逐步将毒品预防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健康教育、科普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相结合,共同推动毒品预防教育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社区、进村寨、进寺庙。

2.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切实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推广“曲靖经验”为抓手,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参观一次禁毒展览、观看一部禁毒影片、上一堂禁毒课、开展一次禁毒征文比赛、开展一次主题班会),以学校为主阵地,提升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效果,确保在校学生零吸毒。依靠基层组织和部门,加强农村、林区禁毒宣传教育。以新型合成毒品危害知识为重点,采取“禁毒流动课堂”、“禁毒微电影”播放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边境一线、交通沿线村镇、偏远基层村寨、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防范毒品宣传,大力提高城乡社会闲散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娱乐服务场所等涉毒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偏远闭塞的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切实消除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对合成毒品危害的认知误区;防止因贫涉毒、因毒致贫,努力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

3.拓展宣传覆盖面。坚持集中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6·26”、“10·26”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宣传办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协调禁毒宣传相关工作。文化站要配合禁毒春运“流动课堂”和“全面禁毒宣传月”活动,在重要时段滚动播放禁毒公益广告;禁毒办要充分发挥禁毒自媒体引领作用,利用微信、微博等媒介,打造面向大众、服务大众、有影响力的禁毒宣传平台,最大限度地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建立实体毒品预防教育基地,举办禁毒展览,展示毒品危害。中小学要合理布局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确保设施完备、辐射面广、示范作用强效发挥。边境口岸、车站、社区、娱乐服务场所等,要采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毒宣传片、设置固定宣传栏、流动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毒品预防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良好氛围。

4.充分发动群众。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的有效平台,引导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工作,积极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大格局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禁毒公益事业,支持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禁毒工作。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积极倡导和支持禁毒志愿服务,建立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库,建立健全禁毒志愿者登记注册、培训服务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群防群治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等禁毒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创新禁吸戒毒工作模式,着力减轻毒品社会危害。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切实加强吸毒人员清理排查、发现查处、收戒管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就业帮扶等措施。着力破解吸毒人员发现难、管控难和戒断巩固率低等难题。

1.加大发现管控力度。通过持续清理排查、对吸毒人员开展动态监测,并鼓励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最大限度发现新生吸毒人员,确保吸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完善吸毒人员分类管控工作机制,把吸毒人员管控工作纳入网格服务管理体系,严格管控措施,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

2.严格查处收戒吸毒人员。每年查处社会面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入所数不低于上级下达的任务数。加强戒毒(康复)关爱中心建设,按照“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坚持应收尽收,切实解决病残吸毒人员投送难、查处管理难、收戒难问题。加强自愿戒毒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服务机构开展戒毒医疗服务,为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戒毒提高条件。

3.加强场所禁毒管理。公安、边防、文化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对公共娱乐服务等场所的禁毒宣传和综合治理,加大涉毒问题查处力度,依法严惩涉毒人员和“保护伞”。公安等职能部门要强化私人会所、出租屋、宾馆酒店等场所监管,严厉查处涉毒活动,有效遏制合成毒品滥用蔓延的势头。

4.提升戒毒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创新科学有效的戒毒康复模式,加快构建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相结合的戒毒工作体系。公安机关、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人民政府要加强与强制隔离戒毒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戒毒人员戒毒矫治分段实施、期满出所无缝衔接、管控职能优势互补、后续延管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整体合力。制定并落实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以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完善工作和保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委会专职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公安、司法、民政、社保、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集中就业安置基地,促进禁毒康复人员就业,提升戒毒康复效果。扩大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覆盖面,加强维持治疗人员服务管理,提高维持治疗保持率。对感染艾滋病的吸毒人员,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针剂交换工作。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供救助服务。加强戒毒康复人社保障工作,根据其生活状况纳入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障范畴,努力为其上学、就业、就医等提供保障服务,提高其戒除毒瘾、回归社会的能力。

5.推进禁种铲除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禁毒办组织开展的“天目 ”铲毒行动措施,强化基础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加大禁种宣传教育,通过卫星遥感监测、群众举报、组织踏查等措施,及时发现铲除毒品原植物,依法查处非法种植和使用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工业大麻监管措施,严格审批、检查、监督。

