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1-10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措施
- 2024-12-26 2024年勐海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
- 2024-12-26 2024年勐海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
- 2024-07-03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灾害事故预防专项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 2024-05-29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 2024-04-03 西双版纳州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流程
- 2024-04-02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场所搬迁公告
- 2024-03-18 勐海县应急指挥中心岗位设置实施办法
- 2024-03-11 关于公示省、州级森林草原火情举报电话的通知
- 2024-01-23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发布《勐海县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2024—2025年)》的公告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应急管理局窗口>>工作动态>>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措施
来源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1-10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管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勐海县烟花爆竹管理实际,勐海县应急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二、严禁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三、严禁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之外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
四、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自行从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的仓库提取烟花爆竹产品,只能由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配送;
五、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超药量、超有效期等不合格产品;
六、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储存烟花爆竹;
七、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
八、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九、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十、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拒绝或不配合监管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在年度内累计发生2次无故不配合情形的,将视为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将进行处罚直至注销其经营资格、终止其经营活动;年度内出现违法行为被立案处罚的,或被责令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视为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将注销其经营资格、终止其经营活动。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凡发生以上行为之一的,行政许可单位将无条件注销其经营资格,终止其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本措施自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相关解释权归勐海县应急管理局所有。
勐海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