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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解读

来源 :勐海县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5-19


为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云南省财政厅等19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按照经省政府同意由省财政厅等17部门印发的《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要求以及4月21日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我省需在8月份试运行一卡通管理平台补贴资金发放,10月底前在全省全面推广实施,同时要求制订出台相应的操作规程,对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监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操作要求进行规范,保障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实施。根据上述工作安排,借鉴外省做法,结合云南实际,制订本《试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试行办法》共六章二十九条,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补贴项目管理、补贴发放和管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4条界定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明确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适用范围。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共7条。明确了财政部门、补贴项目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信息采集主体等部门、机构、组织的职能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第三章补贴项目管理共3条。明确补贴政策清单每年收集公布的时间要求,补贴政策清单在一卡通管理平台要建立对应的补贴项目库,补贴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

第四章补贴发放和管理共10条。规范了指标下达、数据采集和维护、业务公示、资格审批、制定发放方案、申请资金支付、补贴资金发放、发放结果反馈和处理、发放结果信息公开、账务管理等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指导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涉及各相关部门(单位)、金融机构等熟悉掌握相关工作流程。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共3条明确了财政部门、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在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等过程中的督查检查要求。要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要接受财政部云南监管局、各级纪委监委、审计部门的监督。对补贴资金发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

第六章附则共2条。明确试行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