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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财政局行政审批项目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07-07

勐海县财政局行政审批项目表

序号

审批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保留依据

1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第(三)款,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配置事项的审批,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

2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第(三)款财政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本级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组织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3

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49"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4

财政贴息项目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54"财政贴息项目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5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事项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6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事项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