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9-20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
- 2023-09-15 关于开展市政道路人行通道乱停车、占道经营及临时性建筑(构筑)物占用人行通道专项整治的通告
- 2023-09-13 关于对2023年度房地产市场监管 “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 2023-09-13 关于对2023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 2023-09-13 沙河小镇·水街二期(二组团)建设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批复
- 2023-08-23 关于同意西双版纳森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勐海茗城项目地下可销售部分 销售的批复
- 2023-08-23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勐海海城投资有限公司沙河小镇·水岸华庭(二组团)建设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批复
- 2023-08-18 关于对2023年度物业管理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 2023-08-18 关于勐海县2023年度物业管理活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的工作方案
- 2023-08-09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西双版纳勐巴拉雨林小镇发展有限公司勐巴拉普洱茶小镇璟龙院建设项目 (1-20栋)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批复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通知公告>>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3-30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住宅
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规定》《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勐海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工作,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勐海县实际,现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存范围
勐海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住宅、商铺、写字楼、车库等类型。
二、交存时间及标准
(一)2023 年4 月30 日以前批准预售(现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多层40 元、高层45元每平方米标准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自2023 年5 月1 日起批准预售(现售)的住宅及非住宅开发项目,销售房屋在网签备案前按网签合同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七层以下(含七层)楼幢按70元/㎡交存,八层及八层以上楼幢按90 元/㎡交存。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四、二手房交易维修资金交存
自2023 年4 月30 日起,住宅及非住宅未交存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或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在交易时按网签合同建筑面积交存或续交。七层以下(含七层)楼幢按70元/㎡交存,八层及八层以上楼幢按90 元/㎡交存。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3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