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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信息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1-03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勐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勐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勐海县城市管理局牌子。
一、机关职能: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以及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秩序。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级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人民防空、城市管理单行条例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三)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住房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办法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负责住房个人信息系统建设;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
(四)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根据规定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拟订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负责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监督执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方案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
(七)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监督和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九)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人民防空等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质量安全检查。
(十)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地震安居工程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拟定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措施、标准和发展政策;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规范指导、业务培训、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的相关工作;负责市政管理、环境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市政公共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工作职责;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十二)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勐海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联动工作;负责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形成与全国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执法考评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和查处。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城乡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
三、办公地址
勐海县勐海镇景管路25号(原县法院旧址)。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691-5122509(传真) 邮政编码:666200
(二)政策法规股
联系电话:0691-3067619
(三)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691-5123345
(四)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
联系电话:0691-3067610
(五)城乡建设股
联系电话:0691-3067611
(六)建筑市场监管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691-3067620
(七)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
联系电话:0691-3067613
六、负责人信息
谭忠明,男,傣族,1978年12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