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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 年工程综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关于做好2023年工程综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评审的通知

 

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 2023年度工程综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勐海县县属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建设、建筑、环保、市政、勘察、造价、给排水、监理、道桥、电力、交通、水、林业、园林绿化(设计)、轻纺综合类系列工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和云南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有关规定,均可申报。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均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严格遵守行业职业操守和从业规范。

3. 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 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并达到本行业要求。

5. 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转评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时须从事相应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所在单位考核胜任现职工作。

(二)申报技术员职称,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工程技术工作。

2. 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相应工程技术工作。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三)年限计算

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1231日。

注:以上所称专业、学历,必须是工程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继续教育的,在专业学历未取得之前,以相关专业科目合格两门以上(学信网打印出成绩合格单,由学校或单位进行认证),可申报相应职称。

(四)其他条件

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须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每年不少于90学时。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1”)。

2. 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包括正反面)。

3. 毕业证、学位证书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学历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1份。

4.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5. 经劳动执法部门鉴证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企业和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6. 单位法人身份证1份。

7. 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企业);

8. 5年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无该证书的请用人单位出具经人社部门审核的学时证明材料1份。

9. 申报人所在单位的推荐材料(会议纪要)、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1份。

10. 5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1份(企业)。

11.《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1份(“附件2”)。

12. 2023年初级资格评审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附件3”)。

13. 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JPEG 格式,文件大小在10k30k之间,像素大小大于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四、申报时间、地址及方式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2023 5  22202362日(正常上下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勐海景管路25号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档案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玉喃叫,0691-3067606

申报方式:县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人事(职称)工作人员统一报送;个体经济组织及自由职业者申报材料自行报送。

五、评审材料要求

(一)规范申报行为

申报人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委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二)规范申报材料审核

1. 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真实有效的证书,要求在评审表十二 基层单位意见栏目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等内容。

2. 明确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责任。各主管部门须加强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把关,并对审核情况负责。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逐级推荐审核。

3. 中央省属州属驻县单位或其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县申请评定的,须由中央省属州属驻县单位或县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定函。

(三)资格审查

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按初审、复审两个程序进行。申报人员报送材料时仅对申报人基本条件及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复审将对申报人所提供的各类评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审。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申报评审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对于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或推荐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除按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外,勐海县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评审委员会将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县纪委监委、县人社部门对资格审查及评审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评审前公示

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五)申报材料装订和报送要求

1. 申报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规范地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贴近期免冠照片(与提供的电子照片一致);填写该表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统一采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单位盖章处一页为封底。

2. 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签章后,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要求装订材料,统一装在档案盒内(盒子厚子规格2公分),并将一览表粘贴在档案盒封面。

3. 电子照片、资格评审名册电子版用U盘报送。(可在“勐海住建”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https://www.ynmh.gov.cn/cjj/cjj.dhtml自行下载)

(六)其他事项

1. 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按照《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规定进行申报评审(附件5”

2.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返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未通过评审人员材料不予返还,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3.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4. 未尽事宜,勐海县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综合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 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

3. 2023度初级资格评审名册

4. 法人代表授权书

5.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    

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518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518日印


27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27附件2 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览表.doc

27附件3 2023年初级资格评审名册.xls

27附件4 法人授权书.doc

27附件5 云人社发〔2016〕15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