6.加强和改进“无毒创建”工作。把“无毒村寨”、“无毒家庭”创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落实村民委员会责任,创新工作机制,改进考评方法,推动工作健康发展,不断巩固创建成果。

(三)完善堵源截流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深入推进遏制“金三角”地区毒品入境内流的禁毒堵源截流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主力军作用,全面提升发现、打击毒品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境外毒品渗透和危害。

1.加强情报工作。按照“情报先行、服务决策、服务实战”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情报力量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情报研判应用为抓手,以部门、地区间情报资源整合利用为新的着力点,不断完善禁毒情报工作体系。加强隐蔽力量建设和境内外毒情调研,积极发现涉毒线索,准确把握境内外毒情发展状况。要不断巩固原有传统情报阵地,同时,要不断开辟新的情报阵地,依托公安“大情报”系统,建立健全运转高效的涉毒情报搜集、管理、研判、更新和应用工作机制。建设数字化边境禁毒管控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边境地区高危人员及车辆运行轨迹、资金流向等进行分析研判。强化边境重点地区物流寄递业信息化管控措施,筛选涉毒重点掌控对象,择机打击。改进和完善跨警种、跨部门、跨地区情报交流协作机制,切实加强公安、国家安全、边防、海关、银行、通信管理、邮政等部门的情报交流与协作,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充分发挥情报工作整体合力。

2.严密查缉体系。进一步统筹整合公安、边防、国家安全、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森林、解放军、边防部队和民兵等力量资源,加强“陆邮物”数字化立体查缉防控体系建设,织密边境一线堵、辖区二线查、出镇口子三线截的毒品、制毒物品双向查缉网络。进一步完善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边境联防联控机制,积极推动点线结合、运转高效的边境数字防控体系建设,在边境一线构建数字禁毒战略屏障。调整完善查缉站点布局,强化边境村寨堵源截流工作机制。公安机关要坚持查缉单元流动查缉作战和“固定轮值、适时变动、临机上线”工作机制,创新查缉手段,提升查缉效果。深度落实物流寄递行业实名制登记、收寄验视和公安机关抽检制度。加强综合信息分析研判和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情报、公开查缉和专案侦查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打毒枭、催网络、断通道效果的最大化。加强与外辖区警方的缉毒侦查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打击跨区域毒品犯罪的整体水平。

3.提高打击效能。坚持“破大案、缴毒品、打团伙、催网络、抓毒枭、追毒赃”的缉毒侦查工作思路,以侦破目标案件为引领,强化境内外和地区间、部门间、军地间、警种间办案协作和反洗钱、打击网络涉毒工作机制建设。对跨国、跨区域制贩毒重特大目标案件,深入开展侦查经营,全链条打击。继续组织开展境外“拔钉子”和境内“追逃”行为,抓捕一批涉毒逃犯。针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路线、场所,公安机关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及时解决突出毒品问题。

4.严打零包贩毒。公安机关要结合立体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派出所为依托,完善建立打击零包贩毒与收戒吸毒人员相互衔接等工作制度,提高打击质量,坚决摧毁零包贩毒网络,切断毒品供应链条,逐步铲除毒品消费市场存在的基础和条件。

(四)加大管控和打击力度,严防制毒物品走私出境和发生制毒犯罪。加强易制毒品化学品管控,加大查控和打击力度,严防易制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和走私出境,严防镇内出现制造制毒物品和合成毒品犯罪活动。

1.严格管控易制毒化学品。公安、安监、市场监管、海关等易制毒化学品监管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倡导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加强自律,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和走私出境。公安机关要严格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监管工作。海关等单位要对易制毒化学品出口数量、使用情况和企业内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销等进行严格审批,并加大对酒精麻药品及麻黄素类复方制剂的监管力度,同时,要与交通运输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和信息交换制度,加强对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货运、物流公司资质审查和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管理工作。海关、检验检疫单位要加大对进出口岸的人员、物品、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检查力度,提高进出口货物抽检率,加强对货物、旅检、快件、邮检的现场监管。

