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布朗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镇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来源 :勐海县布朗山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4-27

广大经营户、村(居)民群众:

为全面规范集镇管理秩序,提升人居环境品质,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畅通的集镇环境,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布朗山乡人民政府决定在集镇规划区开展街道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布朗山乡集镇规划区,重点包括:布朗山乡勐昂街道沿线商户及周边、桑康民族广场、布朗山乡九年义务学校周边、市场等公共场所;布朗山乡卫生院、桥头卫生室等公共场所;群众反映强烈、违规问题集中区域及卫生死角。

二、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2026年4月23日—12月31日。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

1. 所有固定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店外摆放不得超出屋檐,严禁店外加工、摆摊、堆放杂物、占道促销。

2. 流动摊贩必须进入划定临时经营区,按规定时段(06:00—19:00)规范经营,严禁占用主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交叉路口摆摊;临时摊位必须保持环境卫生,自备垃圾收集容器,物品不得过夜摆放。

(二)整治车辆乱停乱放

1. 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在划定停车泊位内按导向有序停放。

2. 严禁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私设障碍物占用车位,依法清理“僵尸车”。

3. 严厉查处车辆乱停乱放、逆向停放、堵塞交通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1. 清理违规搭建的雨棚、遮阳棚、简易构筑物、违规户外广告。

2. 清理沿街乱拉乱挂、破旧条幅、“牛皮癣”小广告。

3. 清理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公共场所乱堆的建材、垃圾、杂物。

(四)整治环境卫生污染

1. 严禁随意倾倒垃圾、污水、油污,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2. 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杂物,严控餐饮油烟污染。

3. 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加强公共设施维护,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四、有关要求

1. 各单位、商户、群众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6日为自行整改阶段,请自行整改到位,主动配合整治工作。

2. 从4月27日开始布朗山乡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如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出现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经营业主、流动摊主或拒不整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共同维护集镇整洁有序环境。

特此通告。


  布朗山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