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应急管理局领导简介勐海县应急管理局领导简介
朱家均, 党委书记、局长 (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安委办主任、县自然灾害应急委办公室、县防灾减灾委办公室主任) 简历:男,汉族,出生于1977年2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主持局党委、局行政全面工作。主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刘 鑫,党委委员、副局长 简历:男,汉族,出生于1968年3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应急管理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编制、衔接、演练等工作;负责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全县性灾害普查及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日常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灾情评估、救灾捐赠、灾害救助、应急管理统计分析、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协调应急物资储备、调拨、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监督、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建设,组织协调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及调查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配合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统筹应急管理、森林和草原防灭火等有关业务政策法规的宣教培训演练、统计分析、业务审批及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应急值守、预警信息报送、发布;负责值班值守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教育;负责强边固防、林长制、组织人事(含离退休工作)工作;分管应急救援管理股。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地震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及打洛镇、格朗和乡、工业园区。 岩温丙,党委委员、副局长 简历:男 ,傣族,出生于1981年10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日常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执法监察、安全监管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负责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审批“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法治建设、案审委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日常行政执法监督和协调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综合性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评估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及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宣传、文明单位创建、系统信息管理平台等工作。分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科工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广播电视局、县供电局、勐海运政管理所、勐海公路分局、勐海海事处、公安边防大队及勐遮镇、勐混镇、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
杨 艳,党委委员、副局长 简历:女,傣族,出生于1981年11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县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准入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的有关工作;综合指导协调各乡镇(农场、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市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目标管理考评、督查督办事项办理、建议议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政务信息、发展规划、统计、公共节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老干部、妇女儿童、关工委、史志编纂、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有关全局性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撰写、报送等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县纪委县监委、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共青团县委、县妇联、县老干部局、打洛海关及勐满镇、布朗山乡、勐往乡。
唐金林,党委委员、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简历:男,汉族,出生于1976年11月,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职责分工: 指导协调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日常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统筹防汛抗旱有关业务政策法规的宣教培训演练、统计分析、业务审批及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监察及乡村振兴、湖泊革命(河湖长制)、民族、宗教、统战、工会、双拥、疫情防控、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反恐 、禁毒、打击网络诈骗等)、全民科学素质、全民健身和全县各类创建工作。分管应急指挥中心。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县委政法委、县统战部、县民宗局、县总工会、县水务局、县供销联社、县工商联、县残联、移动、电信、邮政集团勐海分公司及各乡镇民兵应急分队及勐海镇、勐阿镇、勐宋乡、西定乡。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灾害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县委、县人民政府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指挥,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指导各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会同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黎明农场管委会,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 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 施,会同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勐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指导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十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二十)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的有关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勐海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室、监管一股、监管一股、执法大队和应急救援股6个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 (一)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 (三)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巡查、年度考核工作; (四)负责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农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对接州安委办,乡镇(农场、园区)安委办,做好上传下达; (六)负责机关电文、重要文稿起草、信息简报、机要、信访、接待、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及信息收集报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七)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思想政治建设、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爱国卫生、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工作; (八)牵头组织编制局年度工作计划; (九)负责接待审批、机关公车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负责新闻宣传、应对网络舆情及应急管理文化建设等工作; (十一)依照职责分类归口办理的原则,协调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应急管理系统“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工作(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五进”活动等) (十四)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股室做好相关工作。 二、财务室 会计岗位工作职责: (一)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有关会计档案,按规定装订并及时归档; (二)严格按照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和财务决算,并按时送审上报; (三)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负责单位日常财务核算,负责总账、明细账的登记与核对,负责财务报表编制; (四)加强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掌握人员工资变动情况和相关政策,负责编制工资及其他表册; (六)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制定项目绩效管理相关措施,做好项目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七)办理其他会计事务,做好办公室主任安排的有关工作,完成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岗位工作职责: (一)仔细审核收付单据凭证,做到经手的每一张单据凭证都符合财务规定,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和开支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办理银行各项结算业务,收取银行结算凭证;负责公务接待等公用经费结算工作;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资及时登记使用人,做好固定资产管理有关工作; (四)负责职工慰问工作,负责统计干部职工年度体检项目并及时与医院联系做好体检有关事宜; (五)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含公务员统计、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六)办理其他出纳事务,做好办公室主任安排的有关工作,完成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管一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具体工作职责: (一)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执法监察,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三)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六)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考试工作; (七)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 (八)督促检查、指导实施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十)按时上报有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材料; (十一)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股室做好相关工作。 四、监管二股(非煤矿山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股)具体工作职责: (一)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二)负责非煤矿山、工贸领域安全执法监察,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三)负责指导监督非煤矿山、工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四)负责有限空间、粉尘涉爆专项治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六)负责组织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考试工作; (七)负责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 (八)监督检查、指导实施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九)按时上报有关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材料; (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股室做好相关工作。 五、执法大队具体工作职责: (一)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二)编制全县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三)负责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等组织查处,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四)牵头负责扫黑除恶、禁毒、反恐等有关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分析研究和重大风险监测监控信息分析; (六)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和事故统计分析、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长效机制建设有关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股室做好相关工作。 六、应急救援股具体工作职责: (一)负责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 (二)承担县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教育训练工作; (三)承担县级应急较大灾害以上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四)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五)承担自然灾害综合检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分析研究和重大风险检测监控信息分析;承担自然灾害及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 (六)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止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七)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 (八)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县应急救援资源信息管理和数据库建设; (十)负责火灾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督促落实;负责协调对接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指导城市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织消防、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 (十一)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强边固防、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等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股室做好相关工作。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联系方式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 勐海县象山路38号 二、办公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 0691—5122328 (局办公室及传真) 0691—5129321 (应急股) 0691—5126435 (危化股) 0691—5127501 (执法大队) 0691—5126436 (财务室) 邮编:666200 四、责任人信息 朱家均,男,汉族,中共党员,党委书记、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