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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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12-06 04:09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贫困人口退出考核评分目标》及国家、省对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工作要求,控辍保学工作中“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适龄青少年就学得到保障”已经列为考核指标体系中“一票否决”的指标项,指标要求: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要达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要达99%以上。

近期,在对各乡镇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调研中发现,各乡镇对“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责任没有压实,没有及时督促各村委会加大对辍学学生的劝返力度,学生未到校现象普遍存在。

为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顺利通过国家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验收,2017年11月22日14:30分,县人民政府负责教育工作的领导在县人大会议室对勐遮镇、勐混镇、打洛镇、勐阿镇、勐满镇、勐宋乡、布朗山乡7个存在问题较突出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2017年11月25日14:30分,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教育工作例会,会议要求,各乡镇务必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还未到校就读的学生劝返到校跟班就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未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由县监察局对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启动问责程序。

各乡镇要结合《“控辍保学”责任书》工作要求,于每周五12:00前将 “勐海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周报表”及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到县教育局。联系人:杨成明,电话:5120516,邮箱:mhxzzzx@126.com。请县教育局认真梳理汇总,于每周五17:00前将 “勐海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周报表”及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到县政府办公室综合一股。联系人及电话:玉帕罕,5122280。邮箱:mhxzfb@126.com

勐海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7年11月26日