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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7-31
关于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1号建议的答复
罗庆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象山社区各小组纳入市政清扫的建议》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强化办理意识。接到县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后,我局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实施方案》,根据建议的具体内容,逐件明确承办股室,研究办理措施,并多次在会议上和工作实践中进行强调和要求,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推进剂,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分工负责,明确办理责任。为扎实有效地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对办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的办理格局,各承
办股室站所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机制,把每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逐一落实到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二、关于对建议部分内容的答复
关于将象山社区各小组尽量纳入市政清扫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依据《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城市居住区和非主要街道的街巷,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民办清洁员清扫保洁”。因此,您所提及的象山社区各小组并不在城市主次街道保洁范畴内。
若将该区域纳入市政保洁范围,势必会大幅增加财政负担,不仅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且目前并无相关依据来支付此项服务费用。结合我县当前财政实际状况,将象山各小组纳入市政清扫保洁范围并不适宜。希望按照《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要求,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民办清洁员进行清扫保洁。
感谢您对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