2.严查严打制毒物品犯罪。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动群众,全面加强对制毒嫌疑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并建立常态化机制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查处零星囤积、整体贩运和制造制毒物品、合成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公安、安监等职能部门要强化对矿山等易制毒化学品大、中批量申请使用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要织密双向查缉网络,切实履行双向查缉职能,加强情报调研,强化对重点货运、物流寄递业的阵地控制和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密切与相关省区侦查协作,严厉打击制毒物品违法犯罪,全力封堵各类制毒物品从我镇边境一线走私出境。强化打击制毒物品犯罪与打击合成毒品犯罪并重的思想,对涉案制毒物品来源一查到底,力争彻底摧毁犯罪团伙和网络,提高打击效能。

(五)务实开展边境禁毒合作,推动境外除源取得新进展。坚持“除源为上,在国家总体外交战略和基本政策的指导下,积极与缅甸禅邦东部第四特区开展禁毒合作。继续对境外毒源地采取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措施,筑牢缅甸禅邦东部第四特区开展禁毒合作。继续对境外毒源地采取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措施,筑牢缅甸禅邦东部第四特区堵截缅北毒品的境外屏障作用,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境外毒品渗透危害。

1.完善合作机制。参照中缅禁毒三级联络机制,推进建立和完善与缅甸禅邦东部第四特区禁毒合作机制。加强边境禁毒联络官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境内外禁毒互访互谈、会谈会晤、情报交流、联合执法、边境联合扫毒等机制。

2.拓展务实合作。动态掌握和分析评估缅北及金三角、湄公河流域纵深地带毒情状况,摸清境外毒品制贩情况。加强与境外禁毒情报交流、联合执法、联合扫毒等禁毒执法协作,将打击拳头延伸到境外,力争通过边境警务合作,最大限度地摧毁境外毒品加工厂,抓捕打击一批境外毒枭毒贩,有效震慑境外制贩毒活动、挤压境外制贩毒活动空间。

(六)深入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有效解决突出毒品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办法》,完善突出毒品问题排查工作机制和定期报告、考核验收制度,推动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1.整治重点地区。坚持深化对“毒品走私入境问题”重点整治工作,要继续在深化认识、树立信心,立足现状、谋划长远,不断加强全县禁毒重点整治的规划、布局,强化分类指导,综合治理,整体推进,大力解决毒品走私入境、毒品中转集散、吸贩毒等突出问题,推动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常态化、效能化、科学化,实现毒情根本好转,经济社会高效发展。

2.整治突出问题。立足毒品问题综合治理,以推进毒品走私入境问题整治为突破口,抓好毒品中转集散、过境贩运、吸贩毒等问题预防和治理工作,同时,积极配合省、州、县贩毒特殊群体收押场所建设,重点整治特殊群体贩毒活动。要深入摸排、集中清理贩毒特殊群体聚集地和藏毒窝点,惩处幕后组织者和操纵者。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对本地区禁毒工作负总责,不断增强依法履行禁毒职责的责任意识,切实把禁毒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为党委、政府重点督导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禁毒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把禁毒工作列入本单位整体规划,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要健全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同时,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毒品问题泛滥、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地区、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切实加强禁毒协作配合。健全禁毒执法部门合成作战机制,不断加大缉毒执法协作力度,强化整体联动,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完善公安、边防打击毒品犯罪协同配合机制,统一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及审理环节证据规则,建立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督办和会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确保诉讼效果,依法惩治毒品违法犯罪。不断完善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机制,针对禁毒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法律研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禁毒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大力加强禁毒队伍建设。要根据禁毒工作实际需要,通过内部调整编制,健全与毒情形势和禁毒任务相适应、职能配置完善、岗位设置科学的禁毒专门机构和基层禁毒力量体系。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根据担负的职责任务,明确负责禁毒工作的人员。公安部门要按中央下达的禁毒编制标准配备禁毒警力,充实禁毒专业力量,同时招录使用与禁毒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辅警、护边队、信息员、治保人员等辅助力量,并给予经费保障。加强禁毒队伍思想政治、业务技能、纪律作风和执法能力建设,努力培养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政策法律水平高、侦查办案能力强、社会工作经验丰富的禁毒专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